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中卫市廉政教育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
[中卫市]中卫市廉政教育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
中卫市廉政教育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廉政教育改造提升项目经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卫发改发【2021】2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市财政筹措,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中卫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施工、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中卫市税务局院内。
2.2 招标范围:对闲置办税服务厅进行改造,一楼改造为廉政教育展示厅,主要布设“廉政起源”“反腐历程”“警示教育”“示范教育”“清廉文化”等内容,二楼改造为廉政教育宣讲厅、廉政教室。配套改造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设施。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装饰装修工程;二标段:设备安装工程。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二标段:依据招标范围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电子与智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外地进宁企业需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须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须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备案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8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并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2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注:①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上发布。
8.有关投标事务的联系人和地址如下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中卫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宁夏中卫市沙波头区文昌镇丰安东路5号
联系人:彭红兵 ****-*******
招标代理机构: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和信创展中心9层1-1号房
联系人:万家权 ****-*******
电子邮件:zjhxmgl@163.com
标签: 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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