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马鞍山南缘石膏矿普查探矿权招标公告

黄梅县马鞍山南缘石膏矿普查探矿权招标公告

黄梅县马鞍山南缘石膏矿普查探矿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1312QT-259001

本探矿权招标项目经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设立(鄂土资函[2013]649号),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出让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概况
(一)探矿权名称:黄梅县马鞍山南缘石膏矿普查探矿权

(二)地理位置:位于黄梅县城100°方向,直距6km,行政区划属黄梅县独山镇和下新镇。

(三)勘查矿种:石膏矿

(四)以往地质工作程度: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地质勘察院对该矿区石膏矿资源进行了预查,预查估算石膏矿(334)预测资源量118070千吨,平均品位CaSO480.35%,可作为进一步开展勘查工作时参考。

(五)出让期限:本公告中的探矿权出让期限为3年。(自取得勘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六)勘查区范围:该探矿权勘查区面积7.55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1980西安坐标系):

拐点编号

经纬度坐标

经度

纬度

1

115.5839

30.022">22"">222

2

116.0053

30.0340

3

116.0053

30.0401

4

116.0122">22"">22

30.0438

5

116.0149

30.0416

6

116.0124

30.0313

7

115.5906

30.0149

三、风险提示
(一)该矿区地质工作程度较低,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探矿权勘查作业范围内的预测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有较大差异,勘查工作存在较大投资风险。

(二)因国家产业政策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或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以及对特定探矿手段等方面的限制,存在探矿权不能延续或转采矿权的风险。

(三)不可抗力因素对勘查工作的影响。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且具有石膏矿深加工能力。

(二)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三)投标人或其委托勘查的地勘单位须具有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地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报名前须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注册用户类型须选择勘察单位。办理网员注册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二)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直接从网上免费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不另行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00元),交纳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17日17时30分(以到账的时间为准),需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厅0905(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大厦A座)。投标文件应在2014年2月18日8时00分至9时30分之间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电话和口头投标。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弃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市场网(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和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步发布。对本探矿权出让有异议的,应在2013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提出。

九、联系方式
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明

电话:***-********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小明

电话:***-********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大厦A座

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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