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烃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结论公告
混烃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结论公告
宁夏神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混烃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结论公告
一、项目概况
宁夏神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混烃综合利用项目位于盐池县工业园区县城功能区二期,规划五号路以南,规划二号路以西,南二环路以北,宁夏润广石油化工厂以东。项目总投资11907万元,总用地面积45958m2,总建筑面积28034.72m2,项目主要是对混烃原料进行深加工,产品为丙烷、丁烷、液化气及稳定轻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机械废气、噪声、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液化气燃烧废气,导热油炉燃煤废气,油烟废气、生产过程中管道的“跑、冒、滴、漏”、储运、装卸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储煤场扬尘;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设备冲洗水及未可预见废水;固废主要有职工生活垃圾和燃煤灰渣;噪声主要为生产区各类机械设备、泵、锅炉和风机等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施工期通过运输车辆封闭、硬化出入场地路面,洒水降尘可降低扬尘产生量;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通过合理布置场内设备,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应运送到盐池县相关部门的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气:液化气燃烧废气经15m高烟道高空排放,液化气燃烧合理可行;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的要求后,经内置烟道引至楼顶间歇性排放;锅炉烟气经麻石水膜除尘器处理后,产生的烟气经45m的烟囱排放;经预测,非甲烷总烃的厂界浓度预测值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要求;储煤场现状四周设置有5m高的防风抑尘墙,地面部分为混凝土结构,堆高设计为3m,并定期洒水抑尘,储煤场扬尘露天空旷条件下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轻微。
2、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先进入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再与设备冲洗水、未可预见水一起经过格栅、进入生物接触氧化池处理后,经沉淀池沉淀,最后通过消毒池处理。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中的绿化用水水质标准,进入蓄水池,夏季用于厂区绿化,冬季用于洒水抑尘。
3、固体废物:锅炉灰渣拟集中收集,在储煤场一侧堆放,地面须硬化处理,铺设地下防渗层,防渗系数≤10-10cm/s,建设单位定期洒水抑尘,储存一定量后出售用作建筑材料或铺路,措施可行。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箱,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项目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吸声、降噪、隔声和减振等措施,项目区内设置减速带、禁鸣标志,通过以上措施,厂界处的噪声值预测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污染源强对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合理,符合现行产业政策、清洁生产相关要求及循环经济理念,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该项目拟采取的“三废”治理方案有效、合理,技术经济上可行,在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以及生产设施正常运行状况下,各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周围环境质量现状水平。项目周边公众对项目在该厂址的建设表示支持,环境风险为可接受水平。因此,在切实落实本次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在拟选厂址内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报告简本,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等形式发表意见、建议。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2013年12月23日起,到2014年1月2日截止。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夏神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盐池县工业园区县城功能区二期
联系人:白雪霖
联系电话:153*****117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1层
联系人:何萍
电话:***-********
电子邮箱:khnx1980@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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