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江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财务一体化及财务共享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横县江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财务一体化及财务共享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1-********
二、报价有效期:2022-01-29
三、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四、采购执行单位:横县江南发电有限公司隆安新能源分公司
五、采购标的名称:横县江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财务一体化及财务共享系统项目
六、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为积极贯彻集团公司全面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理念,围绕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企业总目标,坚持“干就干一流的事,干就干成一流”总要求,深化财务资源整合,促进财务转型,提高集团化财务管控能力,努力打造与世界一流能源企业战略目标相匹配的财务管控模式,在此战略愿景下所衍生的集团公司全面推进财务共享中心建设,加快提升财务管控能力总思路的总体指引下,并充分结合集团在山东公司试点的“融合式开发”方案,制定甲方财务及相关业务一体化及财务共享系统建设方案。以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为导向,参考国内外同行业先进的实践经验,通过推动集团公司的管理变革和创新,提高集团的战略管控和业务运营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使信息化成为集团公司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平台。根据集团公司信息化总体规划要求,甲方按照“统一规划、顶层设计、分步实施、持续改进”建设原则,财务共享服务系统与财务及相关业务一体化系统、资金调度中心及大唐集团财务公司网银系统均须实现集成。
七、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该项目由于原大唐集团公司财务一体化及财务共享系统为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本次横县江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财务一体化及财务共享系统项目需与大唐集团公司财务及相关业务一体化系统、资金调度中心及大唐集团财务公司网银系统实现集成。供应商提供的系统须满足集团公司相关接口技术要求,包括与其他应用系统集成需要的接口、数据、协议等规范。需由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相应系统、模块、程序、软件等实现系统集成 ,符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第26条如下(二)规定,需要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一)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三)因必须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四)紧急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名称: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湖南长沙长沙市天心区
九、公示期限: 2021-10-21至2021-10-28
十、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蓝键 | 电话: ********873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48@qq.com |
联系人:蓝键 | 电话:********873 |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金鸡滩电厂 | 电子邮箱:jjtsjb@163.com |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横县江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财务一体化及财务共享系统 | 1 | 项 | 6% | 2021-12-05 | 广西,南宁市,隆安县广西隆安县城厢镇震东村(金鸡滩电厂综合楼) | 横县江南发电有限公司隆安新能源分公司 | 增加横县江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财务一体化及财务共享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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