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及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及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及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水产前街28号3526创意工场B-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1年11月2日下午15点30分之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X-2021-053

项目名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及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档案数字化及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服务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日0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水产前街28号3526创意工场B-5号)

方式:发售,现场领取。

售价:600 元(人民币)

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1月2日下午15:30,15:30截止收取响应文件。

地点: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水产前街28号3526创意工场B-5号)。

五、开启

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1月2日下午15:30。

地点: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水产前街28号3526创意工场B-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老师,022-2750 8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水产前街28号3526创意工场B-5号

3.联系方式:022-2445 8500

3.项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老师

2.联系方式:022-2445 8500

3.邮箱地址:haifenggczx@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外包 电子卷宗 法院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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