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店智慧城市综合社区一期、二期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焦店智慧城市综合社区一期、二期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焦店智慧城市综合社区一期、二期基坑支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焦店智慧城市综合社区一期、二期基坑支护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焦店智慧城市综合社区一期、二期基坑支护工程

2.2招标编号:DCZBHT-2021-3291

2.3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建设路与新兴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

2.4招标内容:施工方案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6工期:30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提供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的书面形式承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5投标人近三年度(2018、2019、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投标单位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6投标人2018年1 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3.7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电子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截图)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须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10月25日00时00分至2021年11月14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在系统内无法上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焦店沉陷区东方今典营销中心二楼(经九路纬五路交汇处)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汇处)

监督部门:东方今典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M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2*****001

2021年10月22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支护工程 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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