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设备配置清蜡剂加注装置(三次)招标公告
2021年设备配置清蜡剂加注装置(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第七采油厂2021年设备配置清蜡剂加注装置一批(三次) |
项目概况: |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背景概况: ① 项目概况:第七采油厂2021年设备配置清蜡剂加注装置一批非招标选商。项目预算:12.66万元(含13%增值税及送货到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 ② 项目范围: 第七采油厂2021年设备配置清蜡剂加注装置一批,采购品种见第六章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 ③ 采购量:详见第六章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 ④其他: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行业标准。 2.2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到货指定地点或接甲方通知指定日期送货指定地点。 2.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到货地点,详见第六章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 |
项目单位: | 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2资质要求:供应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应为制造商或者贸易商,并具有长庆油田物资准入的供应商资格,具备“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物料组权限;贸易商还须提供该项物资的经销授权许可。 3.3人员要求:无。 3.4设备要求:无。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具有至少一项清蜡剂加注装置项目业绩(附合同和对应的结算单或发票,发票须提供查询截图(查询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6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 3.7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如分公司参加谈判的需同时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查询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3.9供应商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未有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详见附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李梦洁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872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王殿凯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906 |
其他: | 无 |
附件
谈判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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