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软基处理试验段施工招标公告

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软基处理试验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软基处理试验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省发展改革委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1】394)及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软基处理试验段技术方案的批复》(辽交公水发[2021]422号)批准,资金来源为政府出资,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起自葫芦岛市绥中县九门口隧道(冀辽界),接规划建设的G0121京秦高速公路秦皇岛至九门口(冀辽界)段,新建复线至前所枢纽互通式立交,利用既有G1京哈高速公路改扩建成为整体十车道,经绥中县、兴城市、葫芦岛市、锦州市、凌海市,止于盘锦市苇田区盘锦枢纽互通式立交,路线全长约238.209公里。其中盘锦苇塘软土路段长24.8公里,为验证预应力管桩软土处理效果、确定施工机具的适应性及各项施工参数,选择K511+634―K513+732右侧作为软土地基处理试验段,段落全长2098米。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预应力管桩软基处理工程等。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4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后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在2020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投标人在2020年的年末净资产不小于5000万元。

3、投标人在近3年(2018年-2020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小于5000万元。

企业

业绩

近5年(指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6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高速公路或铁路工程(含不少于7万延米管桩软土地基处理),或一个高速公路或铁路的软土地基处理工程(管桩不少于7万延米)。

企业信誉

投标人未在2020年度辽宁省公路重点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路基桥隧工程类)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C级或C级以下。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名)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一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6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1名)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6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以递交投标文件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内,在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01室(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南侧四楼)持下述报名存档资料(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经办人在社保系统打印并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技术资料售价人民币1000元,文件费采用转账或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jtt.ln.gov.cn)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jg.lntb.gov.cn/#/home)、《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jtt.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白先生、李先生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闫女士、徐先生

  电话:***-********

  邮箱:LNCTZB@163.com

  2021 年10月22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软基处理试验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省发展改革委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1】394)及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软基处理试验段技术方案的批复》(辽交公水发[2021]422号)批准,资金来源为政府出资,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起自葫芦岛市绥中县九门口隧道(冀辽界),接规划建设的G0121京秦高速公路秦皇岛至九门口(冀辽界)段,新建复线至前所枢纽互通式立交,利用既有G1京哈高速公路改扩建成为整体十车道,经绥中县、兴城市、葫芦岛市、锦州市、凌海市,止于盘锦市苇田区盘锦枢纽互通式立交,路线全长约238.209公里。其中盘锦苇塘软土路段长24.8公里,为验证预应力管桩软土处理效果、确定施工机具的适应性及各项施工参数,选择K511+634―K513+732右侧作为软土地基处理试验段,段落全长2098米。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预应力管桩软基处理工程等。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4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后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在2020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投标人在2020年的年末净资产不小于5000万元。

3、投标人在近3年(2018年-2020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小于5000万元。

企业

业绩

近5年(指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6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高速公路或铁路工程(含不少于7万延米管桩软土地基处理),或一个高速公路或铁路的软土地基处理工程(管桩不少于7万延米)。

企业信誉

投标人未在2020年度辽宁省公路重点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路基桥隧工程类)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C级或C级以下。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名)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一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6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1名)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6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以递交投标文件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内,在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01室(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南侧四楼)持下述报名存档资料(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经办人在社保系统打印并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技术资料售价人民币1000元,文件费采用转账或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jtt.ln.gov.cn)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jg.lntb.gov.cn/#/home)、《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jtt.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白先生、李先生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闫女士、徐先生

  电话:***-********

  邮箱:LNCTZB@163.com

  2021 年10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招标 软基处理 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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