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度“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定点招标公告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度“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定点招标公告

“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定点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组织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单位:青海省财政厅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标书编号:青政采公招字(QC)2014-05号

四、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参加投标的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二)已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且签订了《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三)自身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本项目的经济责任,承认并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四)已在银行开设网银账户,具备网上缴费能力。

(五)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

五、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不得就各包拆分投标,且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二)投标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关要求为准。

(三)招标内容如有变动,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为准。

(四)中标原则:以法律规定的采购方式所要求的原则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五)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须交纳贰万元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人须按规定在我省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上缴纳购买标书款,并在投标前通过网银交纳投标保证金(详见青海政府采购网《关于对参加我省省级政府集采活动的投标单位实行网上缴费的通知》)。

(七)标书获取:在我省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上自行下载经公示确定的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八)本次实行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按要求在电子化平台中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对电子化缴费操作不熟悉的,可向采购中心咨询,电话:****-*******

(九)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开标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在规定的答疑时间等候答疑,因联系无果造成无法答疑时,视同弃权,其责任自负。

(十)具体要求详见该项目的招标文件。

六、采购内容: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度“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阅读)。

七、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若对招标文件无异议,自2014年1月27日起,至2014年2月6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2: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若修改招标文件,购买标书和开标的日期另行通知。

八、购买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陆佰元整。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2月17日上午10:00整,逾期恕不接受。

十、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胡女士 电话:****-*******

(三)技术支持单位:国采(青海)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53号汇通大厦6楼619室

(四)网址:www.ccgp-qinghai.gov.cn

邮箱地址: qhzfcg@126.com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月16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标书编号:青政采公招字(QC)2014-05号项目名称:省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度“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单位: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2014年1月标书编制单位: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电子技术支持:国采(青海)技术有限公司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2一、说明2二、招标文件说明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4四、网上投标8五、开标9六、评标委员会9七、评标工作程序10八、中 标15九、签订合同16十、废标16十一、处罚17十二、其他18第三部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文本样式19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3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23二、“投标文件目录”及相关格式24第五部分招标项目要求33一、总体要求33二、采购项目33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招标项目名称:省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度“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2标书编号:青政采公招字(QC)2014-053招标人: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要求”。5项目联系人:胡女士电话:****-*******6招标文件售价:陆佰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7本项目采用电子集采流程,与电子化采购有关的事项在本招标文件中都用红色字体着重显示,特此说明。8缴费方式: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详见青海政府采购网《关于对参加我省省级政府集采活动的投标单位实行网上缴费的通知》。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缴费后,在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注意:下载的“招标文件”以经公示、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10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电子化平台上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为Word或pdf格式,且目录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一致; 2、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或照片)内容应正向放置、清晰可辨;3、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00M;4、供应商应尽早上传投标文件。因文件过大,网速慢,未提交全部文件内容或文件内容错误,上传效果差等投标失误影响评标的,其责任自负;5、务必注意签字盖章。 答疑澄清方式:采用电话答疑。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开标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并在规定的答疑时间等候答疑,因联系无果造成无法电话答疑的,视同弃权,其责任自负。投标截止期:2014年2月17日上午10:00。11开标时间: 2014年2月17日上午10:00。12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黄河路30号)。 1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办理政府集采电子化的相关手续,具体请点击中国公共采购网《通知》,并与青海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技术支持单位——《国采(青海)技术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王女士电话:****-*******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53号汇通大厦6楼619室14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一年。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 采购依据本次招标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前须知”中所叙述的项目。2.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3.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和资格3.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投标人已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且签订了《青海省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3.3.投标人须是在青海省西宁市辖区内注册的经营单位,从事销售办公设备;3.4.标投人须具备网上缴费能力;3.5.投标人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所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3.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若不同投标企业之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号的投标,否则取消投标资格。(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的控股公司。3.7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必要资质条件。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投标人发生的一切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说明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须知(3)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文本样式(4)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项目要求(6)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更正和补充文件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投标将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且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方面和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招标人可视组织采购活动的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方面和投标人具体的变更时间,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其中任何资料的核实。7.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否则视为投标无效,并追究投标人虚假应标的法律责任。7.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4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构成以下★号为必备要求,任何一条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投标;★号文件、资料如果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1)★投标函(原件)(2)★报价一览表(3)★投标产品分项情况表(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6)★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明(要求提供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投标人承诺函(原件)(8)★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原件)(9)★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原件)(10)★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1)投标企业简介及获得相关资格、荣誉证书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2)银行出具的投标企业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及第三方经济类鉴定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至投标截止期还未完成2013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12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及2013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13)投标企业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复印件)(14)投标企业近三年业绩证明提供自2011年以来在中国境内的政府采购销售业绩证明资料(包括项目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所在页、证明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此项不包括2013年我省省级协议供货销售业绩。(15)2013年我省省级协议供货销售业绩提供自2013年以来我省省级协议供货销售业绩证明资料(包括项目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所在页、证明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6)有关投标品牌及主要产品的介绍(17)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应针对本招标项目设置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及联系人,制定合理、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及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18)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相关承诺针对本招标项目要有详尽的配送、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维护保养、培训等方面的售后服务计划、质保措施及相关承诺,所述内容应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做出响应。(19)优惠条件提供的优惠条件只能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20)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有效文件或证明(2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9.投标报价与投标币种9.l“报价一览表”中填报参加本次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的品牌。9.2投标承诺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应一致。9.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9.4投标币种是人民币。10、投标保证金1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10.2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缴费的方式。10.3该项目产生中标结果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请未中标人及时到采购中心办理退款手续。10.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于投标有效期满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1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3)以虚假材料骗取中标资格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定为自开标之日起一年。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2.1电子投标文件为Word或pdf格式,其中的图片类内容可采用扫描件或者照片,内容须清晰可辨,并正位排版。否则影响正常评标的责任自负。12.2投标文件必须编制目录和页码,且页码连续。目录须按标准目录制作,且可索引定位,因无目录、目录不标准或目录无法索引定位造成专家评标困难者,投标无效。12.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投标代表联系的准确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因联系无果,无法实地考察或远程电话答疑者,责任自负。四、网上投标13、网上投标13.1投标人应在电子平台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3.2开标时的“报价一览表”由各供应商网上填报生成。14、投标截止期和开标时间若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期和开标时间,招标人和投标人受其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和开标时间。15、投标文件的撤回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声明撤回投标文件,但投标截止期后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16、开标16.1招标人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来现场参加。如选择来现场参加,请携带电子投标使用的U-key。16.2开标后,投标人可登录电子化平台同步查看“报价一览表”,了解整体开标情况。16.3开标后,投标人“报价一览表”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若拒绝接受,其投标无效。16.4答疑时间:开标过程结束后,采购执业机构将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并同步在线公告。投标人可在电子化平台的“评标管理”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项信息,并自主选择是否来现场。不来现场答疑的,进行电话答疑。16.5现场实地考察:采购执业机构将根据投标情况确定考察时间、路线,并同步在线公告。请各投标企业在电子化平台界面上了解关注,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实地考察协助工作。六、评标委员会17、评标委员会17.1招标人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评标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独立作出评价;(2)实地考察投标企业、投标产品具体情况;(3)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4)推荐预中标候选人;(5)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7.3评标专家及采购人代表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评标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标过程和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5)解答投标人及有关方面的质疑。17.4评审工作接受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七、评标工作程序18、投标文件的初审18.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审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结合实地考察情况,对投标企业进行评审、打分排序。18.1.1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商务评价、现场考察、销售业绩、项目管理及售后服务等情况(详见评分细则)。18.1.2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独立对投标人各项因素进行比较打分。18.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报价一览表”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且不接受“报价一览表”的;(2)投标人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视同不具备);(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5)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所投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其成本过高或条件苛刻(需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不能被采购人接受的;(8)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投标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受到处罚尚未解除的;(10)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有重大偏离的;(11)投标文件编排混乱、擅自修改招标文件格式内容的;(12)投标文件的投标产品明显不符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18.3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进行评判,但投标文件中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除外。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在评标现场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18.4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无效投标的,该投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的评标程序。19、投标文件的澄清19.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和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9.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应按规定的答疑时间等候答疑,并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无法联系则视为自动放弃)。应答期间,投标人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投标资料做出评审意见。19.3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采用电话录音或网上传输的方式,其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应答承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材料是该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以及评审现场以外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19.5在对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19.6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认定的不合格或投标无效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复审,并将复审后的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代表。20、投标文件的评审20.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20.2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的评标办法。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排列预中标人。21、评标办法及日程安排2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21.2日程安排:2月17日起开标仪式、实地考察开标结束后,将在电子化平台界面上公布考察路线,各投标人需提前布置好卖场展厅及库房,准备相关资料,安排专人联络,方便评标委员会考察评价。注意:请在“报价一览表”中注明联络人、联络电话、卖场展厅及库房的具体地址,以便安排考察顺序。现场考察工作按各投标企业场所远近依次安排。若当天考察工作未能结束,顺延至次日。实地考察结束后,开始评标打分 在投标文件初审阶段,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企业将不再进入打分环节。21.3 评分标准和分值分配: 序号评审项目满分分值Ⅰ商务评价10分Ⅱ现场考察45分III销售业绩20分IV项目管理及售后服务情况25分具体项目及评分细则:类别项 目满分 分值评 分 标 准商务评价(10分)财务状况4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1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期还未完成2013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12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及2013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和近三个月银行资信合格证明。全部提供的得4分;每缺一项扣2分。缴纳税收和社保记录4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年度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全部提供的得4分;每缺一项扣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主要从业人员情况2提供主要从业人员情况。 现场考察(45分)现场评价45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企业经营场所及所投产品库存实地考察后,按照优劣程度分别给予45、30、15分的评价。销售业绩(20分)近三年企业销售业绩15提供自2011年以来产品销售业绩及反馈情况(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所在页的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15分。未提供、相关资料提供不全,认定不能反映业绩的,不得分。签约合同中有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加1分;最高5分。此项不包含2013年协议供货销售业绩。2013年协议供货销售业绩5提供自2013年以来产品销售业绩及反馈情况(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所在页的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5分。未提供、相关资料提供不全,认定不能反映业绩的,不得分。项目管理、售后服务情况(25分)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2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有合理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及有针对性的项目实施方案的,得2分;次之,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此项应包括今后定点采购工作的固定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售后服务方案20①对本采购项目提供详尽的服务策略、服务计划及相关承诺。按优劣分别得15分、10分、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②提供售后服务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培训证书,按提供情况分别得5分、3分、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质保措施3针对本次协议供货项目,有切实可行的、详尽的产品质量保障措施的,得3分;次之,得1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八、中 标22.中标候选人22.1 评标委员会提交各包得分排序情况。22.2 由省财政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得分排序确定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预中标公告。预中标公告满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签订合同23.签订合同23.1 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级单位”)经省财政批准按协议供货采购办公设备的,须签订“青海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23.2 省级单位与协议供货定点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3.3 协议供货定点供应商应按相关承诺与省级单位签订合同,提供投标范围内的厂家正宗原装产品,且价格不高于当地同期相同产品市场平均价。不得擅自向省级单位提供投标品牌以外的、非授权代理的产品。23.4 省级单位不得向协议供货定点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省级单位和协议供货定点供应商之间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3.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实时电子竞价结果,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十、废标2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严重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出现围标、串标现象的。废标后,招标人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十一、处罚25. 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扣除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报请青海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其中标资格,直至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我省任何类别和级次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此项下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25.1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承诺或在履约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情况的;25.2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产品质量、配置或提供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25.3 无正当理由不与省级单位签订合同的;没有按照承诺签订合同并供货和提供服务的;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及时供货或货源紧张时未向省级单位优先供货的;没有按照投标承诺履行质保和服务的;提供的协议供货产品价格高于当地同期相同产品市场平均价格的。25.4 借增加或改变配置之名乱加价的;25.5 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省级单位正常采购活动的;25.6 违反法律法规、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十二、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文本样式青海省政 府 采 购协 议 供 货合同书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 供应商:合同金额:青海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一、采购项目1、 (金额单位:元)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采购单价数量采购金额边远地区运杂费共计小写: 大写:2、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核算,采购金额应包括产品费、包装费、市内及周边地区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二、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为 。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诉求一周内(以传真日期为准)给予应答。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解决,修复或更换的时间及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若乙方在收到甲方诉求十天内无应答,则视为乙方承认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进行自行处理,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三、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大写)。 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交货。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如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报省财政厅支付货款。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受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同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产品交付超过约定时限,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将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八、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澄清文件。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两份交采购中心办理相关履约、资金支付手续。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 地址:负责人: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 账号: 合同签约时间:履约监督部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人: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投 标 文 件标书编号:青政采公招字(QC)-2014-***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投标包号:包*、包*、包…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 年 月日 二、“投标文件目录”及相关格式页码1、投标函…2、报价一览表…3、投标产品分项情况表…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投标人承诺函…7、关于资格的声明函…8、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9、投标人相关证明文件…9.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9.2、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文件…9.3、第三方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9.4、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9.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9.6、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授权承诺、认证等…9.7、投标企业简介及获得相关证书证明文件…9.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0、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11、投标产品制造(代理)商出具的相关资料…12、投标人业绩证明…13、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14、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承诺…15、优惠条件…16、其他需要提供的有效文件或证明… 1、“投标函”格式投标函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我们收到()项目(标书编号: )招标文件,经研究,我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投标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全部招标文件内容,包括修改条款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本次投标项目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天有效。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评标办法。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 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2、“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标书编号:序号品牌实地考察联络人及联络电话卖场展厅及库房的具体地址1…2…3… …其他说明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2、投标人如果需要对投标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其他说明”一栏中填写。3、除在标书中编制此表以外,投标人还应在电子平台中填报,网上填报应和标书内容一致,否则以网上填报为准,不接受者投标无效。4、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方案。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意:投标人应仅对取得产品生产厂家授权函和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品牌进行投标,否则不予接受。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3、“投标产品分项情况表”格式投标产品分项情况表投标人名称:品牌: 序号产品类别主要产品具体情况介绍产地质保期其他12…注:本表应根据投标品牌实际,填报品牌旗下主要办公设备的具体情况(按第五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中“标的”所列大类顺序填报,不填报具体规格型号)。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具体情况:性别:年龄: 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特授权我方投标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标书编号:)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该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中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对投标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投标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投标代表签字: 职务: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授权书有效期: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附:投标代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承诺函”格式投标人承诺函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很荣幸能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郑重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投标承诺与需方签订供货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退货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7、“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贵方2014年*月*日青政采公招字(QC)-2014-**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实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说明和证书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8、“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格式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为了科学、诚实、客观、公正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参加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二、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不围标、不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不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不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全面地履行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折不扣地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接受进入供应商“黑名单”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第五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一、总体要求1、协议供货的办公设备必须是合法制造厂家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提供的产品应当技术先进,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或导向,优先采用环保、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材料。2、对于所有投标品牌,要求提供标准服务,即与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对外公布的服务标准相一致,并不得低于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3、交货时间及地点:以具体合同为准。原则上在西宁市市区交货。其他地区交货产生的运杂费由甲乙双方协定,并在签订合同时做出约定。4、协议供货期内,中标供应商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或代理资格若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省政府采购中心予以调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如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约,也应及时书面告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省政府采购中心。二、采购项目1、标的本项目共一个包各类办公设备,包含:(1)台式计算机(台式电脑、显示器等)(2)便携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3)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滚筒打印机、专用打印机、平推票据打印机、网络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4)复印机、速印机 (5)传真机(激光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6)投影仪、幕布(7)扫描仪(平板扫描仪、便携式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图片/底片专用扫描仪、档案专用扫描仪)(8)碎纸机(9)移动存储设备(U盘、移动硬盘、录音笔)(10)UPS电源(UPS小型机〈1-10KVA〉、 UPS中小型机〈10-20KVA〉、UPS中型机〈20-60KVA〉、UPS大型机〈80-800KVA〉)(11)服务器(塔式服务器、机架式服务器、刀片服务器)(12)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网络存储设备)(13)数码照相机(普通、单反)、数码摄像机(普通、专业)(14)刻录机(15)通用耗材(硒鼓、墨盒、墨粉、办公用纸)(16)功放、音响(17)电话机(18)空调(19)电视机(20)冰箱、冰柜2、招标要求本次招标仅对上述办公设备各类品牌在我省的供应商入围进行采购,具体实施方式为电子竞价试点。即入围供应商就采购单位提出的具体产品进行实时报价,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价低者中标,以应对年内协议供货市场价格和市场调整的变化。★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品牌生产厂家的授权函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并针对本项目做出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此项不满足者,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多个品牌的,请逐项提供。3、本次协议供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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