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建学生宿舍工程招标公告

翻建学生宿舍工程招标公告

1.苏州市高等幼儿师范学校的翻建学生宿舍工程已经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
源是国有100%,资金核定单号:科070601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幼儿师范(东校区内)原39中学校内
(2)工程规模:
(3)计划开、竣工日期:2007-7-28 至 2008-3-18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0001
标段内容: 翻建学生宿舍工程施工招标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 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叁级及以上
(3) 企业业绩和信誉: 良好,无不良记录
(4)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良好,无不良记录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叁级及以上
(5)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
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
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苏州市行政中心建设局窗口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市优及以上工程;
企业承担过工程获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注:类似工程以 1 年内承担过 5000平米房屋工程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2006年6月-2007年6月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
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请申请人于2007-6-8 至 2007-6-14 每天上午 09:00 至每天下午 15: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2007-6-8 至 2007-6-14,每天上午 09:00 至每天下午 15: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版本).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07-6-14 上午: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07-6-14 下午:15;00
7.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
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文本格式,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
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省外企业提供进苏州市
的资质核验书原件;
3.拟选派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相关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
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人联系电话、传真等);
2)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复印
件和经过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社保证明原件与复印件。3)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等)4)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
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招标人通过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9 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山塘街845号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28号
联系人:李铭 传真:******** 电话:********
邮编:215006 E-Mail:
1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李铭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苏招E0243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07-6-8 至 2007-6-14 投标箱号:投标箱一
13.备注:(1)苏州市外企业必须提供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企业有无不良记录的证明原件;苏州市企业
必须是苏州市2006年度建筑企业综合考评B类企业及以上。
(2)投标企业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的将被拒绝报名。(3)获奖工程的有效期为:市
优工程、市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的有效期为2006年6月至2007年6月,以有关部门颁发的批文或
证书为准,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07年06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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