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温恒湿箱等设备招标公告

恒温恒湿箱等设备招标公告

恒温恒湿箱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恒温恒湿箱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厦招[2013]038号

受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司对恒温恒湿箱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恒温恒湿箱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2、招标主要内容:

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合同包名称
品目号
品类(设备名称)
采购数量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交货地点及交付使用期


切丝机、筛分仪、回潮机、水分仪
2-1
切丝机
3台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2
筛分仪
1台

2-3
回潮机
1台

2-4
水分仪
1台

注:1、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

2、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拆分投标,否则将导致该合同包投标无效。

3、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按期进行年检,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2投标人若不是合同包内所投品类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合同包内所投品类设备制造商或其在国内的合法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合法机构包括制造商在中国境内的办事处、中国境内总代理商或省级以上的区域代理商。投标人提供的授权书若为投标设备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总代理商或省级以上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其授权具有可追溯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4.3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包内所投切丝机、筛分仪、水分仪三种设备的技术参数彩页原件,及所投回潮机设备制造商或其在中国的合法分支机构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原件;每一页彩页及技术参数说明均须加盖制造商或其在中国的合法机构公章,页数较多的可盖骑缝章。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4年01月15日至2014年01月21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至厦门市湖滨北路长青北里112号长安楼501(B)室,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具体详见备注。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
7、投标保证金:合同包二为人民币壹万元整。缴交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截标前由投标人账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汇到招标代理指定帐户:开户单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长青路支行;帐号:3510 1513 0010 5250 6069。

8、本项目评标方法采取 综合评分法。

9、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①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莲岳路118号中烟大厦707室

②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02月17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或专人送交。通过邮寄的,须于投标截止前一天寄达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通过专人送交的,须于投标截止当日上午08:20~09:00时(北京时间)送达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福建中烟工业大厦707室。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代理可视情况要求投标人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有效凭证原件。)。

10、开标时间、地点:2014年02月17日上午09:00 时,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福建中烟工业大厦707室。

1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1)招标人情况:

招标人名称: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厦门市莲岳路118号中烟工业大厦

(2)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长青北里112号长安楼501(B)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编:361012 邮箱:fjlsxm@126.com

备注: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报名费(招标文件费)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开户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长青路支行; 帐号:3510 1513 0010 5250 6069),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回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单位地址等报名信息填写清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2、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招标程序自动终止。

招标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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