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餐厨垃圾处理及垃圾分类处置项目(一期)监理监理投标邀请书
松溪县餐厨垃圾处理及垃圾分类处置项目(一期)监理监理投标邀请书
松溪县餐厨垃圾处理及垃圾分类处置项目(一期)监理 监理投标邀请书
福建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康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建听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松溪县餐厨垃圾处理及垃圾分类处置项目(一期)监理 已由 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松溪县餐厨垃圾处理及垃圾分类处置项目(一期)监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松发科【2020】审批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侨达建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1)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大件垃圾处理厂、厂区道路以及设备等配套工程。(2)祖墩乡餐厨垃圾处理厂及设备等配套工程。(3)其余生活垃圾四分类宣教亭,四分类垃圾桶以及相应太阳能照明设备及配套工程等。(4)施工图上的其他内容。(具体依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大件垃圾处理厂、厂区道路以及设备等配套工程。(2)祖墩乡餐厨垃圾处理厂及设备等配套工程。(3)其余生活垃圾四分类宣教亭,四分类垃圾桶以及相应太阳能照明设备及配套工程等。(4)施工图上的其他内容。(具体依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00 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 价格 [2007]670 号取费标准(有关收费指导意见),监理费按2.3%计取暂定为77.37万元(监理费最终按照工程结算审核后的建安费用作为取费基数计算)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773700.00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已计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2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级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2、根据闽建法[2007]15号文、建市[2017]241号文、闽建[2016]5号文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和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jt.fujian.gov.cn/)”→“网上办事”→“企业管理服务平台”→“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工程监理企业信用档案查询”→“省外入闽监理企业”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主要人员情况、驻闽机构负责人情况”网页;4、招标文件中凡涉及“盖个人章”,可线下“盖章或签字”后上传扫描件,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0-21 08:30:00 至 2021-10-24 23:59:39 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https://www.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V1.0 打开。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11-02 08:40:00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1-10-21 16:17:32 至 2021-11-01 17:3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5000.00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地址: 松溪县红旗街233号 ,邮编: 353500
电子邮箱: ********3@qq.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侨达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侨达建筑有限公司 ,邮编:
电子邮箱: ********9@qq.com
电话: 153*****650 ,传真: /
联系人: 蔡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松溪县红旗街233号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工农西路华隆六号楼
联系电话: ****-*******
附件1-1:确认通知(适用于邀请招标)
确认通知
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
我方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收到你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发出的 松溪县餐厨垃圾处理及垃圾分类处置项目(一期)监理 监理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______________(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电子姓名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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