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四合永营字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新建工程(教学楼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围场县四合永营字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新建工程(教学楼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围场县四合永营字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新建工程(教学楼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四合永营字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新建工程(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行审投【2021】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学区中心校,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学区中心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营字村;2、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3199.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16.67平方米。其中:新建四层教学楼1栋4856.67平方米,门卫房60平方米。项目附属设施包括:室外运动场、场地硬化、院区道路、院区绿化、院区大门、室外生活给水工程、室外消防给水工程、室外排水工程、室外电气等;3、合同估算价:********.69元;4、计划工期:303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25 08:30至2021-10-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1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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