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荔堡镇袁口小学教辅用房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泾川县荔堡镇袁口小学教辅用房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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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泾川县荔堡镇袁口小学教辅用房及附属工程(施工)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1-10-23 1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10-26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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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泾川县荔堡镇袁口小学教辅用房及附属工程(施工)001 | 01 | 工程-施工 | 833995.93(元) |
公告内容
泾川县荔堡镇袁口小学教辅用房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荔堡镇袁口小学教辅用房及附属工程(施工)已由泾教发《2021》306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有关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件,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泾川县荔堡镇学区, 现委托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企业是从甘肃省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荔堡镇袁口小学教辅用房及附属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规模:该项目位于泾川县荔堡镇袁口小学院内。学校占地面积689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新建砌体结构教辅用房1栋,建筑面积为134.64平方米,呈“一”字型布置,地上一层,层高为3.60米,室内外高差为0.30米,建筑总高度为3.90米;基础形式为无筋扩展基础,屋面防水等级为II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新建旱厕1座,建筑面积为59.67平方米,呈“一”字型布置,地上一层,层高为2.80米,室内外高差为0.15米,建筑总高度为2.95米;结构形式为砌体结构,基础形式为无筋扩展基础,屋面防水等级为I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并配套新建大门一座、室外硬化、拆除校园内原有建筑等附属工程。
3.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本项目控制价833995.93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6.资金来源:2021年薄改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5月13日。(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 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说明:投标人必须对本企业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四、招标方式
1.请于2021年10月23日18时00分至2021年10月25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资格审查由评标专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机构。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一正一副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泾川县城北三号安置楼1号楼),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荔堡镇学区
地 址:泾川县荔堡镇街道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138
代理机构: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定北大厦14楼1408室
联系人:曹春燕
联系电话:139*****199
附件信息
标签: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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