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某学校微课拍摄制作招标公告

长春某学校微课拍摄制作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某学校微课拍摄制作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长春某学校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1日15:5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城市会客中心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4.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长春某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宗良、****-********
附件:
附件1********1E680CF01D89870F39" target="_blank">微课制作公告10.22.doc

项目概况

长春某学校微课拍摄制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城市会客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2107-0724BY

项目名称:长春某学校微课拍摄制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全部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五)具有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三级(含)以上资质或保密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六)具有良好的信誉,在履行合同时没有出现违法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近三年(截止至开标当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及诚信承诺书;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城市会客中心

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城市会客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城市会客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某学校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方式:孙宗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标签: 微课拍摄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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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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