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中心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三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集采中心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三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三次招标)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集采中心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2日10:4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11日09: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十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7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浩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311 | ||
采购单位 | 集采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绿园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189*****31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浩189*****311 |
项目概况
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三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KHDWX-F1005
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三次招标)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三次招标)
项目编号:2021-JKHDWX-F1005
项目概况
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说明:本项目此次招标分为三个包段,每个包段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2家入围供应商,采购时按照包段类别的入围供应商通过比价的方式确定本周供货商。
2、项目编号:2021-JKHDWX-F1005
包段编号:一包段:2021-JKHDWX-F1005-1;二包段:2021-JKHDWX-F1005-2;三包段:2021-JKHDWX-F1005-3。
3、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服务
包段名称:第一包段:肉及其制品(牛肉、羊肉、猪肉、家禽等);
第二包段: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各类鱼、虾、蟹、贝壳类水产品等);
第三包段:蔬菜、豆制品。
4、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清单
5、预算金额:
第一包段:约400万元;第二包段:约150万元;第三包段:约150万元。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不得高于所投包段市场参考标准金额的90%。报价按照市场的浮动(报价参考标准:第一包段:台北大厦农贸综合市场;第二包段:黑水路水产海鲜批发城;第三包段:台北大厦农贸综合市场)。
6、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7、供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8、质量要求:供方所供副食品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部队有关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卫生标准,确保安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8、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公告期限内时间;
9、有承担过副食品项目业绩,且中标金额不得少于所投包段的预算金额,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0、有固定营业场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一包段,第二包段具备冷冻运输设备,若为运营车辆,提供有效《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供应商成立时间自开标之日起不得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扣除投标保证金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14、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检疫检验制度、配套的设备器材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较强的食品配送能力(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5、投标人允许参加多个合同包投标,但只能按自然顺序在一个合同包中标,在前一个合同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后续合同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3个月内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须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履约保证金:各包预算金额的3%。
因复印件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否决其投标,视为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起至2021年10月28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地点: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持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
(3)近三年(2018至今)相关业绩证明;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5)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提供近3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公告期限内时间;
(7)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其它材料。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段500元,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点00分
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十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集采中心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
联系方式:189*****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浩
电 话:189*****31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原件及复印件;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原件及复印件;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原件及复印件);8、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公告期限内时间;9、有承担过副食品项目业绩,且中标金额不得少于所投包段的预算金额,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0、有固定营业场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一包段,第二包段具备冷冻运输设备,若为运营车辆,提供有效《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1、供应商成立时间自开标之日起不得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扣除投标保证金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14、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检疫检验制度、配套的设备器材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较强的食品配送能力(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5、投标人允许参加多个合同包投标,但只能按自然顺序在一个合同包中标,在前一个合同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后续合同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3个月内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须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履约保证金:各包预算金额的3%。因复印件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否决其投标,视为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十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集采中心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
联系方式:张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189*****311
联系方式:张浩189*****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浩
电 话: 18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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