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第三方检验外送定点检测招标公告
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第三方检验外送定点检测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第三方检验项目外送定点检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 ||
行政区域 | 梅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2日16:4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23日至2021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一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12日15:00 | ||
开标地点 | 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一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36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侯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公园北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梅州市裕安路50号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第三方检验项目外送定点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一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421-2021-02118
项目编号:Z2021-692
项目名称:第三方检验项目外送定点检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第三方检验项目外送定点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13,6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院服务 | 第三方检验项目外送定点检测 | 3(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13,680,000.00 | 13,6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期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由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并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第三方检验项目外送定点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第三方检验项目外送定点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由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并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从事医学检验、检测的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3.6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7 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时间:2021年10月23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一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1月12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一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一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本项目开标地点: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一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或从指定媒体下载);注:1)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2)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公园北路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址:梅州市裕安路50号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侯小姐
电话:****-*******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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