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江河道采砂权拍卖机构招标公告

渠江河道采砂权拍卖机构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水务局前锋区境内渠江河道采砂权拍卖机构
采购项目编号 前区采QQC[2013]082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4-01-16 10:30
采 购 人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具有年检合格且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7、具有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8、具有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9、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10、具有至少2名国家注册拍卖师;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书发售方式 投标人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补交招标文件工本费。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4-01-16 10:30到2014-01-23 18:00
标书售价 人民币300元/份
标书发售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广前大道工业7路——吉中企业内)。
投标截止时间 2014-01-28 14:30
开标时间 2014-01-28 14:30
投标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前锋区广前大道工业7路——吉中企业内)。
开标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前锋区广前大道工业7路——吉中企业内)。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安市前锋区水务局,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59*****02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广前大道工业7路——吉中企业内)。邮 编:638019 联 系 人:余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59*****026

招标编号:前区采QQC[2013]082号广安市前锋区境内渠江河道采砂权拍卖机构招标文件 广安市前锋区水务局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4年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4第四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1第五章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22第六章评标办法………………………………………23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29第一章投标邀请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市前锋区水务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安市前锋区境内渠江河道采砂权拍卖机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前区采QQC[2013]082号二、招标项目:广安市前锋区境内渠江河道采砂权拍卖机构三、招标项目简介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具有年检合格且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7、具有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8、具有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9、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10、具有至少2名国家注册拍卖师;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招标文件征求意见情况本招标文件于2014年1月6日发出,并于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12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征求过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招标采购单位均未收到任何质疑。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方式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补交招标文件工本费。2、报名时间:2014年1月16日至1月23日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3:00时—6:00时。3、报名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广前大道工业7路——吉中企业内)。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须持报名单位的介绍信(介绍信中载明投标单位、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报名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盖报名单位鲜章)、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执单、工本费银行转账回执单。5、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份。报名后,工本费不予退还,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月28日14:30(北京时间)。特此声明:本次公告期限共13日。因1月6日至1月12日采用招标文件全文已征求意见7日,加上本次公告时间13日,满足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共计20日。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八、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九、联系方式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水务局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59*****026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广前大道工业7路——吉中企业内)。邮编:638019联 系 人:余先生联系电话:****-**************2014年1月15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工本费金额:叁佰元整。收款单位: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安前锋支行账号:2316 5524 2902 6402 060—********2用途:转82号工本费4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收款单位: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安前锋支行账号:2316 5524 2902 6402 060—********1用途:转82号投标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金额:壹佰万元整。交款方式:转账收款单位:广安市前锋区水务局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交采购人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项目。2.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广安市前锋区水务局。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是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招标人”)。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投标人”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四条规定的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4.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五)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六)评标办法;(七)合同主要条款。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本招标文件于2014年1月6日发出,并于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12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征求过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招标采购单位均未收到任何质疑。故本项目本次招标过程中,不再接受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7.4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澄清的,不予受理。7.5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联合体投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知识产权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5)拍卖工作方案;(6)投标人本项目拍卖师、拍卖从业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表;(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15.投标文件格式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15.2 对于招标文件中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须向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账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16.2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缴款依据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凭缴款依据全额退还。16.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评标结束前投标人中途放弃投标的;(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的;(3)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4)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后放弃中标资格的;(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6)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8)投标文件弄虚作假,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17.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至河砂开采权和砂石码头经营权成功拍卖并完清相关手续为止。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2 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码。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真实。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印章密封。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及身份证原件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后送达投标地点。对投标身份不能确认的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20.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标和中标22.开标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23. 开标程序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相互交叉检查,并签字确认。(4)开标唱标。(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24.中标通知书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5. 签订合同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各送一份至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股备案和采购代理机构备存。26. 合同分包本项目拒绝合同分包形式履行合同。27.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 履约保证金28.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8.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8.3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无息)。29. 履行合同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0. 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七、投标纪律要求3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八、质疑和投诉32.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认真审阅并全面研究了 “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资料后,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如能中标,我们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履约。1、我方自愿在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条规定标准基础上,下浮 %向买受人收取佣金。2、我方愿意按《拍卖法》,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拍卖工作。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若我方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6.4条相关任一情形的,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 份。并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我方完全同意招标人选择中标单位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6、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至河砂开采权和砂石码头经营权成功拍卖并完清相关手续为止。7、其他承诺(如有): 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 (盖章)日期:注意:(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两份(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其中一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另一份随身携带,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随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递交给投标文件接受人进行投标身份确认。(2)两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后所附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四、投标人本项目拍卖师、拍卖从业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表招标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拍卖师拍卖从业人员其他人员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注: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此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五、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拍卖时间起拍价成交价增值率备注合计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成交价”需提供成交确认书复印件。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六、拍卖工作方案(供参考)为完成此次前锋区境内渠江河道采砂权拍卖,保证拍卖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拍卖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拍卖工作目标二、拍卖工作宣传三、拍卖工作实施四、人员安排五、拍卖质量承诺六、质量控制措施1、拍卖前的准备阶段2、拍卖实施阶段3、拍卖成交报告阶段4、保密承诺七、其他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七、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项目编号:)投标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等活动)。承诺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注:承诺书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四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2、具有年检合格且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3、具有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4、具有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5、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6、具有至少2名国家注册拍卖师。注:上述2—6条资格、资质性要求证明文件原件随身携带,供评审小组必要时查验,评审查验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原件造成的评审误差,概由投标人负责。第五章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一、拍卖标的渠江干流前锋区河段河道砂石开采权和砂石码头经营权(河岸长96.3km,按一个标段或分多个标段拍卖待定),出让期限为5年,从2014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二、佣金支付方式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委托人不支付佣金。佣金收取标准:拍卖总价款在5000万-1亿,拍卖佣金按拍卖总价款的1.2%收取;拍卖总价款1亿以上,拍卖佣金按拍卖总价款的1.1%收取。第六章评标办法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5名专家组成。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1-2名;(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7 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2. 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3. 评标程序3.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要求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3)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服务量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4)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委会按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业绩”项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且“业绩”项得分相同的,按“佣金”项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3.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4. 评标细则及标准4.1 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4.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机构资质、执业人员、注册资金、佣金、信誉、业绩、拍卖工作方案、场地、财务状况及投标文件规范性等。4.3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4.4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服务、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4.5综合评分明细表4.5.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4.5.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标细则 说明1机构资质4A级资质:2分;AA级资质:3分;AAA级资质:4分。2执业人员201、投标单位拍卖从业人员达8人,得11分;拍卖从业人员达10人,得13分;拍卖从业人员达12人,得15分。2、投标单位注册拍卖师达2人,得3分;注册拍卖师达3人,得4分;注册拍卖师达4人,得5分。资格证书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随身携带,供评审小组必要时查验3注册资金7合格的投标单位中注册资金排名第1得7分,第2得6分,依次排序每降低1名,减1分,最低得3分。4佣金10按第五章第二条规定标准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得4分;每少收取0.01%加0.5分,最多加6分。5信誉41、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或拟投入本项目拍卖师获省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关荣誉证书,得2分。2、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或拟投入本项目拍卖师获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关荣誉证书,得4分。证书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随身携带,供评审小组必要时查验6业绩331、2011年1月1日以来所有拍卖标的成交额最多的作为基准额,得14分,其余投标人得分=(成交额/基准额)×14。2、2011年1月1日以来所有拍卖标的平均增值率最高的作为基准率,得14分,其余投标人得分=(增值率/基准率)×14。3、2011年1月1日以来成功拍卖河道砂石开采权1次得3分,增加1次加1分,最多加2分。7拍卖工作方案15对投标人的拍卖工作方案进行综合打分,主要包括拟定的拍卖工作目标、拍卖工作宣传、拍卖工作实施、人员安排、拍卖质量承诺、质量控制措施等。拍卖工作方案内容齐全得基本分12分,如内容不齐全,从基本分中每少1项扣2分,12分扣完为止。再根据拍卖工作方案优劣按优3分、一般2分、差1分进行评定。8场地3承诺中标后在广安市前锋区境内举行拍卖会得3分,无承诺不得分,若中标后不在承诺地点拍卖,视为违约。9财务状况2以投标人2011年、2012年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价,财务状况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得0分。财务报表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投标文件的规范性2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注:涉及计算的,保留两位有效小数。5. 废 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6. 定标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6.2. 定标程序6.2.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业绩”项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业绩”项得分相同的,按“佣金”项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采购人提供有效证明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履约或者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故被取消候选资格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6.2.3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7.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7.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8.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8.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8.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第七章委托拍卖合同(范本)项目名称:委托人:拍卖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拍卖标的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渠江干流前锋区河段河道砂石开采权和砂石码头经营权(河岸长96.3km,按一个标段或分多个标段拍卖待定),出让期限为5年,从2014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委托人必须对拍卖标的拥有无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标的来源和瑕疵。 第二条拍卖期限及地点拍卖人应于201 年月日之前在 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第一次拍卖。201 年月日前必须拍卖成功,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区水务局可另选择拍卖人。第三条拍卖标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交付(转移)给买受人。第四条拍卖公告的发布拍卖机构将制作的拍卖公告交区水务局预审,水务局将预审后的拍卖公告按程序报批,批准的拍卖公告由拍卖机构依法在媒体进行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第五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不支付佣金,拍卖人向买受人按不超过成交价款的%收取佣金。第六条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当督促买受人在10个工作日内到前锋区水务局办理拍卖成交价款缴款手续,全额缴存指定专户。第七条拍卖标的中止与终止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中止拍卖标的。委托人中止拍卖标的,应当向拍卖人出具书面文书并支付如下费用:公告费、场租费、办公费。拍卖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终止该标的,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1、拍卖标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3、拍卖人受到安全威胁。第八条拍卖标的流标的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因未成交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流标的,委托人与拍卖人应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拍卖人的一切费用。第九条其他约定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卖,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拍卖标的。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起拍价,也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标的。3、拍卖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他人进行拍卖。4、《投标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5、买受人若违约,竞买时所缴纳的信用保证金,除将转作拍卖人的佣金外,其余全部转区水务局指定帐户。6、本次拍卖标的,委托人设有保留价,拍卖人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成交。若拍卖人低于保留价成交,其责任由拍卖人自行负责。第十条违约责任1、因拍卖人保管不善而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参照该标的保留价对委托人予以赔偿。2、委托人违约按拍卖人的实际成本补偿。拍卖人违约应付标的保留价5%给予委托人。3、未尽事宜,可参照《拍卖法》进行处理。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委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拍卖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定时间:签定地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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