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土县多玛乡乌江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日土县多玛乡乌江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1 17: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日土县多玛乡乌江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日土县多玛乡乌江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无标段
招标编号:ALSZ-XZC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土县多玛乡乌江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西藏日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日发改【2021】3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藏日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日土县多玛乡乌江村;
2.2.建设规模:一个施工标段:新建户内旱厕451.98㎡,羊圈2306.76米,牛圈1674.16米,生态公园含公共旱厕114.33㎡,水井房25.1㎡,弧形廊架一143.7㎡,弧形廊架二138㎡,弧形廊架三68.32㎡,花岗岩铺装7090㎡,行道砖铺装1564㎡,塑胶场714㎡,植草砖停车场738㎡,彩色水泥砖铺装398㎡,梯步93.5㎡,游步道364㎡,混凝土硬化134㎡,绿化工程11037㎡,绿化带种草320㎡,花池450米,花池种花805㎡,绿化带栏杆352米,绿化灌溉1844米,沙坑1座,路灯42盏,庭院灯36盏,指路牌15个,宣传墙10处,宣传栏20个,电子屏幕1处,总平土方回填300m?,座椅26套,石桌凳20套,雕塑(5*5*3米)1座,雕塑(3*3*2.5米)2座。设备购置:酒水车2辆,淘粪车2辆,垃圾转运车1辆等。(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
2.8.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2日10时40分,地点为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里地区住建局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3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费用投入总额不得低于工程直接费的1.5%,发生时按实际支出金额计入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或费用项目中。
8.4开标现场,投标单位代表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公证书原件、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信息查询截图(加盖鲜章),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以及涉及项目开评标所需要的原件,以备查验。
8.5本项目按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要求执行。
8.6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19号文件要求执行。
8.7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和《关于更改西藏自治区房建与市政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招标文件模板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8.8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8.9根据自治区住建厅最新指示精神,对进藏未满1年的内地企业和新成立未满1年的区内企业,将不做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满一年的资格要求,而是要求企业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并签订3年以上合同,同时购买社保,投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与西藏籍高校毕业生签订的3年以上合同原件、购买社保证明原件以及一体化平台下载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日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址:日土县人民会堂二楼
邮编:859700
联系人:朗色
电话:188*****113
招标代理结构:西藏楚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老干局格吉巷
邮编:859000
联系人:吴巧
电话:139*****312
2021年10月22日
标签: 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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