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灵台县梁原中学、星火中学、龙门中学师生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度灵台县梁原中学、星火中学、龙门中学师生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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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2021 年度灵台县梁原中学、星火中学、龙门中学师生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嘉佳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编号 | GSJJH-2021-033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史老师 | 联系电话 | 135*****586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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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1-10-22 18: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10-25 17: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10-23 1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10-25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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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 年度灵台县梁原中学、星火中学、龙门中学师生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001 | GSJJH-2021-033 | 货物类 | 204879.95 |
公告内容
2021年度灵台县梁原中学、星火中学、龙门中学师生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甘肃嘉佳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台县梁原中学、星火中学、龙门中学的委托,对“2021年度灵台县梁原中学、星火中学、龙门中学师生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JJH-2021-033
项目名称:2021年度灵台县梁原中学、星火中学、龙门中学师生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4879.95元(其中:梁原中学110161.7元、星火中学58037.1元、龙门中学36681.15)
最高限价:204879.95元
高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天内全部供货。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单位名称 | 采购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梁原中学 | 中块炭 | 吨 | 46.58 | 2365.00 | 110161.7 | 分送到具体学校 |
2 | 星火中学 | 中块炭 | 吨 | 24.54 | 2365.00 | 58037.1 | |
3 | 龙门中学 | 中块炭 | 吨 | 15.51 | 2365.00 | 36681.15 | |
合计 | 86.63 | 204879.9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8年9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4)供应商须为灵煤管发〔2020〕7号和灵教发〔2020〕222号文件规定的入围企业。
四、报名及竞价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2日18时00分至2021年10月25日17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竞价时间:2021年10月23日18时至2021年10月25日17时00分00秒。
3.代理公司将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等证明文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3.系统根据“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1个日历天。
2.本次竞价完成后,竞价单位在2021年10月26日17时前将本次竞价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送至甘肃嘉佳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县溪河小区7号楼4单元501),纸质版投标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梁原中学、灵台县星火中学、灵台县龙门中学
地 址:灵台县梁原街道、灵台县星火街道、灵台县龙门街道
联系人:史老师、何老师、韩老师
电 话:135*****586、138*****112、135*****335
代理机构:甘肃嘉佳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7号楼4单元501室
联系人:白三才
电 话:********07
采购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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