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除盐水系统招标公告
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除盐水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除盐水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除盐水系统
二、项目编号:DH-2013-1224
三、采 购 人: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朝阳区辖区内
2、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制造厂商或经销商(代理商)的投标,经销商(代理商)持制
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9)、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业采用EDI水处理技术的类似业绩。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月16日~2014年1月22日
每天9:00~12:0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2月12日上午10:30分
开 标 时 间:2014年2月12日上午10:30分
开 标 地 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领取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相关行业采用EDI水处理技术的类似业绩一份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九、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 :100101 联 系 人 :赵 梦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箱 : dhztb@vip.sina.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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