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办学主体招标公告
民办学校办学主体招标公告
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选择民办学校办学主体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庆元教育优质快速发展,经庆元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在县城东南小济洋区块新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并按“政府提供硬件、社会提供服务”的机制,向全社会公开选择办学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选址。学校选址于庆元县城东南小济洋区块(与新建的庆元二中相邻)占地面积约70亩。
2、学校规模。初中12个班约480名学生;小学24个班约960名学生,总投资约1.2亿元。
3、建设期限。学校分两期建设。第一期,由政府出资建设初中部,2014年开始建设,2015年8月投入使用;第二期,视情启动小学部建设,投资主体视具体情况确定。(2014学年,初中部开始招生,依托庆元中学进行过渡性办学一年。)
二、合作形式
1、按照“政府提供硬件、社会提供服务”的模式进行合作办学。
2、学校初中部校舍由政府投资建设,属庆元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二次装修和办学装备由举办者负责,举办者在办学过程中形成的动产与不动产一律确定为庆元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3、学校建成后由举办者租赁使用,并负责校舍资产的管理和维护修缮。庆元县人民政府向举办者收取校舍资产使用费,学校零负债办学。在庆元中学过渡办学的2014学年,举办者一次性向庆元县人民政府缴纳学校资产使用费15万元。搬入新校区后,前3年,每年按搬入新校区当年校舍资产评估值(不包含举办者投入部分)的1%向庆元县人民政府缴纳学校资产使用费。第4年起,每年按搬入新校区当年校舍资产评估值的2%向庆元县人民政府缴纳学校资产使用费。
三、办学目标
1、该校为一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2、举办者要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依托优质办学资源,提升办学层次,达到“丽水一流、浙江知名”的办学目标。
四、扶持政策
1、人才扶持。(1)民办学校可以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从现有公办教师中选调部分教师进入民办学校任教。(2)在县教育局设立“教育人才代管中心”。庆元县公办教师被民办学校聘用的,其人事关系转入“庆元县教育人才代管中心”进行管理。保留其事业身份及档案工资等待遇。(3)民办学校自主招聘的不在编教师为“自聘教师”,由县人事劳动部门实行人事代理。
2、经费扶持。(1)生均公用经费。庆元县人民政府将参照公办学校标准对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予以补助。(2)教师工资补助。进入民办学校的公办教师绩效工资县财政予以全额补助,初中部向公办学校聘请教师不足32人,补助人数按实际人数补助。(3)庆元县人民政府设立“庆元县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对民办学校办学质量奖励。(4)允许民办学校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具体标准根据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参照丽水市兄弟县(市、区)同类学校标准核定。
3、相关扶持政策执行期为学校搬入新校区后的前6年,期满后相关政策视情另行约定。
五、报名资质要求
1、举办者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章,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有志教育发展。
2、举办者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知名的教育集团或名校为依托,结成办学共同体,形成浙江一流的优质教育品牌。
3、举办者团队要有出色的校长。具备中学高级职称,大学学历,并有丰富的办学和管理经验,教育教学质量达到浙江领先、区域示范水平,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有足够的名教师资源,有优质教师、专家团队和科研机构进入支撑办学。
5、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确保学校后续硬软件建设和办学过程中必需的资金投入。
6、举办者要依托名校的教学优势,与名校结对,实现与名校教学管理同步,教学标准、教学绩效评价的统一。并派名师入驻,建立五个“名师工作室”,促进庆元初中教育发展。
六、报名材料
1、举办者法人证明材料、《申请单位情况介绍》电子稿及其纸质材料3份(原件在竞招现场交验)。
2、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学历和职称证明复印件3份(原件在竞招现场交验)。
3、举办者的办学经历及任职证明材料,电子稿和纸质3份。
4、《庆元县民办中小学办学章程和计划书》电子稿及其纸质材料3份。
5、学校管理目标和办学质量承诺书 3份。
6、投标保证金50000元,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同时在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账号:***************;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以上第4、5点内容要求密封提交。
七、竞标及评定方式
采用竞争性谈判的形式选择举办者。由庆元县人民政府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无论报名家数多少,专家组根据报名单位申报材料和相关考查结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择优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
八、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月21日止。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路3号二楼)。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姚敏荣;联系电话:189*****999
九、其它事项
报名单位可以进行实地调研考察,本县将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调研考察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一律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庆元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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