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学前教育设备设施招标公告
凤山县学前教育设备设施招标公告
由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凤山县学前教育项目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已经凤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予以备案,现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期内竞标单位如认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内容具有倾向性或不合理条款,已经影响到采购的公正性,损害了自身合法权益,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司有效印鉴后,于项目截标日前将相关质疑事项向相关财政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内容:
1、项目名称:凤山县学前教育项目设备设施采购
2、项目编号:鼎策ZB-2014-015
3、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4、采购内容:学前教育项目设备设施一批(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4年01月14日至2014年01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河池市文化广场金泰豪庭观岚阁B座1705室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
3、售价: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本项目不提供电子标书,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请符合上述条件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产品);(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竞标人的 《查询行贿档案结果告知函》;(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竞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到招标代理单位报名并购买资料。
六、竞标保证金:
竞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将竞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现金形式交至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开户名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开户银行:河池建行明都支行;银行帐号:4500 1690 9040 5070 0303
七、竞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人应于2014年01月23日15时00分前将竞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河池市文化广场金泰豪庭观岚阁B座1705室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竞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01月23日15时00分截标后在河池市文化广场金泰豪庭观岚阁B座1705室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开标室开标,竞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代理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申 羽 邮 编:547000
联系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河池市文化广场金泰豪庭观岚
阁B座1705室)
采购单位:凤山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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