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垃圾焚烧余热锅炉设备招标公告
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垃圾焚烧余热锅炉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垃圾焚烧余热锅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垃圾焚烧余热锅炉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DH-2013-1223
三、采 购 人: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朝阳区辖区内 2、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8、投标人需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的联合体);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月14日~2014年1月20日
每天9:00~12:0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2月10日上午9:00分
开 标 时 间 :2014年2月10日上午9:00分
开 标 地 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八、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2)、以联合体形式报名须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授权牵头人协议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双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双方以资质低的资质确定为联合体资质等级)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授权牵头人协议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电子文件)
九、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 :100101 联 系 人 :赵 梦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箱 : dhztb@vip.sina.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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