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司法查控、费款升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司法查控、费款升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执行司法查控、费款升级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日 下午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C-241
项目名称:执行司法查控、费款升级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
采购需求: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课题,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多年来,各级法院都在不懈地努力解决这一难题;“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院内部的问题,也有法院外部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法院和法官们的努力,改革法院执行工作,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更需要相关协助执行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整合社会各界力量,通过“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司法查控系统”作为重要的信息化手段在执行工作中已经得到有效应用,随着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模式不断地优化改进,司法查控系统要紧随信息化不断扩展协查范围和功能,简化操作流程,提高执行法官工作效率,完善囊括被执行人一切财产形式的网络查控系统,为执行法官进行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同时,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的信息化处理能力,执行流程管理系统新增部分功能,更好的辅助法官办案。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完成验收,自验收之日起免费质保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10月29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
(2)CA办理咨询电话:****-********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4,********6;咨询电话:139*****964。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至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21年11月3日 下午13:00-13: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日 下午13: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3日 下午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苏州市解放东路4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静娟、孙康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单位2021年度(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1 | 破产系统 | 建设破产系统平台,整个方案结构包含四个部分,苏州市政务云(部署破产管理软件),互联网安全隔离交换平台,苏州法院内网服务、法院内网与银行专网数据交换平台。 | 205.29 | 2021年09月 | 否 | 否 | |
2 | 智慧法院干警端二期 | 基于智慧法院干警端一期工程的建设成果和相关业务功能的应用以及随着干警需求不断增长一期工程已经无法满足干警办公办案需求。二期工程主要建设智慧法院移动端:院庭长系统、案件管理、公文管理、日程管理、会议管理、考勤管理、用车管理等;智慧法院用户电脑端:个人主页、我的请求,我的待办,我的已办,以及发起请求等功能。智慧法院管理端:考勤组管理、考勤统计、出差管理、请假管理、物品管理、菜品管理、车辆管理、公文管理、流程管理等功能以满足干警日常办公办案需求。 | 110.88 | 2021年10月 | 是 | 否 | |
3 | 业务装备及网络安全升级 | 法院相关业主装备升级改造,包括网络安全加固、安防存储扩容、3D物证管理系统等 | 115.43 | 2021年09月 | 是 | 否 | |
4 | 诉讼风险评估系统 | 利用诉讼风险评估系统实现当事人自助诉讼评估服务,预测审判结果,预知诉讼成本,引导当事人采用非诉的方式进行纠纷化解,有效降低诉讼案件量,从多元纠纷化解的角度来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减轻法院审判压力。同时服务当事人更便捷的获取司法帮助,降低诉讼风险。 | 50.0 | 2021年10月 | 是 | 否 | |
5 | 执行司法查控、费款升级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升级执行系统,满足执行工作需要;司法查控系统对接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实现执行过程中对公积金的查控管理。 | 52.0 | 2021年10月 | 是 | 否 | |
6 | 智能物联互通统一管理平台 | 为了更好的解决我院运维工作上的压力。同时在运维数量和质量上难以量化管理,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无法提供直观有效的运维数据,结合法院人员组织架构以及法院服务团队,定制适合中院的运维保障体系和队伍保障体系建设,达到精细化管理,数字化决策。 建设一套中院质效型运维平台,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市中院负责建设本院内的法院质效型服务平台,并确保与高法的知识库共享共用。结合法院质效型运维平台的整体架构规划,中院负责建设的本辖区质效型运维管理体系,结合中院梳理运维保障体系和队伍保障体系,实现全院质效服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成功共享。 | 100.0 | 2021年10月 | 是 | 否 | |
7 | 法院周界系统恢复 | 通过对法院外围墙院雷达周界报警系统的建设,防止违法分子对法院进行非法入侵、盗窃、破坏等,由此进行实时有效的探测和报警。 | 38.0 | 2021年09月 | 是 | 否 | |
8 | 5G融合通讯指挥平台系统 | 开发一套苏州中院超融合会议调度系统,实现对法院已建设的视频会议系统、各类通信手段、视频监控系统、移动执法系统等进行有效融合,并打通法院设备网与移动外网的网间壁垒,为苏州中院全层级用户提供信息全面汇聚、快速展现、上传下达、协同会商、高效指挥调度的服务。 | 142.0 | 2021年09月 | 是 | 否 | |
9 | 云政工 | 云政工综合管理平台的总体架构遵循“立足现状、总体规划、深化应用、资源整合、服务公众”的指导思想,构建“一中心、一平台、N应用”的架构体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工综合管理平台具备数据库、中间件、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等各个核心模块,全面适配国产主流服务器、办公软件、终端、浏览器,并具备各种组合国产环境调优能力,同时针对国家安全标准要求,真正做到 是一套自主安全可靠的国产化电子政务系统 | 194.45 | 2021年11月 | 是 | 否 | |
10 | 信息化设备升级改造 | 法院相关信息化设备升级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存储、服务器、安全设备、电视电话会议升级等 | 348.24 | 2021年09月 | 是 | 否 | |
11 | 刑事法庭远程庭审改造 | 通过对老旧刑事法庭的改造,赋予刑事法庭人工智能,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实现远程开庭审判、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 | 45.0 | 2021年09月 | 是 | 否 | |
12 | 云桌面四期 | 本项目的建设目的是降低法院信息安全风险,促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加入前期建设云桌面集群,满足运维现代化的要求,建设、健全内网办公云桌面系统。 法院办公桌面需要有严格的安全管控策略,传统PC模式设置安全策略的复杂度高,资源不能够合理分配,而且PC运维工作量大。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进行了三期采购,构建起了单位内部的云桌面资源池。成效显著,解决了部分市中院PC使用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市中院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效的助力,满足现代化运维要求。 | 115.0 | 2021年10月 | 是 | 否 | |
13 | 内外网安全隔离数据交换平台升级 | 通过完善各种基础设施资源服务及内外网安全隔离交换等服务,有效保障业务系统稳定可靠的运行,数据信息安全交换,从而帮助法院相关业务人员有效提升工作效率,支持法院业务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 | 136.0 | 2021年09月 | 是 | 否 | |
14 | 打印机 | 打印机用于新工作网打印文件使用,要求可复印、打印、扫描及装订。其中装订要求可单钉、双钉和骑马钉并且可小册子装订。另外为进一步做到信息安全,复印需要可植入二维码、文字、图片、隐形水印、添加自定义红头样式等功能 | 37.0 | 2021年09月 | 是 | 否 | |
15 | 新诉讼服务中心外包服务 | 根据诉讼服务中心及电子卷宗集中编目的需求,我院申请公开采购诉讼服务中心外包服务,包括12368项目10人、编目30人、诉服大厅10人,共50人 | 400.0 | 2021年09月 | 是 | 否 | |
16 | 电子诉讼服务中心及送达地址库建设 | (1)建设电子诉讼服务平台让人民群众在不到法院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办理立案、缴费、送达、举证、阅卷、开庭等诉讼业务,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归口管理线上、线下各类诉讼服务事项,实现各类诉讼服务事项的收集、办理(转办)、跟踪等功能,加强法院之间、各个审判部门、各服务窗口、各业务环节的整体联动,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便捷化。 (2)建设送达地址库,为送达地址的深度利用提供基础,实现地址信息数据信息汇总并智能推送。 | 192.5 | 2021年10月 | 是 | 否 | |
17 | 可视化升级及数据中心二期建设 | 采集审判、执行、卷宗数据资源形成基础资源库,通过大数据分析并进行数据抽取建设主题库,实现自定义分析报表功能,辅助审判执行工作,提升审判质效管理。 | 53.07 | 2021年10月 | 是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08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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