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天津市津塘路造纸五厂一标段电动吊篮竞争性谈判租赁谈判公告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天津市津塘路造纸五厂一标段电动吊篮竞争性谈判租赁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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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天津市津塘路造纸五厂一标段项目电动吊篮竞争性谈判租赁公告

租赁编号:CRECSH-4GS-SBZL(2021)69号(二)

1.项目介绍:

1.1工程名称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塘路造纸五厂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1.2工程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78号

1.3工程简况:

津塘路造纸五厂项目位于张贵庄轻轨站西南,原津塘路造纸五厂厂区。场地内建筑面积42.5万㎡,地上建筑面积31.5万㎡,地下建筑面积10.9万㎡。

其中一标段位于地块西侧,主要有16-27 号楼、配建二、商业一至商业三、1#换热站、1#变电站、4、5、6#变电站、燃气调压站、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0.8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1万㎡,地下建筑面积4.7万㎡。占地面积5万㎡。

各楼层层高如下:16#楼:32F,99.8m;17#楼:32F,99.8m;18#楼:25F,78.1m;19#楼:31F,99.5m;20#楼:31F,99.5m;21#楼:29F,90.5m;22#楼:29F,90.5m;23#楼:32F,99.8m;24#楼:29F,90.5m;25#楼:29F,90.5m;26#楼:28F,90.2m;27#楼:31F,99.5m。

本工程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4996.27㎡,最高层数32 层,最大建筑高度99.8 米,最大跨度16.2米,地下2层,地下深度4.7米。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本工程包括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人防工程、门窗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电梯设备工程、防雷工程、外檐工程、地坪漆工程、标识及车库划线工程,相关专业的预留预埋及配套设施。

合同工期为:2019年11月22日至2022年7月25日。

合同造价为:********2.00元。

2.竞争性谈判文件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3. 租赁商资格要求

3.1租赁商资格条件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动吊篮租赁安拆一体资质、具有相关资质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租赁能力要求:满足甲方清单中的租赁机械型号与数量要求。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电动吊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设计的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具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2年(2019-2020年)无不良行为。

3.1.5租赁业绩要求: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大中型建设项目租赁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类投标机械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租赁商必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机械,且租赁机械质量始终与谈判承诺一致。

3.1.8其他要求:不接受近年内在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租赁商;不接受已清退出市场的租赁商;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机械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租赁商;不接受被列入租赁单位机械供方黑名单内及有机械供应不良记录的租赁商参与谈判。

3.2不接受联合体租赁商参与谈判。

3.3 租赁商最终成交后,必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机械,且租赁机械质量始终与谈判承诺一致。

3.4本次谈判的租赁机械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谈判文件单独封装)。

3.5成交能力限定:每个租赁商最多成交一个包件。

3.6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中铁列入黑名单或“限制供方交易名录”内的租赁商及被列为租赁人所在单位黑名单或不合格供方名录的租赁商参与本次谈判。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中国中铁租赁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4.2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租赁商请于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租赁平台上进行响应并下载标书(竞争性谈判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4.2.1首先在中国中铁租赁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

4.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租赁商:请在谈判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租赁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租赁商平台”对本次拟参加谈判的包件进行“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租赁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4.2.3潜在租赁商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请于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将谈判申请表(附表3)、营业执照副本、谈判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标书费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谈判组织单位电子邮箱********@qq.com,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谈判文件售价以转账形式缴纳至租赁人,经谈判组织单位核实后,租赁商可从中国中铁租赁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4.2.4标书款和谈判保证金指定汇入账号信息:

开户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001

联系电话:刘昌********222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11月03日上午09:30,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3日上午09:30。

6.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租赁人不予受理。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海博道中铁上海局办公楼会议室。

本次谈判除了递交纸质版外,还需在中铁电子商务平台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和网上报价,并在谈判结束后上传二次报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①中国租赁与招标网:http://

②中国中铁租赁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w.crecgec.com

9.租赁方信息

9.1租赁组织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昌********222

地 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生态城海博道中铁上海局办公楼

电子邮箱:********97@qq.com">********@qq.com

9.2租赁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塘路造纸五厂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胡宇星电话:183*****978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78号

电子邮箱:huyun.x@foxmail.com

10.附表

附表1.租赁机械一览表

附表2.谈判申请表

2021年10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吊篮 租赁 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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