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扎县桑玉村、曲西村、嘎波一组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洛扎县桑玉村、曲西村、嘎波一组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洛扎县桑玉村、曲西村、嘎波一组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1 15:1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洛扎县桑玉村、曲西村、嘎波一组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洛扎县桑玉村、曲西村、嘎波一组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扎县桑玉村、曲西村、嘎波一组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西藏洛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扎县桑玉村、曲西村、嘎波一组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洛发改基建【2021】1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扎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新建道路硬化8350.8㎡以及公厕、挡土墙、排水沟、钢管栏杆、广场、舞台、路灯基础、边沟、涵洞、波形护栏、给水管、蓄水池、源头取水池、篮球场、网围栏、透水砖、矮墙、游步道、钢筋混泥土桥、健身器材、垃圾收集箱、成品座椅、太阳能路灯等相应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以施工图为依据结合招标工程量清单,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建设地点:山南市洛扎县嘎波社区、色乡桑玉村、曲西村。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并达到“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近年(2018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8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山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西藏商报》上发布。

8.其它

8.1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区外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及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区内企业应进行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

8.4各相关投标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区外企业负责人必须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在藏备案委托代理人)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及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 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8.5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中标单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签字盖章(时限:中标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否则招标人有权利视为放弃中标。

8.6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投标人仍需提供投标函纸质文挡(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保函复印件、备案证)一份,密封在一个封袋,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的要求进行装订。

8.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相关票据,投标人将相关票据上传至系统中,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或未上传相关票据至系统中的投标单位,不予以确认。

8.8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招(2017) 256 号)和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藏建招 (2018) 161号)文件。

8.9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10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

8.11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12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中标后需到达施工管理现场履职。并进行实名制现场管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扎县人民政府

地址:洛扎县嘎波中路24号邮编:851200

联系人:云旦朗杰电话:139*****592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精硕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山南市乃东区泽当镇冬喀巷苹果园小区2区1排10号

邮编:856000

联系人:洛先生电话:189*****833

西藏精硕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施建设 边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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