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中心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市民中心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市民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一、南通市通州区市民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已经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批准,项目所需资金为财政拨款,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
三、基本情况
(一)项目位置及规模
南通市通州区市民中心位于通州经济开发区朝霞路 号(朝霞路以北、碧华路以南、市府路以东、中心竖河以西范围),由市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图书馆、文博中心五栋建筑组成,总占地面积约7.8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8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约2.3万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
前期开荒、培训及服务期内安保服务(秩序维护)、会务服务、日常保洁服务、设备设施的维护(含小修和零星维修)和操作。
(三)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标的基本执行期限约为壹年。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国内法人。
2.具有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具有在管类似物业(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综合办公楼宇,下同)管理项目业绩,服务建筑面积单体达50000平方米(含)及以上。
5.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负责人)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物业管理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和国家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具有3年以上类似物业管理经历。能组织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服务队伍,经营优势明显。
6. 拟派驻的物业项目工程经理具有助理工程师或技师资质,具有2年以上类似物业工程管理经历,具有较强的基础设施、机电设备维护、维修、管理经验。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以任何形式挂靠或联合体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否则视同围标处理。
五、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标申请人2012年度的财务年报(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的证明材料原件;
5.拟派驻的项目经理的物业管理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和物业管理师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
6. 拟派驻的物业项目工程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
7、提供拟派驻项目经理及工程经理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社保机构出具的2013年7月~12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8.对照报名条件提供经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图片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及固定联系电话);
9.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2000-3000字)。
六、报名及资格预审
1、申请人于2014年 1 月 20日上午9:00-11:00到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中心信息厅(通州区银河路588号,区行政审批中心三楼)报名,报名经办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上述第五项资格预审材料复印件、原件(上述资格预审复印件的原件随身携带备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视同无该项资质)。
七、采购人在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监督下对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根据考察情况和申请人的资信、业绩、能力等各方面情况择优选定投标单位后发出投标邀请函。
八、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年1月 13 日至2014年1月 20日上午11:00止。
招标人: 通州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11楼 地 址: 通州开发区碧华路80号
联系人: 江毅、王鑫刚 联系人: 曹女士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0513-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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