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道路清障车(二次)招标公告
执法道路清障车(二次)招标公告
购买执法道路清障车(二次)
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信息
购买执法道路清障车(二次)
采购公告(二次)
受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皇姑分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就"购买执法道路清障车(二次)"( 项目编号:HG(J) 2014-0002(1))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购买执法道路清障车(二次)
2. 项目编号:HG(J) 2014-0002 (1)
3. 资金计划及来源:财政性资金
4. 采购需求:
(1)需求为庆铃KFM5074TQZ轻型清障车;数量一台;具体参数需求为:型号:KFM5074TQZ;底盘型号:NKR77PLPACJAY;发动机型号:4KH1-TC;额定功率(KW/r/min):96/3400;最大托举质量(kg):3000;最大托牵质量(kg):7200;整车外形尺寸(mm):5830*1980*2425。
(2)需求为解放KFM5084TQZ06P背拖式清障车;数量一台;具体参数需求为:
型号:KFM5084TQZ06P;底盘型号:解放CA5083XXYP9K2L4E型;发动机型号:CA4DF3-13E3/CA4DF3-14E3F/BF4M2012-13E3;额定功(KW):96/103/96;托牵质量(kg):8400;托举质量(kg):1500;平板最大承载能力(kg):3000;平板机构尺寸(长*宽mm):6150*2200。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4年1月21日16:00时整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集中采购机构项目负责人处报名登记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A4幅面)。
注:投标人在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只作为投标报名使用。投标人报名后,投标人所递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四、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的要求
1. 投标保证金:无
2. 履约保证金:无
3. 中标服务费:本项目免费
五、 采购资金结算
经采购部门验收合格,支付相关款项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1月23日13: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1月23日 13:00~13: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开标地点,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皇姑区政府15楼)
七、评标办法、报价方式、投标语言、联合体投标
1. 本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2. 报价方式:以单价和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报价
3. 投标语言:中文
4.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采购单位: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皇姑分局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119号
邮政编码:110035
联系人:王华国 联系电话:152*****112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皇姑区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松花江街3号)
邮政编码:110032
项目负责人:姜国新
联系电话: ***-********
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产品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规范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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