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1").css("display","block");//视图时要用包围varflashvars={f:"",s:"0",c:"0",e:"2",v:"80",p:"1",lv:"0",loaded:"loadedHandler",my_url:encodeURIComponent(window.location.href)};va..."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的通知》(民发〔2021〕67号)和市民政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2021﹞159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荣昌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级相关部门和市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荣昌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

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的通知》(民发〔2021〕67号)和市民政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2021﹞15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从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在全区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依法依规、分步实施、积极稳妥的原则,针对近年来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摸排出的问题,合力整治殡葬业价格秩序混乱、公益性安葬设施违规建设经营等突出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治台账,列明具体违法违规情形,明确整治依据、步骤时限、执法主体、处置措施等,采取“一案一策”方式,依法去存量,坚决控增量,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1. 重点整治内容

  1. 殡葬业价格秩序混乱问题。

1﹒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墓,社会反映价格偏高的。(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2﹒公益性公墓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以及涉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3﹒殡仪服务机构违反价格法律法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捆绑服务等乱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4﹒殡仪服务机构未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5﹒殡仪服务机构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或采取附加费用等方式限制丧属自带文明丧葬用品。(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违法违规行为。

1﹒违法违规从事殡葬中介服务或提供遗体存放、整容、守灵、祭奠等涉及遗体服务行为。(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提供殡葬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时,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利用医院太平间开展殡葬服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4﹒医疗机构违规查处。(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5﹒社会车辆(救护车除外)非法接运遗体。(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局)

(三)公益性公墓违规建设经营问题。

1﹒公益性公墓未履行审批手续或审批手续不全、非法占地或者超出批准建设用地面积。(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林业局)

2﹒公益性公墓改变公益用途、开展对外销售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以家族集中存放骨灰形式整间出售的安葬(放)设施违规行为查处。(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三、工作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9月20日前)区民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1年9月20日-2021年11月)区民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对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

(三)督查评估阶段。(2021年12月)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通过实地督查、随机暗访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和问题整改情况。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落实属地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到整治一起销号一起。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要加强研判、挂牌督办,做好风险防范、矛盾化解等工作,避免整治工作流于形式,务求取得实效。对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特别是整治后又出现新问题或相关负面舆情的,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改力度。

(四)总结报告阶段。(2022年1月20日前)区民政局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22年1月20日前,区民政局将专项整治情况和附件表格向区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区里成立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联系民政工作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定期通报制度,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区民政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各镇街、村(社区)要履行属地责任,殡葬服务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二)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区民政局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指导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等殡葬服务机构做好自查排查、整改销号等工作,负责对殡葬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的政策评估,会同区民政局按照新版《重庆市定价目录》的规定,编制纳入政府指导价的殡葬延伸服务收费目录;开展基本殡葬服务成本监审,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适时启动中心城区殡葬基本服务收费调整工作,降低过高的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研究制定公益性公墓价格形成机制,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墓,社会反映价格偏高的,开展成本调查,采取措施,降低价格;区公安局要查处丧事活动及修建、经营墓地过程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妨害公共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非法占用耕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区林业局要加强对非法占用林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检查监督;区住房城乡建委要加强殡仪馆、公墓等设施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区卫生健康委要规范太平间管理,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医疗机构,配合民政等部门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法查处对在提供殡葬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时,不明码标价等殡葬领域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垄断等违法行为。

(三)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切实负起监管责任,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整治工作既要充分体现法纪严肃性,也要稳妥操作,把握好法规政策界限,禁止简单粗暴。要把整治的重点聚焦到企业和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上。对于摸排出的殡葬业其他突出问题,由区民政局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是否纳入整治范围。整治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涉事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能简单“一刀切”和粗暴执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要注重总结借鉴以往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妥善防范处置各种矛盾,确保既解决问题,又解决好群众合理利益诉求。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建设运营主体,要把相关信息数据和失信情况等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

联系人:唐毅,电话及传真:********139*****685,邮箱:********4@qq.com">********4@qq.com。


附件:1﹒荣昌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

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荣昌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台账


附件1


荣昌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

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刘菊华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柴廷友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洪  区民政局局长

成员:  肖建军 区民政局副局长

黄福成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曾 骑   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彭 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尹珞萍  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张 俊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龙远跃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振亮  区林业局副局长

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副局长肖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联席会议成员因职务变动的,由各成员单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自动调整,不再另外行文。联席会议待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自动撤销。


— 12 —

件2


荣昌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台账

序号

整治价格虚高墓地(个)

整治存在违法违规殡仪馆(个)

整治殡仪馆违法违规收费(起)

整治限制丧属自带文明丧葬用品(起)

整治违法违规殡葬服务中介(家)

整治医院太平间(个)

整治非法接运遗体车辆(辆)

整治未批擅建安葬设施(个)

整治未批擅建经营性公墓(个)

整治经营性公墓内超标墓位(个)

整治经营性公墓内违规预售租墓位(个)

完善审批手续公益性安葬设施(个)

违法违规经营公益性安葬设施(个)

整改违法违规公益性安葬设施墓位(个)

整改违法违规公益性安葬设施格位(个)

纳入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建设运营主体(个)

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建设运营主体(个)




























































































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委办公室,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印发

— ??????9????—


标签: 专项整治 设施建设 办公室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