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站关于西双版纳州外来入侵植物(薇甘菊及紫茎泽兰)防治项目除草剂及植保飞防技术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站关于西双版纳州外来入侵植物(薇甘菊及紫茎泽兰)防治项目除草剂及植保飞防技术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西双版纳州外来入侵植物(薇甘菊及紫茎泽兰)防治项目专项经费实施方案》,为顺利开展2021年我州薇甘菊及紫茎泽兰防控工作,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站以公开询价的方式对薇甘菊及紫茎泽兰防除药品及植保飞防技术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名称:

(一)除草剂:紫薇清、草铵膦

(二)航空植保飞防技术服务

二、采购内容:

(一)除草剂药品采购

序号

名称

主要成分

数量(kg)

备注

1

紫薇清

滴酸·二氯吡

100

2

草铵膦(水剂)

20%草铵膦

1500

(二)航空植保飞防技术服务

飞防对象:利用除草剂,对农用地上紫茎泽兰进行防除。

飞防面积:3500亩

飞防频次:2次

服务要求:出具飞防完成面积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还需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开展此类工作的相关经验。

四、报价文件组成:

1.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行业资质证书、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复印件,服务承诺书以及证明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报价材料要求。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所有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自行密封后提交。

五、报价与响应文件送达: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和响应文件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前邮寄或派人送至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站,迟到的报价材料不予受理。

六、供应商确定: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质、服务质量和报价等,综合评价后确定供应商,并按程序在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窗口(https://znyj.xsbn.gov.cn/index.dhtml)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购买单位与确定成交采购机构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供应商将不再通知。

联系人:李进波,电话:****-*******

邮寄地址:景洪市广电路8号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站,邮编:666100。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站采购询价表(1).xls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站

2021年10月22日


标签: 技术服务 西双版纳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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