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妇产医院防护工程材料设备招标公告

第二妇产医院防护工程材料设备招标公告

大连市第二妇产医院防护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卫生局委托,对大连市第二妇产医院防护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竞争性谈判。
一. 采购编号:DGCG13-054

二. 项目名称:大连市第二妇产医院防护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

三. 采购内容:防护区域为2间X光室墙体防护、地面防护、顶棚防护、防护门、铅玻璃窗等;招标范围包括防护工程施工和防护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详见采购文件。

四. 采购预算:19.2743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 项目实施地点:大连市卫生局指定地点
六.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所投铅钢复合防护板必须具有卫生部射线防护器材防护质量监测中心出具的《放射防护器材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

七.供应商申请购买谈判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谈判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投标人所投铅钢复合防护板的卫生部射线防护器材防护质量监测中心出具的《放射防护器材检测报告》原件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八. 谈判报名时间:2014年1月14日至2014年1月20日 (每天8:30 -16:00;中午:11:30—13:00休息),地点: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北门科技园大厦601室)。
九.谈判文件售价:每份100元。

十.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1月21日8:45至9:0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6)(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一. 谈判时间与地点:2014年1月21日9: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二.采购人:大连市卫生局
十三.采购代理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广开 电话:******** 传真:********(自动)

采购编号:DGCG13-054大连市第二妇产医院防护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谈判文件采购人:大连市卫生局采购代理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13年11月20日大连市第二妇产医院防护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谈判邀请函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卫生局委托,对大连市第二妇产医院防护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竞争性谈判。一.采购编号:DGCG13-054二.项目名称:大连市第二妇产医院防护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三. 采购内容:防护区域为2间X光室墙体防护、地面防护、顶棚防护、防护门、铅玻璃窗等;招标范围包括防护工程施工和防护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详见采购文件。四. 采购预算:19.2743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五. 项目实施地点:大连市卫生局指定地点六. 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三)投标人所投铅钢复合防护板必须具有卫生部射线防护器材防护质量监测中心出具的《放射防护器材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七.供应商申请购买谈判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谈判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投标人所投铅钢复合防护板的卫生部射线防护器材防护质量监测中心出具的《放射防护器材检测报告》原件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八. 谈判报名时间:2014年1月14日至2014年1月20日 (每天8:30 -16:00;中午:11:30—13:00休息),地点: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北门科技园大厦601室)。九.谈判文件售价:每份100元。十.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1月21日8:45至9:0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6)(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十一. 谈判时间与地点:2014年1月21日9: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十二.采购人:大连市卫生局 十三.采购代理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广开电话:******** 传真:********(自动)前 附 表(一)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大连市第二妇产医院防护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2采购人:大连市卫生局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月21日9:00谈判时间:2014年1月21日9:003谈判报价货币:人民币4谈判有效期:90个日历日5谈判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6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处及谈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7供应商资格:(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三)投标人所投铅钢复合防护板必须具有卫生部射线防护器材防护质量监测中心出具的《放射防护器材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19.2743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9工期:共计30个日历日。10谈判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1500元人民币,于谈判日前以投标人开户支票、现金、电汇、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方式交纳,纳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北门外科技园大厦写字间612室。外地企业汇款至“建行栾金支行 ****************0666”,收款单位: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到账日期为准,不接受个人名头汇款。若在谈判时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联系电话:****-********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 传真:(0411)********。●适用范围与定义 ①本谈判文件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叙述的大连市第二妇产医院防护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②“采购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提出项目并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特指大连市卫生局;③“供应商”指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④“采购代理人”指受采购人委托对项目的谈判进行组织实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本项目谈判活动中特指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章谈判须知第一部分 谈判项目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及编号:大连市第二妇产医院防护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DGCG13-054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3.谈判内容:(1)工程任务包括有:防护区域为2间X光室墙体防护、地面防护、顶棚防护、防护门、铅玻璃窗等;招标范围包括防护工程施工和防护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详细内容见第三章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2)技术要求:工程施工需要满足现行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3)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90%),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10%)转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则一次性付清(无息)。(4)项目实施地点:大连市卫生局指定地点。(5)施工期限:30个日历日。(6)保修期:供应商对所完成的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限为2年。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而更换的部件质保期顺延,质保期后所有产品必须提供免费上门成本维修。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供应商应在四小时内到达现场,二十四小时内上门维修。(7)合同组成:由工程施工合同及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等组成。(8)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符合相应工程施工验收质量标准要求。4. 供应商资质要求:(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三)投标人所投铅钢复合防护板必须具有卫生部射线防护器材防护质量监测中心出具的《放射防护器材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5.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如下顺序编制:1)响应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汇总表4)报价细目清单5)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清单6)近3年承建工程项目情况一览表7)目前正在承建工程情况一览表8)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所投铅钢复合防护板的卫生部射线防护器材防护质量监测中心出具的《放射防护器材检测报告》(复印件)6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响应文件准备与递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7 谈判响应文件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需根据谈判文件给出的格式编制谈判响应文件。8 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9 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9.1供应商应准备正本响应文件1份,副本响应文件3份。并在封面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打印、装订成册,不易拆分,响应文件纸张规格A4纸。9.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条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印章。响应文件包装封面应注明谈判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及谈判日期,并注明“谈判时间前不得拆封”字样。9.3供应商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人,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拒绝接受。 10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消10.1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消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消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交给采购代理人,且须有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10.2供应商的书面修改材料或撤消通知应按照本须知响应文件递交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10.3采购代理人对谈判截止日以前收到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传真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10.4 在谈判截止期前,采购代理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采购人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谈判文件;10.5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补充通知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回复确认收到修改文件;10.6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必要时采购代理人可以与采购人协商,酌情延长谈判截止日期;10.7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1无效响应文件(即废标)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11.1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和密封,未按规定签署的11.2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未加盖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11.3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11.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参加谈判会议,又无指定代理人的(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准);11.5参加谈判会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表人迟到到会的11.6资格不符合要求的;11.7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的 ;11.8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人要求的期限11.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及低于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质量目标的;11.10提供进口产品的(进口原材料除外);11.11其它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12 谈判与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2.1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和有效个人身份证件的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谈判小组将于前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供应商谈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2.2 本次谈判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组织成立。12.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及方法12.3.1谈判文件是谈判工作的重要依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满足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谈判文件的一致性。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谈判小组有权拒绝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12.3.2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有关谈判要求、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12.3.3与所有供应商的谈判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谈判主要对供应商的资格、谈判报价、质量标准 、服务期限、监理方案、及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洽谈。12.4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程序、方法(1)对响应文件的审查1) 审查响应文件有效性;2)审查响应文件的完整性; 3)审查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的一致性;(2)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及要求本项目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就供应商的谈判报价、服务期限、质量标准、监理方案、付款方式、合同组成等集体与每一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可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形成书面意见。13成交标准:谈判小组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14 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人将谈判情况形成谈判报告,送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以《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供应商。15 合同的签订2.11.1 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含节假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1.2合同经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2.11.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成交供应商需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16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工程招标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17 谈判保证金17.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提交不少于“前附表”第9项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在送达响应文件的同时,递交给采购代理人。17.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17.3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日历日(含节假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日(含节假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7.4 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7.4.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骗取成交供应商资格;17.4.2谈判截止之后至谈判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谈判文件;17.4.3因成交供应商过错被废除成交供应商资格;17.4.4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定合同协议;17.4.5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18.其他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执行。第二章 合同条款(合同专用条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合同通用条款内容略,协议书内容见合同文件部分) 专用条款目录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4、适用标准、规范6、通知二、工程管理人员7、工程师8、项目负责人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9、发包人工作10、承包人工作四、施工准备11、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12、施工准备五、施工工期13、开工及延误开工16、工程竣工六、材料设备供应1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1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9、材料设备的检验七、工程质量和检验24、工程试车八、安全与文明施工25、安全施工九、合同价款、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30、合同价款31、工程量确认32、工程款支付十、工程变更34、确定变更价款十一、竣工验收和结算 35、竣工验收十二、工程质量缺陷保修十三、违约、索赔和争议38、违约40、争议十四、施工分包41、施工分包十五、不可抗力42、不可抗力十六、保险和担保 43、工程保险 44、工程担保十七、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 49、合同份数十八、其他 51、补充条款专用条款目录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按《通用条款》约定排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不采用 语言文字。3.2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有关规定。4、适用标准、规范4.1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承包人自备 4.2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的规定:不采用5、图纸5.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套数: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5.2发包人对工程的保密要求和保密期限: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6、通知6.1承包人的地址: 6.2发包人的地址:工程师的地址: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7、工程师7.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7.2发包人代表的工程师姓名: 7.3其他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利: 8、项目负责人8.1项目负责人的姓名: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9、发包人工作9.3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付。(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付(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付(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不采用。(5)由发包人办理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与施工有关手续,由承包人办理,费用自付,发包人配合。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包人协调处理,不承担相关费用。(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不采用。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工作:不采用。10、承包人工作10.2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不采用。(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前报工程进度报表,按照发包人要求每周一报施工进度报表。(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维护设施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如未履行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扣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不采用。(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 经发包人同意后由承包人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发包人给予配合。(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保护单位工程或部位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要求和费用承担:按照要求,做好上述项目的保护,并承担因施工造成损害的责任和赔偿费用。(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达到大连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和罚金。(9)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费用承担:另行协商。四、施工准备11、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和要求:开工前一周内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后一周内12、施工准备12.8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工地范围、时间及次序约定:开工前,按双方具体约定12.10 红线外临时占地租用费用承担约定: 另行协商。 五、施工工期13、开工及延误开工13.1单项工程工期约定: 不采用 13.3延期开工损失赔偿费及限额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延期开工可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延期开工,损失自负,并不顺延工期。 16、工程竣工16.3提前竣工的约定:不采用六、材料设备供应1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17.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清单(可另附页): 不采用1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办法: 不采用 1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回填材料、设备的采购,且应符合设计、有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18.5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19、材料设备的检验19.3检验费用的约定:(1)承包人承担检验费用的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承担检验费用(2)发包人承担检验费用的材料、设备:不采用 七、工程质量和检验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业主认可的国家现场施工、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承包人不能因为本合同工程质量标准达不到预期要求而影响发包人质量标准的评定。2)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工作,接受发包人的质量检查和工程质量监督主管部门的监督。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重要部位的典型施工,经发包人及监理人员认可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时,承包人必须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4)隐蔽工程隐蔽前,承包人需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书面通知监理或发包人到现场进行验收,经监理或发包人确认合格后方可隐蔽,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5)凡在与已交工工程有关联的部位施工时,必须提前向发包人提出书面联系,经发包人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施工。6)承包人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认真做好记录,在办理工程中间交接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供交接清单。24、工程试车24.1 工程试车内容和费用承担: 不采用八、安全与文明施工25.1 承包人安全责任的约定: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25.2 发包人安全责任的约定:发包人应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25、安全施工25.1 承包人安全责任的约定:承包人应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25.2 发包人安全责任的约定: 发包人应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九、合同价款、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同招标须知前附表)30、合同价款30.2 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30.3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因招标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工程内容及工程数量增减,按实际调整外,其余均不作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不采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因招标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工程内容增减造成的工程造价增减,须按下列方式调整:(1)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已有的项目,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2)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类似的项目,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计算;(3)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没有且无类似项目,由承包人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准,投标报价时的材料、人工、机械设备价格,取费费率按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书中费率计算出综合单价,报发包人核准,按有管辖权的财政部门审定值执行。(4)综合单价及材料价格调整须经有管辖权的财政部门审核确认。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的让利承诺,工程结算时应同等水平执行。(5)综合单价、材料价格调整须经大连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30.4 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时,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不采用 30.5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约定:不采用 31、工程量确认31.1 本工程采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1.3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周5前向发包人提供本周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含工程造价预算书的报告3份。32、工程款支付(同招标文件工程款支付方式)32.1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不采用 32.2 双方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数额: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90%),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10%)转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则一次性付清(无息)。32.7 发包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造成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时,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十、工程变更34、确定变更价款34.2 工程量变更幅度:不采用增加部分工程量的项目单价确定方法:见前附表减少部分工程量的项目单价确定方法:见前附表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变更价款确定方法:见前附表 十一、竣工验收和结算35、竣工验收35.1 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工程竣工前7日内交付给发包人3套。35.9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 十二、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详见附件3《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十三、违约、索赔和争议38、违约38.1 通用条款32.1款约定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采用通用条款32.2款约定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通用条款36.5款约定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 关于违约的其他约定: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人不能按合同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3)工程工期每延期一天处以合同总价0.5‰的罚金,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处以合同总价5%的罚金。4)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文本的违约规定承担责任。 5)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8.2 通用条款16.2款承包人未按时竣工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承包人应承担合同价款0.5‰ 的违约金。通用条款20.1款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承包人违约的其他约定: 承包人正常情况下超施工进度计划规定工期达1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违约金、赔偿金。 40、争议40.1 解决争议的约定:本合同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 (二) 种方法解决:(一)提交不采用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施工分包41、施工分包41.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本工程不可分包十五、不可抗力42、不可抗力42.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十六、保险和担保43、工程保险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 不采用(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不采用(3)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负责所有的保险,本次投标报价中包含本工程所需的一切保险费用,并且于本次投标报价中考虑这些保险费用。44、工程担保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为: 不采用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其他担保事项: 履约担保数额为合同价的10% 。十七、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49、合同份数49.2 合同副本份数: 正本一式两份,副本五份 十八、其他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除外)都视为施工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51、补充条款(篇幅不够可附页)承包方完成一道工序后,必须经发包方和现场监理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51.1 本项目工程价款最终无条件按大连市财政部门审定额结算,双方任何情况下均对此不持任何异议。51.2 工程结算价款审定方法:51.2.1未发生工程变更的项目,工程结算价款等值于合同价。51.2.2发生了经发包人批准并经大连市财政部门批准的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工程内容增减,下同),并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项目,工程结算价款按以下条件核定:当 0≤(B-A)/A×100%≤3%时,工程结算价款等值于合同价款;当 (B-A)/A×100%>3%时,工程结算价款=B-A×3%;当 (B-A)/A×100%<0时,工程结算价款=B。(1)A为合同价。(2)B为结算基准价,等值于合同价款与变更价款之和。变更价款是指由大连市财政部门按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工程变更数量,依据下述51.3条和51.4条有关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材料费用、措施项目计价原则核定的工程结算价。51.3 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用确定原则发生了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并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材料费用、措施项目费用确定原则。51.3.1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51.3.1.1变更项目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的项目相同时,执行承包人投标综合单价。51.3.1.2变更项目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不同时:(1)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价标准,确定综合单价。(2)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按照投标报价原则及相应的费率报出综合单价,由发包人认可后报大连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3)参照上述原则计算出的综合单价高于市场价的,以市场价为准。51.3.2材料费用51.3.2.1变更项目所用材料与投标书中已列材料相同时,按照投标书所列材料价格执行。51.3.2.2变更项目所用材料与投标书中已列材料不同时:由承包人按建设当期的市场价格计取,经发包人、监理单位认可后报大连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51.4措施项目计价确定原则51.4.1 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参照51.3.1确定原则计算;51.4.2不能计算工程量并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当此项措施费不随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增减而变化的,均包干使用;当此项措施费随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增减而变化的,均按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变化比率调整。51.5当投标报价存在明显不平衡报价(高于定额或市场正常报价两者中较高值一倍以上),或材料价格出现位数错误时,工程变更项目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材料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分别按上述51.3.1.2中(2)、51.3.2.2、51.4原则调整。51.6 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组成合同文件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51.7 本合同及组成合同文件之外,合同双方不存在且也不会签定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51.8 承包人报送竣工结算材料后除非发包人书面明确认可并经财政确认,任何情况下未经双方确认及财政审定的事项或金额不能约束发包人。51.9施工单位,在工程期内,负责场地清洁。51.10乙方施工过程中,当一道工序完工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必须按照规范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和监理现场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51.11工程量的确定,以现场签证及竣工图为准。注:本合同仅提供了主要条款,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时,将细化条款,未尽事宜招标文件中有相关规定的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中无相关规定的按合同解释顺序执行,无任何依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文件格式项目编号:DGCG13-054 项目名称:大连市第二妇产医院防护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 目录一、 合同协议书二、质量保证承诺书三、承包商履约保函 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 (全称)承包人: (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大连市第二妇产医院防护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地点:大连市内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投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 月 日竣工日期: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日。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一次验收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人民币)六、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适用招投标工程)(4)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工程量清单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承担保修责任。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招标人办公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招标人电话}电话:传真:{招标人传真}传真:开户银行: 帐号: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招标人邮编}邮政编码: 二、 质量保证承诺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大连市第二妇产医院防护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质量保证范围和内容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内容:二、质量保证期限质量保证期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承诺质量保证期为: 年。三、责任承诺 四、其他本标工程其它项目保修期限及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承诺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三、承包商履约保函(业主):一、鉴于贵方与(以下简称“承包商”)就大连市第二妇产医院防护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于 年月日签订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承包商申请,我方愿就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承包商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贵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 日内。贵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按照贵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1)由我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使承包商继续履行主合同义务,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2)由我方在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贵方的损失。四、代偿的安排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承包商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承包商违反主合同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贵方以工程质量不符合主合同约定标准为由,向我方提出违约索赔的,还需同时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承包商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贵方违约致使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承包商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商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贵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承包商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本条所称交付是指: 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年 月日 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1. 技术规范本次谈判项目的技术标准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 2. 技术规范2.1技术服务条件:1)供应商应提供材料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和维护手册(如果有)。2) 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运输、调试、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等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3)提供主要材料的厂家、品牌和型号。4) 谈判文件中未提出的各种规格参数,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全部填入。2.2 技术要求:1)本工程具体技术要求详见国家颁发的相应技术规范;2)实际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必须经过采购人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中;3)本工程所用材料,由供应商根据现行规范及本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报价,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出主要材料规格、数量、产地、品牌、单价、总价等内容。4)本工程所用材料其相关证件均应齐全,工程竣工后按有关规定验收。5)所有材料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产品。3. 工程任务清单:序号位置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生产厂家12间X光室四面墙体防护3cm重晶石平米183 单面防护不低于山东临浯重晶石、湖北重晶石有限公司、广州重晶石公司2顶棚防护3cm重晶石平米52.0 在二层做3地面防护3cm重晶石平米52.0  4 电动推拉防护门1.5m*2.1m樘2.0 pb=3mm铁板喷涂不低于宁波欧尼克自动门有限公司、宁波德科自动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道盛达自动门有限公司5 平开防护门1.0m*2.1m樘2.0 pb=3mm铁板喷涂6 铅玻璃观察窗0.9m*1.5m樘2.0 pb=4mm不低于上海赛夫康防护器材有限公司、济南鑫盾铅玻璃厂家、北京铅玻璃厂家7 门机联锁 套2.0  注: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所列货物的技术、功能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在技术与功能等方面应等同于或高于上述技术、功能要求。附:响应文件格式一、响 应 书致:大连市卫生局1、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DGCG13-054的大连市第二妇产医院防护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的谈判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谈判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元(大写)的投标报价按上述工程采购文件承包该项目施工和保修。2、一旦确定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在天(日历日)工期内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并同意具体开工日期由采购人指定。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可能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采购成交通知书和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5、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谈判响应文件的承诺,按时签订施工合同。全面履行施工合同。6、我方理解你们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的声明。7、我方承诺本次谈判报价总价一次包死。 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 (姓名)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职称)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的谈判活动。代理人在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以承认。代理人无再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供 应 商: (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报 价 汇 总 表序号项目名称单 位数量单 价(元)合 价(元)总价四、报价细目清单工程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编号项目名称单 位工程量单价合 价投标报价应根据提供的报价细目清单格式,采用综合单价报价的形式,综合单价应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施工措施费及与本次谈判项目施工有关的其它一切费用。五、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 位数量单价合价产地品牌(厂家)六、近3年完成项目情况一览表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及工程地点结构类型采购规模开竣工日期质量达到标准七、目前正在进行项目情况一览表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及工程地点结构类型采购规模开竣工日期质量达到标准八、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所投铅钢复合防护板的卫生部射线防护器材防护质量监测中心出具的《放射防护器材检测报告》(复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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