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用房修缮招标公告

嘉禾县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用房修缮招标公告

嘉禾县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用房修缮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2日

嘉禾县农业农村局的嘉禾县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嘉财采计[2021]76号、采购代理编号:CZZY-CZ-*******)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嘉禾县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用房修缮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嘉财采计[2021]76号

3、采购代理编号:CZZY-CZ-*******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采购代理服务费

(元人民币)

01

嘉禾县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用房修缮项目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项

¥629717.64

¥6297.17元

2.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1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供应商已实施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1.2要求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者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3要求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拟任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有在建工程;

2.3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标准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2、本邀请通知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郴州市中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泉镇东塔商贸区89号五楼(皇廷幼儿园旁))。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21年11月0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嘉禾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开标室。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谈判小组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后,请于2021年 10 月28日 17:30 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嘉禾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嘉禾县珠泉镇人民北路19号

联 系 人:肖筛平

电 话:139*****267

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市中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俊华

电 话:177*****449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亿枫翠城6栋A1301

九、其它补充事宜:无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贵公司代理的谈判通知我公司已收悉,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经研究,现就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谈判采购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此至。

敬礼!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业农村局 办公用房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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