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桂阳县樟市镇东深村、禾苍村土壤增肥提质项目招标公告
[郴州市]桂阳县樟市镇东深村、禾苍村土壤增肥提质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阳县樟市镇东深村、禾苍村土壤增肥提质项目 项目已由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桂政发改〔2020〕160 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招备【2021】37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桂阳县樟市镇东深村、禾苍村土壤增肥提质项目
2.2 建设地点:樟市镇东深村、禾苍村
2.3 建设规模:增肥面积519.9亩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撒施后土地取样检测评定土壤等级在原有基础上提升1及1个以上等级
2.6 招标范围:桂阳县樟市镇东深村、禾苍村土壤增肥提质项目,主要措施为撒施商品有机肥、微生物菌肥(生物有机肥)。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元
2.9 招标代理费:人民币25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要求;
3.2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投标时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出具的近6个月(指2021年2月至2021年07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 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按标段招标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上为准。
3.10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基本帐户所在银行转帐方式。
5.2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 万元整)。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账 号:********7307
(1)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桂阳县樟市镇东深村、禾苍村土壤增肥提质项目”,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以到账为准。
(2)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按规定足额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 10 月 21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网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七、招标答疑发布
7.1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发布。
7.2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自行安排完成。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1 月11 日9时30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9 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三楼开标区将恢复之前的体温检查,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实行一进一量。
8.5 本项目支持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现场递交纸质标书签到后,投标人离开现场可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观看开标情况,不再要求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身份验证。评标结束后,如有递交原件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领取。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十、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本次项目相关事项必须按照桂阳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桂政发〔2016〕9号)桂政办发【2018】9号文件执行。
十一、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阳县发展和发改局。电话:****-*******。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郴州市桂阳县欧阳海路城投大厦3层
联系人:黄先生、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恒大帝景4栋213室
项目组成员:王先生
电 话:138*****152
标签: 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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