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关于选聘民事案件诉讼代理律师事务所的磋商公告
四川金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关于选聘民事案件诉讼代理律师事务所的磋商公告
四川金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风险防控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面向社会选聘民事案件诉讼代理律师事务所,协助采购人对目前面临的买卖合同纠纷事宜提起诉讼;根据采购人陈述事实和证据对案件做出独立判断,梳理案件并提出解决方案;委派专业律师作为案件诉讼委托代理人协助采购人完成案件终审诉讼的相关事宜。
一、采购人、磋商申请人、服务内容
采购人:四川金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磋商申请人:参加本次磋商且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
服务内容:协助采购人对目前面临的买卖合同纠纷事宜提起诉讼;根据采购人陈述事实和证据对案件做出独立判断,梳理案件并提出解决方案;指派专业律师作为案件诉讼委托代理人协助采购人完成案件终审诉讼(并胜诉)的相关事宜。
二、采购方式及项目预算
1.采购方式:为提高效率,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代理模式:全风险代理
3.项目预算: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不超过19万元(大写:壹拾玖万元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跨境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熟悉企业资产重组、股权收购、股权并购、投融资、金融等业务操作;
3.具有良好的团队治理、业务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
4.具有良好的法律服务团队,团队人员具备专业背景和业务经验;
5.未受主管部门及协会的处罚,没有其他不宜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情况。
四、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至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本次接受网上报名及领取电子磋商文件。
五、报名要求
磋商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格证书(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磋商申请人业绩资料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邮寄方式报名的提供扫描件);
4.磋商申请人团队资料(盖单位鲜章),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备查(邮寄方式报名的提供扫描件)。
六、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时间: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上午9:30。
2.递交磋商文件时间:磋商时间前半小时内。
3.磋商文件递交方式及份数:以纸质文件方式现场递交,一式三份,密封并在封面标注单位名称及加盖本单位公章。
4.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国投大厦22楼。
七、注意事项
有关本次磋商的日程安排、磋商程序、磋商申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磋商办法等事宜详见领取的磋商文件。
八、磋商地点、联系方式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国投大厦22楼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6*****621
邮 箱:********7@qq.com
四川金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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