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关于2021年伐区采伐伐块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关于2021年伐区采伐伐块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公司受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委托,对2021年伐区采伐伐块项目(二次招标)的下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谈判编号:ZYX宁招[2021]-011号 ;

2、谈判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谈判项目一览表》附后;

3、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5、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宁德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1年11月5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谈判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1年11月5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宁德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

8、询问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9、有关本项目谈判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http:///)等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本地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章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谈判文件第六章谈判相关附件“********_*******.htm#%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9%A2%86%E5%8F%96%E7%A1%AE%E8%AE%A4%E5%87%BD">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送至(或邮件)本公司。

1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名称

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宁德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

邮编

352100

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 户 名: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账 号:131*****010*******

项目负责人信息

联系人

小兰

联系方式1

151*****927

电子信箱

********86@qq.com

联系方式2

/

12、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全称

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

采购人地址

寿宁县东区景泰街12号寿宁景山国有林场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

189*****681

附:《谈判项目一览表》

谈判项目一览表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及配置清单

交付期

交付地点

品目号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预算总价(元)

保证金

(元)

1

1-1

一标,定产定销

1项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木材采伐,完成木材运输到指定地点,山场交回林场进行造林绿化。

采购单位

指定地点

面积319亩,马尾松出材867.53,杉木出材72m3,5万元以上起进行招标

5万元以上起进行招标

5000

4

4-1

四标

1项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木材采伐,完成木材运输到指定地点,山场交回林场进行造林绿化。

采购单位

指定地点

面积525亩,马尾松出材886.3m3,杉木出材128.2m3,单价430元/m3,合计436235;面积102亩,马尾松出材2.6m3,杉木出材1m3,抚育间伐、劈草及税、不可预见费等(130元/亩),合计13260;共计449495

449495

8500

注:

1、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合同总价应包含:税费、技术服务费、设备运输费、装卸费、进出场费及转场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有约定之工作任务的一切成本与费用。

3、供应商须按第三章各品目的清单单格式进行分项报价,未按规定进行分项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者可按有关文件、规定或单位的实力自行确定投标策略。

4、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5、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中一个合同包,若投标人中标后自动不参与其他合同包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伐 林场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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