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供应商招标公告(2021-JL13(05)-F10008)
一、项目名称:食材供应商。
二、项目编号:2021-JL13(05)-F10008。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食材供应 | 详见招标公告第十一条 |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重庆市 | |
说明 | 1.本项目最终确认两家中标(第一中标人负责配送除教授餐厅和手术餐厅以外的自营食堂食材,第二中标人负责配送教授餐厅和手术餐厅食材)、一家备用(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备用),当中标供应商无法正常进行配送保障时,由备用供应商按中标供应商价格实施供应。 2.招标人抽组考察小组集中组织现地考察,考察合格的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考察不合格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投标。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罚款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以下达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自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之日止)不少于3年。
(三)供应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投标货物必须是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为准。
(六)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在重庆现有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3.投标人具有稳定的配送能力。配备采购人员4名(备2名),采购车2辆(其中1辆必须为冷链车,且各备1辆)。
4.投标人须具有稳定的蔬菜生产基地和货源供应保障能力。
5.投标人具有可靠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能力。
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投标文件提供的蔬菜生产基地和货源供应保障渠道供应食材(每月提供往来凭证及发票,交中心监管部门核查;需要更换时,必须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01日(08:00至12:00,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三)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内指定专人报名。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1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网上报名的,应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上述邮箱。未通过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该项目招标。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附录1】。
2.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附录2】。
(1)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即可;
(2)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投标人当前(当前指开标当月或上月或上上月)仍在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证明。
3.声明书、保密承诺书、廉洁和诚信承诺书【附录3】。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录4】。
5.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封面(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附录5】。
6.文件领取登记表【附录6】。
(四)招标文件售价:0.00元/份。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到发布招标公告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大坪医院官网上下载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于现地考察合格后现场领取);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潜在投标人知晓全部信息。
各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后,投标人依法真实完成现地考察文件的编制。按以下顺序提供资料,装订成册(胶装),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地考察时交给考察人员,考察组将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现场核查所有资料原件和实地情况,考察合格后具备投标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
考察时间:2021年11月03日至11月05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附录1】。
(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附录2】。
1.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即可;
2.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投标人当前(当前指开标当月或上月或上上月)仍在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证明。
(三)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封面(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附录5】。
(四)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附录7】。
2.投标人在重庆现有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营业执照注册地产权证明,如是租赁场地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地址与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地址一致【附录8】。
3.投标人具有稳定的配送能力。配备采购人员4名(备2名),采购车2辆(其中1辆必须为冷链车,且各备用1辆),实行专人专车采购,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和管理,保证人员和车辆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附录9】。
4.投标人须具有稳定的蔬菜生产基地和货源供应保障能力。(提供1.蔬菜基地;2.生鲜物资类食材;3.主食类食材;4.奶制品、矿泉水、果汁等饮料类;5.干副调料和冷冻物资类食材;6.食堂物耗品等类货源渠道证明和相关材料: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生产厂家等相关资质、规模、协议、与正规渠道供应商或生产厂家的销售合同和对应银行往来凭证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附录10】
5.投标人具有可靠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货源的生产、包装、运输、储存、配送的全过程可追溯的完整证明材料)【附录11】。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6日9时整(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9:30(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具体地点报名通过后另行告知。
(四)投标人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时需要携带身份证。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6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评审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6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三)开标、评审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一致。
备注: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我单位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采取应急措施。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心官网(http://www.dph-fsi.com/)物资采购室信息公告栏上同步发布,招标文件于现地考察合格后现场领取。
十、联系方式
★十一、详细服务技术要求
(一)供应食材目录
序号 | 食材品目(包括但不限于) | 质量标准/备注 |
(一) | 矿泉水、果汁等饮料 | 包装类饮品 |
(二) | 奶制品 | |
(三) | 禽蛋、水果、蔬菜等 | 禽蛋、植物生鲜类 |
1 | 鸡蛋、鸭蛋等 | |
2 | 南瓜 | |
3 | 去皮大蒜 | 无公害蔬菜 |
4 | 姜 | 无公害蔬菜 |
5 | 韭菜 | 无公害蔬菜 |
6 | 生菜 | 无公害蔬菜 |
7 | 茄子 | 无公害蔬菜 |
8 | 小白菜 | 无公害蔬菜 |
9 | 大青椒 | 无公害蔬菜 |
10 | 大土豆 | 无公害蔬菜 |
11 | 尖椒 | 无公害蔬菜 |
12 | 西红柿 | 无公害蔬菜 |
13 | 莲藕 | 无公害蔬菜 |
14 | 莲白 | 无公害蔬菜 |
15 | 胡萝卜 | 无公害蔬菜 |
16 | 海白菜 | 无公害蔬菜 |
17 | 芋儿 | 无公害蔬菜 |
18 | 冬瓜 | 无公害蔬菜 |
19 | 菠菜 | 无公害蔬菜 |
20 | 花菜 | 无公害蔬菜 |
21 | 白萝卜 | 无公害蔬菜 |
22 | 小瓜 | 无公害蔬菜 |
23 | 大葱 | 无公害蔬菜 |
24 | 小葱 | 无公害蔬菜 |
25 | 蒜苗 | 无公害蔬菜 |
26 | 芹菜 | 无公害蔬菜 |
27 | 黄瓜 | 无公害蔬菜 |
28 | 红薯 | 无公害蔬菜 |
29 | 四季豆 | 无公害蔬菜 |
30 | 蘑菇 | 无公害蔬菜 |
31 | 豇豆 | 无公害蔬菜 |
32 | 鲜木耳 | 无公害蔬菜 |
33 | 方竹笋等 | 无公害蔬菜 |
34 | 苹果、葡萄 | |
35 | 梨子、李子 | |
36 | 圣女果、桂园 | |
37 | 哈密瓜、西瓜、 | |
38 | 脐橙、桔子等 | |
(四) | 畜肉、禽肉、水产等 | 动物生鲜类 |
1 | 猪里脊肉 | |
2 | 猪排骨 | |
3 | 夹子瘦肉、前后腿肉 | |
4 | 三线肉 | |
5 | 牛腩 | |
6 | 各类鲜鱼 | |
7 | 卤牛肉 | |
8 | 鸡肉 | |
9 | 去皮三线肉 | |
10 | 鸡腿 | |
11 | 卤猪耳朵 | |
12 | 鸡脯肉 | |
13 | 鸭子 | |
14 | 肉末 | |
15 | 筒子骨 | |
16 | 腊肉 | |
17 | 猪肘子 | |
(五) | 调料、干杂、冷冻食品等 | 包装食品和冷冻食品、副食食品类 |
1 | 老抽 | |
2 | 生抽 | |
3 | 醋 | |
4 | 鱼调料 | |
5 | 火锅底料 | |
6 | 豆瓣酱 | |
7 | 料酒 | |
8 | 味精 | |
9 | 鸡精 | |
10 | 食用盐 | |
11 | 花椒等香料 | |
12 | 冷冻鸡肉、鸭肉、海鲜制品等冷冻包装食品类 | |
(六) | 米、面、油等 | 主食类 |
1 | 大米 | |
2 | 面粉 | |
3 | 食用油 | |
(七) | 食堂物耗品类 | |
1 | 各类洗洁精、清洁剂 | |
2 | 各类餐饮用防护手套、防滑水鞋 | |
3 | 各类餐盒、一次性筷子 | |
4 | 各类型餐巾纸 | 含散装 |
5 | 各类型号包装袋 | |
6 | 各类型号保鲜膜、纱布 | |
7 | 各类餐饮清洁用具 | 含排拖、钢丝球等 |
7 | 其他类,如吸油纸、牙签、漏勺、块状酒精、消毒液、杠碳等各类餐饮制作和消费所需要 | 仅限于食堂、餐厅专用 |
(二)供应服务要求
1.投标人主要为中心自营所有食堂轮流配送蔬菜、肉、家禽、水产、水果、冻品、干副调料品等餐饮食材物资,餐饮食材物资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分类存放,供货周期为1年。
2.特殊工作任务时,投标人承担餐厨人员和物资转运工作,安排专人专车驻守采购人指定位置,接通知后方可撤离。
3.投标人免费代购采购人所需的相关餐饮物资。
4.投标人需制定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保证3小时内按500人2天膳食标准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
6.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7.投标人应按照上述服务内容的要求从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制定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