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采购】港邻荟新华路原道口绿化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分散采购】港邻荟新华路原道口绿化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1、港邻荟新华路原道口绿化恢复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港邻荟新华路原道口绿化恢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港邻荟新华路北侧绿地。

(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17万元。

(3)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11月;计划竣工时间:2021年11月前完成竣工验收;施工总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港邻荟新华路原道口绿化恢复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须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投标单位所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的组成人员,必须保证施工全过程在本项目工地工作,项目组的任何成员变动,均需得到招标人书面认可,否则招标人可视为违约,违约处理在合同中以条款形式明确

5.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必须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从2021年4月到2021年9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提供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5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

6、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7、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21年11月1日14时3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城港路118号天生产业新城南通有限公司会议室(一) ,并在2021年11月1日14时3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栏公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10、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人:南通港闸邻里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幢601室

联系人:孙工,电话:159*****903

2021年10月20日

上网-港邻荟新华路原道口绿化恢复工程.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恢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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