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解剖室设备招标公告

法医解剖室设备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郓城县公安局法医解剖室设备购置项目购经相关部门批准,拟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为郓城县公安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预算为169.8305万元。现就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郓城县公安局解剖室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项目技术指标、参数及要求。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项目实施时间(供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30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毕; (2)项目实施地点(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服务标准; (2)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并满足文件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质量标准,并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0月22日起,至2021年10月2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10-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郓城县公安局地址:郓城县育才路123号
联系人:周文兵联系方式:135*****010
2.采购代理机构:菏泽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菏泽郓城金河路-郓城县金河路东城国际7天酒店南临
联系人:武经理联系方式:157*****0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医解剖室 需求公示 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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