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县皂角坪新区市政道路工程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玉屏县皂角坪新区市政道路工程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玉屏县皂角坪新区市政道路工程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玉屏县皂角坪新区市政道路工程招标二次公告
玉工程交易告〔2014〕00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屏县皂角坪新区市政道路工程已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玉发改函[2013]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玉屏县平溪镇皂角坪新区。
2.2规 模:总投资:约4500万元。该项目道路总长2802.61米(包括河滨路、2号路、3号路、9号路),总用地面积47780平方米。其中河滨路起点接G320主线,终点止天10号路,长2342.32米,K0+000至K1+547.798道路宽度为18m,K1+547.798至K2+342.318道路线线宽度为16m;2、3、9号路均起于320国道路止于河滨路。
2.3计划工期:365天。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示内容及招标人规定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有相应项目投资额度的投融资能力,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的企业,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2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应资质和条件,自愿组成联合体双方注册资本均在1000万(含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14日至2014年1月20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玉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委托授权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检查机关出具的无不良记录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贰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1月14日至2014年1月20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玉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玉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联 系 人: 黄仁贵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胥东华
电 话:180*****580
传 真:****-*******
邮 件:********0@qq.com">********0@qq.com
入 黔 备 案 号: 黔建外招验[2012]021号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4年5月31日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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