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棕北小区锦苑14-1-7号房产
成都市武侯区棕北小区锦苑14-1-7号房产
挂牌日期:2021-10-2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110000D********4003 |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武侯区棕北小区锦苑14-1-7号房产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化工实验厂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武侯区 |
挂牌价格 | 132.33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1-10-23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9万元。 2.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均须出自意向受让方的自有账户,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垫付、或以债务重组等方式交纳。 3.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 (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3)同意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土地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要求,并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购置土地的资格进行确认,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 (4)同意成功受让后,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房产交付之日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房产交付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注:房产交付之日一般选择房产过户后某日); (5)本方同意本次标的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本方各承担,但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手续费由本方承担。 4.本项目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5%。 |
标签: 房产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