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采购公告】金寨县白塔畈镇中心卫生院、金寨县斑竹园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三次)【公告中】
【金寨县】【采购公告】金寨县白塔畈镇中心卫生院、金寨县斑竹园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三次)【公告中】
项目概况:金寨县白塔畈镇中心卫生院、金寨县斑竹园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AHHE-CG-*******)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AHHE-CG-*******
2、项目名称:金寨县白塔畈镇中心卫生院、金寨县斑竹园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三次)
3、项目类型:货物类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45.00万元。
6、最高限价:45.00万元。
7、采购需求:金寨县白塔畈镇中心卫生院、金寨县斑竹园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三次),白塔畈镇中心卫生院拟采购胃镜设备1台、手术电刀(胃镜、腹腔镜)1套、碳14呼气检测仪(双卡)。包括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见公告附件。
8、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1包。
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10、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应具有相应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当拥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有效授权函(授权链需完整,即从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直至投标人的授权函需逐层提供);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3、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各市场主体(非自然人)按我市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证书后,直接使用CA数字证书安徽省市场主体库(地址: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录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及相关资料,投标供应商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
②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
③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办理咨询电话:安徽(CA)400-880-4959;CFCA(江苏.翔晟)***-********。
4、售价:零元
1、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大厅)
3、标书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现场不再接收纸质标书。
投标供应商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标供应商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①方式一: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②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供应商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放弃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
(三)严禁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对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的,采购人有权围绕是否为“陪标”拉价格(商务)分值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其投标无效,同时给予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金寨县悬剑山路332号
联系方式:陶先生:189*****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寨县瑞琳乐汇城A栋905室
联系方式:巩 工 138 5696 41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巩 工
电 话: 138 5696 4170
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项目概况:金寨县白塔畈镇中心卫生院、金寨县斑竹园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AHHE-CG-*******)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AHHE-CG-*******
2、项目名称:金寨县白塔畈镇中心卫生院、金寨县斑竹园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三次)
3、项目类型:货物类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45.00万元。
6、最高限价:45.00万元。
7、采购需求:金寨县白塔畈镇中心卫生院、金寨县斑竹园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三次),白塔畈镇中心卫生院拟采购胃镜设备1台、手术电刀(胃镜、腹腔镜)1套、碳14呼气检测仪(双卡)。包括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见公告附件。
8、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1包。
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10、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应具有相应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当拥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有效授权函(授权链需完整,即从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直至投标人的授权函需逐层提供);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3、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各市场主体(非自然人)按我市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证书后,直接使用CA数字证书安徽省市场主体库(地址: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录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及相关资料,投标供应商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
②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
③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办理咨询电话:安徽(CA)400-880-4959;CFCA(江苏.翔晟)***-********。
4、售价:零元
1、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大厅)
3、标书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现场不再接收纸质标书。
投标供应商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标供应商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①方式一: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②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供应商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放弃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
(三)严禁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对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的,采购人有权围绕是否为“陪标”拉价格(商务)分值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其投标无效,同时给予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金寨县悬剑山路332号
联系方式:陶先生:189*****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寨县瑞琳乐汇城A栋905室
联系方式:巩 工 138 5696 41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巩 工
电 话: 138 5696 4170
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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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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