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太华镇大合村2020年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及生态恢复项目投标邀请书
大田县太华镇大合村2020年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及生态恢复项目投标邀请书
大田县建筑业企业候选名册内的企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太华镇大合村2020年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及生态恢复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太华镇大合村;
2.2.工程建设规模:①复垦区面积:104.61亩(其中:021果园1.87亩,031有林地2.36亩,127裸地0.24亩);②生态恢复面积约:86778.65m2;预算总造价约32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太华镇大合村2020年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及生态恢复项目(具体详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其中复垦招标控制价为:*******元;生态恢复招标控制价为:52567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
2.7.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进入报名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大田县建筑业企业候选名册;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上午8时30 分至11时 30分,下午15时00 分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或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31-5号二楼(房管所旁)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 元。预算书、电子文档及招标图纸等资料另行发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汇到(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日15时0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6.4万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②三明市建筑业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银行保函提交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开标时间前将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投标邀请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同时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datia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田县太华镇
电话:138 5918 5046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31-5号二楼(房管所旁)
电子邮箱:hhc3240@163.com
报名事宜咨询电话:****-******* /133 138 05291联系人:范工、张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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