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招标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招标公告
贺州国土告字[2014]1号
经贺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HTC—2013—46
宗地面积:
65954.07平方米
宗地坐落: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石梯村规划工业大道西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7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656万元/公顷
保证金:
1453万元
场地平整:场地未平整 基础设施: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453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4年01月31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4年02月17日10时00分
备注:
(一)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二)准入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三)主体建筑物性质:工业厂房。(四)建筑系数:不低于35%。(五)建筑总面积:不低于46167.849平方米,不高于98931.105平方米。(六)绿地率:原则不安排绿地,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高于20%。(七)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和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均不得超过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八)建筑后退:用地红线和道路红线均不小于5米。(九)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天内必须缴纳不低于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60天内缴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必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十)开工建设前,项目业主须到发展改革等投资管理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十一)开工建设前,项目业主须到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十二)其它方面须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宗地编号:
HTC—2013—60
宗地面积:
135093.8平方米
宗地坐落:
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两合村桂鑫钢铁有限公司北面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7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6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1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35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1190万元/公顷
保证金:
3013万元
场地平整:场地未平整 基础设施: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3013万元
加价幅度:
3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4年01月31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4年02月17日10时00分
备注:
(一)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二)准入行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三)建筑系数:不低于35%。(四)建筑总面积:不低于94566平方米,不高于270188平方米。(五)绿地率:原则不安排绿地,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高于10%。(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和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均不得超过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七)建筑后退:东面不少于4米,西面不少于15米,北面不少于4米,南面距35KV高压线最北侧线路不小于10米。(八)停车泊位:小型汽车标准车位不小于0.3个车位/100㎡建筑面积。(九)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天内必须缴纳不低于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60天内缴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必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十)开工建设前,项目业主须到发展改革等投资管理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十一)开工建设前,项目业主须到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十二)其它方面须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宗地编号:
HTC—2013—61
宗地面积:
21615.97平方米
宗地坐落:
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三联村207国道南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7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6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1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5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1087万元/公顷
保证金:
463万元
场地平整:场地未平整 基础设施: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463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4年01月31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4年02月17日10时00分
备注:
(一)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二)准入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三)建筑系数:不低于35%。(四)建筑总面积:不低于15131.1平方米,不高于43231.8平方米。(五)绿地率:原则不安排绿地,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高于10%。(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和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均不得超过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七)建筑后退:东面不小于4米,西面不少于4米,北面不少于20米,南面4米。(八)停车泊位:小型汽车标准车位不小于0.3个车位/100㎡建筑面积。(九)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天内必须缴纳不低于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60天内缴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必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十)开工建设前,项目业主须到发展改革等投资管理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十一)开工建设前,项目业主须到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十二)其它方面须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以下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存在银行资信不良记录的;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存在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仍存在欠缴贺州市本级土地出让价款的;在贺州市本级范围内被认定存在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竞买人参加挂牌出让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不存在上述行为以及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1月15日 至 2014年02月14日 到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获取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1月31日 至 2014年02月14日 到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2月14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2月17日9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HTC—2013—46 号地块:2014年01 月31日08时00分月31日08时00分月31日08时00分至 2014年02月17日10时00分 ;
HTC—2013—60 号地块:2014年01 月31日08时00分月31日08时00分月31日08时00分至 2014年02月17日10时00分 ;
HTC—2013—61 号地块:2014年01 月31日08时00分月31日08时00分月31日08时00分至 2014年02月17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3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贺州市国土资源局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201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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