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九华高铁新片区概念规划和城市设计--九华投控及长沙城发联合方案征集招标公告
湖南湘江新区九华高铁新片区概念规划和城市设计--九华投控及长沙城发联合方案征集招标公告
湘潭九华招商投资有限公司对湖南湘江新区九华高铁新片区概念规划和城市设计--九华投控及长沙城发联合方案征集进行国内竞赛征集,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湖南湘江新区九华高铁新片区概念规划和城市设计--九华投控及长沙城发联合方案征集
1.2征集编号:XTZX-QY-211004
1.3规划设计范围
湖南湘江新区九华高铁新片区处于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的几何中心,西侧紧邻长株潭绿心,北侧临近大王山南片,沪昆高铁在基地南侧设湘潭北站,是长潭沿湘江重点提升轴上的重要节点。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分重点设计范围、规划范围、研究范围三个层次。总规划面积约6.92平方公里(详见附图)。东临潭州大道,西至绿心边线与长潭西高速,南至九昭路,北与黄家湾融城小镇接壤。规划范围要统筹考虑高铁经济的辐射范围,重点研究湘潭北站站前区域的圈层式功能布局,做好站前区已出让用地与重点设计范围的衔接与差异化发展。
重点设计范围:总规划面积约5.46平方公里(详见附图),东临潭州大道与银盖路,西至绿心边线与长潭西高速,南至九昭路,北与黄家湾融城小镇接壤。在重点设计范围内选取1-2平方公里区域开展重点地段城市设计(方案竞赛阶段)。
研究范围:以全局性眼光、总体性思维,统筹研究长株潭一体化,合作区周边协同区域,研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相关的湖南湘江新区、湘潭经开区、大王山南片、融城绿心等,此范围不做具体界定。
1.4项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经开区内
1.5设计周期:见下述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1.6公告发布媒体:《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二、应征人资格要求
2.1应征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承担本城市设计项目的相关资格及能力;参加应征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应征公司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3应征申请人在近五年内(2016年10月至今)须完成过不少于5个同类型(概念规划或城市设计)项目业绩,其中至少包括1个3平方公里(含3平方公里)以上的城市设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获奖通知书或合同等佐证资料;
2.4主创设计团队须配备具有城市规划、建筑、交通、产业、成本等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设计团队人员应为该设计机构在册人员;主创设计师必须亲自负责本项目的主要设计工作,参与征集人要求的重要汇报会议等工作;拟派主创设计师必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或城市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2.5主创设计师在近五年内(2016年10月至今)须完成过不少于1个3平方公里(含3平方公里)以上的城市设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获奖通知书或合同等佐证资料。
三、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方案应征,应满足下列要求:
3.1联合体成员应按征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应征、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征集人承担连带责任。
3.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应征,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应征。
3.4以联合体形式应征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应征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应征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参与方均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7联合体成员中存在母子公司关系的,则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母公司。
四、征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征集竞赛活动的,请于2021年10月22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至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方案征集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方案征集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方案征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参加本次征集竞赛活动的单位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4.2征集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应征文件时现场提交给代理公司。
五、应征文件的递交与评审
5.1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应征文件审查评比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征文件为无效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5.4未按征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应征文件,征集人将拒绝接收。
5.5应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会议,并在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征集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应征将被拒绝。
六、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6.1公告报名阶段(2021年10月22日至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有意参加者,按本公告第四条进行网上确认和下载文件资料;
6.2论证评比阶段(2021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各单位递交应征文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论证;经综合评议,确定获奖方案。
6.3方案优化阶段(2021年12月27日—2022年2月25日,北京时间):完成深化设计合同签订,受托单位应在吸取其余参赛单位方案的优点的基础上,形成城市设计竞赛阶段的优化成果。
七、奖项设置和评审方式
7.1本次方案征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湘潭九华招商投资有限公司负责。
7.2本次方案征集的设计补偿单位数量上限为4家(含获奖方案)。设置一等奖1名和优胜奖3名。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四名为优胜奖。一等奖给予100万元奖励(含税金),优胜奖给予50万元奖励(含税金);对于设计成果经评审委员会评定为无效方案的设计方案(如步及抄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等情况)将不能获得设计补偿费。设计补偿费于中选单位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支付到位。
7.3一等奖为中选单位,作为后续方案深化的应征人,授予深化设计合同(其资金直接计入合同总金额)。如一等奖空缺,按获奖顺序替补。深化设计合同如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合同签订,则依获奖顺序递补。深化费用按设计内容及其深度、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收费依据、价格优惠幅度确定为300万元(包含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及差旅费)。
7.4所有参加评选的方案版权及编制成果均归方案征集方所有,其署名权归应征方所有。
八、应征保证金
8.1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8.2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8.2.1银行转账:(1)应征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保证金。在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应征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应征人申请到的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 http://222.243.150.80:8090/zlxz/3480.jhtml)(2)各应征人需在递交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8.2.2保函: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必须是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保函原件,保函有效期应与应征有效期保持一致。保函原件在递交应征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复印件装订在应征文件中。
8.2.3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的形式,应征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征集公告,点击“确认”进入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应征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8.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有效期应与应征有效期一致。
8.4截止时间查询,如保证金未到账或未按时足额缴纳或保单未生效或未提供保函原件的,将被拒绝参与应征。
九、行政监管部门
9.1本项目由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进行行政监督。
9.2联系电话:****-********
十、联系方式
10.1征集单位:湘潭九华招商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经开区金鹏东路绿地城际空间站九华投控集团
联 系 人:谢彦宇
电 话:155*****469
10.2代理机构: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23楼*******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韩女士
电 话:****-********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会议的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自行填写完整的《参会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会议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参加会议的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会议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
4、应征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会议室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应征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参会代表和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参会代表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文件在会议室指定地点。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6、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外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还必须提供一周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禁止非绿码者进入。体温超过37.3℃,近14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封闭风控区域、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等四类人员一律不准入场。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参会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参会人员自行承担。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测温人(签名) |
参会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参加会议 项目名称 | ||||||
人员身份 | □征集人代表 □代理机构 □应征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
是否在2021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
离开湘潭市去往:返潭日期: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请外来潭返潭参会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 明
经核实,本单位(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会议。最近14天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近期没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
|
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