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GCZB-*******]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迁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迁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投[2011]263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仪门村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7665.4㎡
结构层数:框架结构,四层、局部三层
项目总投资:11600(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500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镇财政自筹
招标范围:招标期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要求(含招标期间发生的设计联系单、招标补充说明等)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含种植土回填、绿地平整、苗木种植、乔木支撑、地被种植、施工及两年养护并保洁等)、景观给水、景观电气、其他(含景观石、溪卵石、条石坐凳、学校铭牌(门口小品)、滑轮台、木平台、塑胶场地、花(廊)架、停车棚、园路铺装及基层、汀步、花坛、树池、仿木栏杆、隐形铁丝围墙等)(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配合总包争创“甬江杯”
安全要求:合格,配合总包达到宁波市“标化”工地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所有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完毕,且满足总承包单位总体施工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其它要求:
联合体投标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广达招标工具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2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联系人:李丽霞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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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迁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SXX-13)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建设单位) 浙江万华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4年1月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JSXX-13招标项目名称: 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迁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总承包单位: 浙江万华建设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2014年 1月2日备案意见: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盖章)备案日期: 2014年月日说 明1、本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电子招标文件)是招标人依据关于印发《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试行)》和《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甬监〔2012〕1号文件、甬建发【2012】233号文件及《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3月示范文件)编制的,必须结合示范文本一起使用,如《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3月示范文本)中的内容与本条款不同的,以本条款为准。2、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目录第一卷4第一章 招标公告5(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 评标办法18附件1:废标条件一览表21附件2:评标细则2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25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36第二卷37第六章图纸38第三卷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0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1第四卷47第八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47第十一章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47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招标条件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总承包人浙江万华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迁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1)263号文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工程地址鄞州区姜山镇仪门村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7665.4㎡(室外景观铺装约4936m2,绿化约13302m2)结构层数框架结构;四层,局部三层 项目总投资约1.16亿元工程造价(控制价)
*******元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镇财政自筹招标范围招标期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要求(含招标期间发生的设计联系单、招标补充说明等)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含种植土回填、绿地平整、苗木种植、乔木支撑、地被种植、施工及两年养护并保洁等)、景观给水、景观电气、其他(含景观石、溪卵石、条石坐凳、学校铭牌(门口小品)、滑轮台、木平台、塑胶场地、花(廊)架、停车棚、园路铺装及基层、汀步、花坛、树池、仿木栏杆、隐形铁丝围墙等)(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配合总包争创“甬江杯”安全要求合格,配合总包达到宁波市“标化”工地工期要求招标工期: 90 日历天所有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完毕,且满足总承包单位总体施工进度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投 标 人资质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条款规定。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不得有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2、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3、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2011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4、注册地在鄞州区以外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单位需提供《外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鄞施工信用证》。联合体投标1、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施工资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广达招标工具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2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1月17日媒介(网站):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地址:鄞州区姜山镇;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招标代理人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邮编:315000 ;电话:
****-********;传真:0574--
********联系人:李丽霞、章建良。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2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地址:鄞州区姜山镇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21.1.3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联系人:李丽霞、章建良电话:
****-******** 传真:0574-
********31.1.4项目名称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迁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41.1.5建设地点鄞州区姜山镇51.1.6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7665.4㎡(室外景观铺装约4936m2,绿化约13302m2)61.1.7结构层数框架结构;四层,局部三层71.1.8招标工程类别园林景观工程三类81.1.9工程总投资约1.16亿元工程造价(控制价)
*******元91.2.1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镇财政自筹101.2.2资金落实情况全部落实111.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允许:允许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暂估价): \ ;拟实行二次招标的专业工程名称:\ 。121.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31.3.1招标范围招标期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要求(含招标期间发生的设计联系单、招标补充说明等)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含种植土回填、绿地平整、苗木种植、乔木支撑、地被种植、施工及两年养护并保洁等)、景观给水、景观电气、其他(含景观石、溪卵石、条石坐凳、学校铭牌(门口小品)、滑轮台、木平台、塑胶场地、花(廊)架、停车棚、园路铺装及基层、汀步、花坛、树池、仿木栏杆、隐形铁丝围墙等)(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141.3.2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151.3.3质量等级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配合总包争创“甬江杯”161.3.4安全等级要求合格,配合总包达到宁波市“标化”工地171.3.5计划工期要求国家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90 日历天所有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完毕,且满足总承包单位总体施工进度要求。缩短工期比例: /%。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81.4.11.4.2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条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要求: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不得有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2、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3、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2011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4、注册地在鄞州区以外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单位需提供《外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鄞施工信用证》。5、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条款规定。19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施工专业。20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如召开另行通知)□召开,会议时间: 年月日时 分; 会议地点: 。211.9.1踏勘现场■不组织(各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过程中所需费用及安全等责任自行承担)□组织,踏勘时间: 年月日时 分; 踏勘集中地点: 。223.2.1投标报价方式□工料单价法 ■综合单价法□暂定总价法 233.2.1工程量计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的现行补充配套文件规定。243.2.4合同价格类型□固定价 ■可调价(固定单价、可调总价)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53.3.1商务标编制内容书面格式:封面(详见示范文本第119页);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详见示范文本第120页);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示范文本第121页);3、投标函(详见附件2);4、投标函附录(详见示范文本第125页);6、投标担保收执证明(详见示范文本第127页);7、投标报价文件(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1)~(10)(详见示范文本第128~147页)‘其中表(4-1)、(4-2)、(6-1)、(6-2)由中标人通过电子商务标打印并装订成册,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五天内提供;表式以宁波市建设工程量清单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投标软件生成的格式为准。8、投标文件对技术部分的承诺:(1)施工技术方案要求的承诺(详见附件1)(2)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详见示范文本第161)(3)项目管理机构:(1)~(4)(详见示范文本第167~170页)电子格式:提供U盘和光盘各一份,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读取密码。商务标的投标报价文件须提供广达计价格式和加密标书(加密标书由现行宁波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生成);U盘和光盘放入商务标包封内。263.3.2.1技术标编制形式/273.3.2技术标编制内容/283.3.3资信标编制内容/293.3.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内容 封面(详见示范文本第175页);1、资格审查申请函(详见示范文本第176页);2、附表及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此项资料)(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详见示范文本第178页);后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注册地在鄞州区以外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单位需提供《外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鄞施工信用证》的复印件;(4)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及其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复印件;(5)投标人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承担本工程的相关承诺”原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有业务奖励的须附获奖文件和宁波市在建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6)投标担保收执证明(详见示范文本第127页)。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302.2.1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4 年 1月 23日16 时00分。(超过质疑截止时间的质疑函,招标人不予受理)质疑途径: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注:传真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任何信息) 传真号码:0574-
********312.2.2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14 年1月27日16 时00分答疑途径:投标人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上自行下载答疑内容。招标人不予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答疑内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4.3.1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2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333.5.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60天。□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90天。□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120天。343.6.1投标担保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或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形式■1、投标保证金□ 2、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银行账号:
****************5;咨询电话:
****-********。投标保证金提交退还办法详见《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提交、退还暂行办法》。注意:投标人提供的转帐支票出票人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全国)、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申请人、电汇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且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的行政区域范围内。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 2月12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帐时间为准);退取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1.4条款。353.4.1投标文件份数书面格式(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标): 一份正本, 贰份副本。中标人中标公示结束后二天内另行提供肆套副本及综合单价分析表)。电子格式:提供U盘和光盘各一份,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读取密码。商务标的投标报价文件须提供广达计价格式和加密标书(加密标书由现行宁波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生成);U盘和光盘放入商务标包封内。364.2.1投标文件提交收件人:招标人 ;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湖南路578号)截止时间: 2014 年2月 13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375.1开标开始时间: 2014 年 2月 13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湖南路578号)386.1.1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 人;专家≥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396.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 综合评估法一 □ 综合评估法二40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2 家417.4.17.4.3履约担保及成本差额风险保证形式:银行支票或汇票 ;担保收件人:招标人;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7%或人民币/元整;提交时间: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招标人设定的风险控制成本价为:招标控制价×85%=
*******元成本差额风险保证金额:如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风险控制成本价中标的,则以其间差额为准(提交保证)成本差额风险保证形式: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担保收件人:招标人 提交时间: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担保额度浮动机制■实行 □不实行。427.5.1支付担保形式:/;担保收件人: / ;金额:与履约担保金额对等;提交时间: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10.1.2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工程建设网、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10.2招标控制价设置招标控制价,控制价为
*******元。10.3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 5.2 款的约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已备案的拟派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被邀请的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相关人员须向招标人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委托代理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0.4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预中标人的情况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10.5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他人。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本投标人须知第 8 条款约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单位”,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8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0履约担保额度浮动机制根据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甬建发[2009]302号文件规定:对没有行业信用评价或行业信用评价一般的企业,其履约担保金额度为工程合同额的7%;对行业信用评价优良的企业,调低其履约担保金额至工程合同额的5%;对行业信用评价差的企业,调高其履约担保金额至工程合同额的10%。行业信用评价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出具的文件或证书为准。10.1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承接施工任务量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承接的施工任务量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否则,将视作其投标资格不合格。10.12招标人的补充约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序号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备注1施工准备时间签订合同后 七 天2提前合同工期奖励标准 0 元/天3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 5000 元/天4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合同价款的3.0 %各项违约金限额之和可以与担保金额保持不一致。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41项规定实行履约担保额度浮动机制的,中标人在其投标函附录中明确的各项违约金限额应按履约担保金额浮动比列进行同步调整。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未履行的,罚没全额违约金。5未达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合格标准违约金限额合同价款的3.0 %6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合同价款的2%7苗木等未按照设计确定的树种、规格进行采购的,除无条件退场外,另扣罚违约金,承诺违约金限额合同价款的1.5 %8未按时提交竣工资料的承诺违约金限额合同价款的0.5 %9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到场率≥50%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率≥80%承诺违约金限额履约担保金额的 50 %10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按规定计入投标报价文件中。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工程考虑,且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用低限值。其中:提前竣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均不计。投标人需计取的费用应在投标函附录或投标报价文件中予以明确。未明确的,结算时按不计处理。当投标函附录中的费用与投标报价文件中费用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文件中费用作为结算依据。11检验试验费12其它施工组织措施费13综合费用计入各细目综合单价中14工程保修担保金额竣工结算总价的 5 %15本工程总包管理协调及配合费景观绿化工程合同价的 3 %支付来源:该费用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与甲方无涉。16工程保修期和所有苗木、花卉、草坪养护期为2年,并确保100%成活率。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17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如投标过程中发现或被投拆拟派的项目经理在建项目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其投标无效,并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18是否同意招标文件其它内容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19是否同意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20如租用总承包方现场办公室或临时宿舍,以每间价格300元/月缴纳租金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1、总则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招标文件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组成。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第29项。3.2 投标报价除下述条款另有说明外,其他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3.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一第4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中所报的投标总价均包括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总包配合及管理费、与施工方案相关的措施费、风险费、施工临时水电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3.2.4 投标报价时,所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实际及潜在风险,结合本企业的实力及特点,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进行自主报价,充分竞争。合同形式采用固定单价,可调总价合同(指合同约定部分可调)。3.2.7投标报价包括以下依据:3.2.7.2 定额采用(1)《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2)《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4)《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5)《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浙江省有关补充文件;(7)宁波市及鄞州区有关文件规定等。3.2.7.3材料市场价格:(1)招标注明的定价材料按招标人规定投标;(2)其余材料由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参考《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13年11月刊及《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园林苗木专刊)》2013年9月刊,上述规定均无的材料价参考《浙江造价信息》2013年第11期价,无价材料由投标人结合市场综合考虑后自主报价。3.2.7.4报价管理的有关规定:(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列的施工组织措施和施工技术措施,其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施工期间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更改,所增加的措施费用一概不予调整,相应的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另支付。(2)技术规范要求和设计施工图中所列的施工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均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上述要求凡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入的,由投标人在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单独列项支付。3.2.7.5其它相应的计价规定及文件(参考):(1)人工市场价参《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13年11月刊,并结合当地市场价自主报价。(2)机械费价格指数参《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13年11月刊(2010版价格指数),并结合当地市场价自主报价。(3)施工组织措施费:景观绿化工程按费用定额中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率计取;室外景观给水、景观电气等安装工程按安装工程费率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工程考虑,并执行甬发改投资[2013]320号文件,提前竣工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不计。(4)企业管理费:景观绿化工程按园林景观工程三类费率计取;室外景观给水、景观电气等安装工程按水、电、暖、通风及自控安装工程三类费率计取。(5)利润:景观绿化工程按园林景观工程费率计取;室外景观给水、景观电气等安装工程按水、电、暖、通风及自控安装工程费率计取。(6)规费:景观绿化工程按园林景观工程费率计取;室外景观给水、景观电气等安装工程按安装工程费率计取。且执行宁波市文件甬建价(2011)13号。(7)税金:按城镇类别执行。(8)本工程搭设施工用临时办公房、生活用房、材料加工制作及堆场等所需场地由中标人在施工场地内自行解决,如施工场地内不能解决上述用房或堆场位置,由中标人自行租赁房屋或租借场地搭设,其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不予增加。(9)投标报价中应包括以下费用:1)中标人按本工程合同价款的3%支付给总承包人总包管理协调及配合费,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2)水电接口由总承包人提供,但水电费由承包人与中标人协商,协商未果的水、电费分别按本工程合同价的0.36%、1.02%计取,计算基数为中标合同价款,由中标人直接向总承包方支付。3)压路机进出场费用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一次性包干,结算时费用不予调整。4)苗木若出现反季节种植,则因可能出现的反季节种植所增加的施工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做调整。5)自然地坪标高按2.85m计。回填用土(除黄土)的费用不计,回填用土方运输费用按投标报价一次性包干,结算时费用不予调整。(10)招标期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变更(修改)通知单中的变更内容计入报价。(11)投标报价范围内其他未说明的分部分项工程均按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要求计入报价。3.2.7.6投标人对于以下主材(设备)的报价不得低于招标人约定的下限值,且下表所列主材(设备)报价须在投标报价文件的《主要材料价格表》中加以明确,若违反上述约定,作废标处理。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招标指导单价(元)招标人约定的下限值(招标指导单价×90%)1芝麻灰火烧面400×400×50厚M2165148.52香樟Bφ10.1-12株356320.44、投标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5、开标5.2投标人应到的人员5.2.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到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5.2.1.1招标人须对投标人应到的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投标人须提交以下原件:(1)项目经理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若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除按上述(1)、(2)规定外,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3 开标前验证5.3.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下列原件资料并装于档案袋内,自列清单,供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评审:5.3.1.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注册地在鄞州区以外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单位需提供《外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鄞施工信用证》;5.3.1.2 拟派项目经理园林绿化类职称证书;5.3.1.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若有业务奖励的须带获奖文件和宁波市在建工程的中标通知书(若有);5.3.1.4 投标担保或投标担保收执证明。5.3.2投标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交上述相关原始证件,须在开标前办妥相关证明资料,经招标人同意并经区建设工程招标办备案。5.5 开标程序招标人作为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5.1 宣布开标纪律;5.5.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宣布投标人确认结果;5.5.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5.5.4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5.5.5 经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签字确认无误,或公证机构当场公证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先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5.5.6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评审结束后,公布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进入商务标评审;5.5.7 开商务标,由工作人员宣读其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安全、各项承诺及评标有关的其它内容,并作好开标记录;5.5.8 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5.9 商务标评审结束后,公布商务标评审结果及中标结果;5.5.10 开标结束。6、评标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7、合同授予除下述条款另有说明外,其他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7.4.4成本差额风险保证金(若有时)若中标人的“投标总价”<招标人设定的“风险控制成本价”时,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向招标人提交成本差额风险保证金(指:招标人设定的“风险控制成本价”-中标人的“投标总价”), 形式为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于工程验收合格、备案资料提供齐全并交付使用且经过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后一周内余款无息退还。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9、纪律和监督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法二2.1初步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投标文件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担保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条款规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投标人提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3条款要求。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3至第3.4.5条款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十一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或格式略有改变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评审。投标文件标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2条款规定或未按该条款规定进行标注时,投标文件内容未出现不一致。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35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9项规定。企业营业许可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有年检合格证明材料。企业资质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书,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8项规定。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投标人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外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鄞施工信用证注册地在鄞州区以外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单位需提供《外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鄞施工信用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及承接业务量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8项规定。其承接的施工任务量符合宁波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登记备案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同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8项规定。且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8项规定。备注:原件须于开标前装入档案袋并自列清单,如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不符合规定的,或未将原件的复印件订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其投标将被拒绝。2.1.4商务标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3项规定。商务标编制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5项规定,内容齐全。工程质量等级承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5项规定。安全等级承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6项规定。投标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7项规定。投标函按规定内容填写齐全。投标函附录按规定内容填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的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文件一致性评审由现行的电子招投标系统生成并与相应的书面商务标内容保持一致,且书面报价文件中的水印码与生成的电子标书中的水印码应保持一致。投标报价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只有一个或有两个及以上投标(总)报价,已声明哪个有效或提交了两份及以上商务投标文件,已声明哪份有效;施工组织措施费投标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报价不得低于 26603.08元、检验试验费报价不得低于 3419.83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符合性评审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相应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一致。计算性错误评审除本章第3.1.5.1(3)条款所列情形外的其他计算性错误的绝对值累计不超过投标(总)报价的3%。招标人约定的主材报价评审投标人对于招标人约定的主材,其报价不得低于招标人约定的下限值,且该类主材报价须在投标报价文件的《主要材料价格表》中加以明确。权利义务承诺已承诺同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 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商务标中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且符合本章第3.1.6.2条款所涉及的实质性要求。2.2详细评审标准评审或量化因素评审或评分标准2.2.3商务标投标报价对不低于成本价或未突破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的投标价按附件2“评标细则”规定计算分值。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条款规定的办法,按照附件“评标细则”规定的评分办法或定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2.1.3 技术标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 商务标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详细评审标准见附件“评标细则”。3、评标程序按照先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后评商务标顺序,按下列评标程序进行评审。(开启商务标,由工作人员宣读其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安全、各项承诺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内容,然后抽取浮动率。)3.1 初步评审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3.2 详细评审3.2.1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标按附件2“评标细则”确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删除:3.2.2条款。3.2.3投标成本价的界定:对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低于成本价投标:(1)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无详细且依据充分的成本测算资料;(2)在投标报价文件中虽然提供了成本测算资料,但测算内容不完整、或依据不充分、或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经分析认为其成本测算依据不合理或明显低于市场价。3.2.4对被界定为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或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报价范围的投标报价,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2.5 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2.6对通过详细评审的商务标,按附件2“评标细则”规定的办法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适用于合理低价法)3.2.7投标价格采用价格调整的,在评标时不应考虑执行合同期间的价格变化和允许调整的规定。3.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3.4 评标结果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附件1:《废标条件一览表》附件2:《评标细则》附件1:废标条件一览表1、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2、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除第二章第5.2.3条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投标人违反第二章第5.2条款规定的。(4)除第二章第5.3.2条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开标前,投标人未提交第二章第5.3条款规定的除资信标评审材料外的原件资料的。(5)未通过本章前附表第2.1条款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所列的任何一项内容。(6)不按本章第3.3条款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投标文件存在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施工需要的。(8)不按本章第3.1.5条款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投标文件的错误进行修正或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和价格的。(9)投标报价文件中除本章第3.1.5.1(3)条款所列情形外的其他计算性错误绝对值累计超过投标(总)报价的3%的。(10)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或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报价范围的投标报价的。(11)对招标文件中需要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内容未作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的。(12)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电子评标的要求或数据不能读出。(13)对评审过程出现以下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串标、围标。其标书为废标,并移送区招标办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入围的投标申请人未参与投标,且未提交书面报告的;投标文件的内容非常类似或相同错误的;投标文件的格式非常相似的;装订的投标文件样式非常相似的;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14)投标文件中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5)其他本招标文件及示范文本规定的其他废标条款。附件2:评标细则1、根据第三章规定的评标办法,特制订本工程评标细则。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满分100分,商务标分值100分,权重为100%。3、本项目的开评标顺序为:3.1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先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本条第3.2款规定顺序进行开评标。3.2 对合格投标人的各部分投标文件,按以下顺序进行开评标:开评商务标。4、评标工作将根据本细则第3条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4.1资格条件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招标(代理)人经开标现场验证确认的有效投标人按以下程序进行资格条件初步评审:4.1.1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项规定的资格评审标准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内容不全或投标人递交的原件内容不符合,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4.2 确定参加合格投标人。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初步审查的均为合格投标人。4.3 确定参加投标文件评审的投标人。4.3.1所有合格投标人,均参加商务标的评审。4.6、商务标评审(满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按下列程序对商务标进行评审:4.6.1 对商务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4项规定的商务标评审标准对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4.6.2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商务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项规定审查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4.6.2.1 对招标文件约定合理范围内(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的投标报价,按本款第4.6.3项规定的原则和评审标准进行集体评分。4.6.2.2 对低于招标文件约定合理范围下限且高于招标控制价85%(含招标控制价85%本数)的投标报价,按本款第4.6.3.5(2)目规定计算商务标得分。4.6.2.3 对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低于成本价投标,作废标处理:(1)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无详细且依据充分的成本测算资料;(2)在投标报价文件中虽然提供了成本测算资料,但测算内容不完整、或依据不充分、或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经分析认为其成本测算依据不合理或明显低于市场价。4.6.3 商务标评分4.6.3.1 投标报价细微偏差修正:投标报价采用总价报价形式,以元为最小单位,保留到个位数为止。对未按此规定进行报价的投标人,其商务标将被视作有细微偏差,须按上述规定进行修正,第一位小数四舍五入。4.6.3.2 投标报价浮动率计算:投标报价浮动率=(投标评审价÷评审控制价-1)×100%(此公式计算结果以%表示,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中间计算过程不予保留。计算正数时视为上浮;反之视为下浮。)投标评审价指投标报价剔除招标文件中以项为单位的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以后的价格,下同;评审控制价指招标控制价剔除招标文件中以项为单位的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以后的价格,下同。暂估价及暂列金额均为0。4.6.3.3 评标衡量值组合:(1)投标报价浮动率在以下范围内(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的,其评审价允许进入评标衡量值的组合,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报价合理(浮动率)范围为:-4%至-9% (含-4%、-9%)。当-9%≤投标报价浮动率≤-4%时,视作投标报价在合理范围内。4.6.3.4 评标衡量值计算公式评标衡量值 = 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1 浮动率)。 浮动率于开商务标后在 2%、 1%、0、-1%、-2%五个数值中随机确定。(此公式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整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保留)。4.6.3.5 商务标得分计算:(1)符合本款第4.6.2.1目规定的投标报价按以下方法计算商务标得分:满分 100 分,权重占 100 %,投标评审价与评标衡量值一致的,得100 分;每上浮0.5%,扣1.5分;每下浮0.5%,扣1分。(2) 符合本款第4.6.2.2目规定的投标报价,其商务标得基本分60分。4.7 计算投标得分(满分为100分)投标得分=商务标得分计算投标报价得分采用内插法,商务分及评标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5、推荐中标候选人5.1 本次评标将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按投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2 采用合理低价法的,当投标得分均为基本分时,将按与招标文件约定合理报价范围下限接近程度从高到低排序;投标报价均相同时,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名次排序,先抽中的排名在先。5.3 除本条第5.2款情形外,投标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优先;投标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时,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名次排序,先抽中的排名在先。6、其他除另有约定外,本细则所列计算公式,其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保留,采用内插法计算各项得分。7、本细则由招标人负责解释。评标过程如有异常情况,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承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迁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工程地点:鄞州区姜山镇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鄞发改投[2011]263号资金来源:镇财政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招标期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要求(含招标期间发生的设计联系单、招标补充说明等)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含种植土回填、绿地平整、苗木种植、乔木支撑、地被种植、施工及两年养护并保洁等)、景观给水、景观电气、其他(含景观石、溪卵石、条石坐凳、学校铭牌(门口小品)、滑轮台、木平台、塑胶场地、花(廊)架、停车棚、园路铺装及基层、汀步、花坛、树池、仿木栏杆、隐形铁丝围墙等)(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暂定 年 月 日(具体以建设单位及监理签证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竣工日期:暂定年 月日(实际以建设单位及监理签证的竣工报告日期为准)合同工期:90 日历天所有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完毕,且满足总承包单位总体施工进度要求。四、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配合总包争创“甬江杯”。安全文明标准:合格,配合总包达到宁波市“标化”工地。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整(人民币)¥:元。六、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条款(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附件、招标补充说明;(4)投标书及其附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及设计变更;(7)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七、三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承包单位责任1.1 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项目负责人1.2 承包单位工作及主要责任(1)按设计及合同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并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工程检验资料、竣工资料等,及时送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参加竣工验收,负责做到完工清场,竣工后一周内施工队伍及施工机械设备全部撤清。(3)承包单位必须切实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会治安等有关规定,搞好环境卫生、计划生育、施工人员安全保险等工作,因违章而导致罚款和其他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单位负责。若因承包单位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单位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其责任和费用与建设单位无关。不得损坏其他单位的成品,若有损坏须负责赔偿相关损失。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及时清除垃圾等,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单位自负。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应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规程施工,施工中发生的材料、设备、操作等施工质量事故,均由承包单位负责。(4)工程竣工交付前,承包单位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5)施工过程中编制施工方案、按月编报施工计划。工程竣工后承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提供全套符合建筑工程档案要求的资料(包括竣工图)四套,其中两套为原件。(6)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可以启用时止,承担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全部相关审批手续、相关缴费、成品及半成品保护,且不得将此责任推给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7)水电接口由总承包单位提供,但水电费由承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协商,协商未果的水、电费分别按本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合同价的0.36%、1.02%计取,计算基数为合同结算价款,由承包单位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总承包配合费为景观绿化工程合同价款的3%,由承包单位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建设单位不再另行支付。(8)承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承包单位的工程施工,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协调、安排和管理,搞好相互团结协作的关系。(9)如有必要,在征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同意的前提下,承包单位需负责及时组织对设计图的施工深化及个别细部修正、完善(须经原设计单位认可),并需将认可后的施工深化图一式五份提交建设单位。(10)承包单位负责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二年的绿化养护及工程质量保修,并承担两年养护及保修期内的相关费用。(11)根据总承包单位要求,承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需向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另行签订现场施工责任协议。(12)承包单位必须服从监理及建设单位派驻的现场工程师的监督、检查。(13)在工程保修期限,履行好质量保修义务,在工程使用年限内进行定期检测,确保使用中的安全性。(14)施工现场发生零星增加工程量,承包单位必须在相应工作量完成后14日内将签证上报现场监理、项目管理、建设单位核实,否则监理、项目管理、建设单位不予签认,建设单位有权不支付相应工程款。(15)按要求办妥外来人员的暂住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等证件。(16)其他需要承包单位履行的责任及义务。2、总承包单位责任:2.1 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项目负责人2.2 总承包单位工作及主要责任(1)承包单位施工纳入总承包单位管理范围。为使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双方工作能正常进行,总承包单位应做好生产全过程的协调工作,包括整个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治安、环境卫生、工程施工配合、施工进度管理、工程质量管理等统一管理协调工作,全面监督检查,直至工程验收交付使用。(2)对承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资料、竣工资料等资料的审核和盖章,并按城建档案馆要求督促和收集承包单位所有资料、直至存档结束。(3)及时做好对承包单位上报的月工程量报表、月工程进度款申请表、工程检验资料、竣工报告、工程验收资料、工程结算资料的统一管理协调工作。(4)总承包单位应向承包单位书面提供施工需要定位的控制轴线及相关的基准高程和基准点,现场交验。(5)及时对室外附属及绿化工程组织初验,督促整改工作。(6)总承包单位收取的总包管理配合费由承包单位支付,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下配合条件:1)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2)及时提供工作面,统筹安排材料堆场。3)以现场已经搭设的临时宿舍、仓库及办公条件为承包单位提供方便,按招标文件可收费,如租用每间每月租金300元。4)承包单位将建筑垃圾清理到场地内的指定地点,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统一外运处置。5)按规定提供的其他总包管理职责和义务。(7)其他需要总承包单位履行的责任及义务。3、建设单位责任3.1 建设单位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现场负责姓名:职务:项目管理经理职权: 履行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的全部权力和义务。3.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委托的职权:详见本工程建设单位与监理方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所授予监理人的所有权利,项目委托管理合同为本合同的备查文件,合同双方备查。3.3 建设单位工作及主要责任(1)合同签订后,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8套(含承包单位编制竣工资料所需四套图纸),承包单位另外要求增加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其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2)开工前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现场委托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理。(3)对施工进度、质量、现场管理,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4)负责设计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审核与拨付。(5)组织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审核并负责移交审计部门审计。(6)其他需要建设单位完成的工作。八、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承包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对其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修正时,承包单位在签订合同后14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师将在7天内批复。承包单位无论是主动或被动修正施工组织设计,相应增加的施工措施费由承包单位自负,与建设单位无涉(除施工期间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新情况,须对原施工组织方案作较大调整,经专家论证后,可按实调整外)。2、承包单位收到建设单位派驻的现场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开工通知后,在七天内开工。3、遇总承包单位工程总体进度延误时,承包单位负责保证本工程的专项验收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前获得通过。4、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况仅指:(1)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地震、对宁波市有影响的强台风及超强台风);(2)重大设计变更(因工程量变动引起造价增加超过工程中标总价15%以上的);(3)监理和建设单位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由上述(1)~(3)原因引起的工期顺延,建设单位不承担因此所致的机械台班停置、人员窝工、停工等损失。注:承包单位不得因外供停电或现场供电容量不足而影响工期,费用包括在定额用电含量中,不再另计,工期不因停电而顺延,且不计取误工、机械设备闲置等其他任何费用。5、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单位应及时办理签证相关手续,逾期不办或补办均不予认可。建设单位按规定补偿工期,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不予补偿。6、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单位要求,施工安排应统一服从总包方总进度计划,报总承包单位认可。若因承包单位原因延误其他工种施工而影响工程总进度的,承包单位除赔偿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签证)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对明确是由承包单位原因延期且承包单位交纳罚款的,可免除总承包单位就同一事项导致的总工期延期的受处罚责任。九、工程质量与验收承包单位应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承包单位中标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设计图纸要求及投标承诺,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所有苗木、花卉、草坪养护期为2年并确保100%成活率。本绿化工程有关施工质量控制的约定:1、表层黄土要进行人工细平,验收合格后种植苗木。2、栽植土的PH值、有机含量、总孔隙度、石砾粒径、含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3、树形要美观,冠木栽种必须横成排竖成行,苗木要基本垂直,冠木树干、冠形等均要基本一致。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均必须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履行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本次承包单位承包范围所需的一切施工材料、苗木(均为全冠苗)均由承包单位自行采购。采购供应的材料均须有合格证或试验的报告等技术资料。如发现不合格的设备、材料、苗木,任何一方均须制止使用,并由采购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如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施工,无论谁采购,均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责任。2、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监督、检验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及现场管理等,承包单位应服从其管理。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质量、材料等问题,应及时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现场监理及设计单位联系,共同协商处理。3、为确保工程的质量,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方、监理单位如发现施工不符合技术、质量要求者,有权通知承包单位暂停施工、整改、返工。4、竣工验收,应以图纸、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国家和省(部)颁发的有关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相关的国际标准为依据。5、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现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符合质量要求。承包单位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建设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6、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其他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如因承包单位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均由承包单位负责。十一、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及对应的结算办法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可调总价合同(除本合同条款约定可调外,其他不予调整)。施工图范围内措施费用包干(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工程量计算错误或实际措施项目内容与清单所列的措施内容不一致引起的措施费增减均不作调整)。1、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有漏项(或多列项)时,结算不予调整。清单描述不清有误时,参考所报价格按时调整。(2)合同期内发生的经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的设计变更或签证引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增减按实调整。(3)工程量清单项目调整的工程量的确定:根据设计图纸(含修改图纸)、变更联系单、签证单及本合同约定的计算规则计算。(4)综合单价的确定:①承包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承包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承包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中存在二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且综合单价不同时,以其中价格较低的综合单价为准);②承包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没有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的,则需重新组价,重新组价方法根据下述第5条款的内容。2、清单工程量的调整: (1)发包人提供的清单工程量与招标用图纸工程量不符时按实调整。(2)合同期内发生的经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的设计变更或签证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量的增减按实调整。(3)综合单价的确定:结算时原则上执行承包单位投标时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但当工程单项变更金额占合同总价2%以上或其工程量增减超过该项目合同工程量15%的,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重新组价。重新组价方法根据下述第5条款的内容。3、人工价的调整:人工市场价按施工期间(开工报告当月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当月)的《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期刊中刊登的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的平均价A与2013年11月刊信息价B进行补差,且差价部分(A-B)再按规定计取相应费用,按合同浮动率进行浮动;若A低于B,低于B以外部分进行扣减差价,且扣回差价部分(B-A)再按规定计取相应费用,并按合同浮动率进行浮动。4、施工期间政府新出台的有关价格调整的政策性文件,按文件规定执行,并按合同浮动率进行浮动。5、重新组价的方法(1)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根据设计修改图纸、变更联系单、签证单重新组价,按下述计价依据规定执行。(2)合同价款调整计价依据1)清单工程量计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浙江省补充条款及浙江省有关08清单的补充规定。2)定额子项计算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取费定额(2010版)》;现行浙江省有关补充定额、文件等。3)人工价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13年11月刊计入。4)机械费价格指数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13年11月刊(2010版)价格指数计入。5)主材价格取定的先后次序:先执行承包单位投标时优惠前的材料价格,投标时材料价格无的,绿化苗木价格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园林苗木专刊)》2013年9月刊价计入,其它材料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13年11月刊鄞州区价,如鄞州区价无的,取同期宁波市市价;上述均无的,按《浙江造价信息》2013年11月刊计入。无正刊信息价的,由承包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对该材料的品牌、规格及技术参数要求及时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承包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在市场询价的基础上四方协商确定(协商定价部分不作下浮)。并明确《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商情版)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页资料的《价格信息》(简称“省副刊”)不能作为结算依据。6)施工组织措施费:景观绿化工程按费用定额中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率中值计取;室外景观给水、景观电气等工程按安装工程费率中值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工程考虑,并执行甬发改投资[2013]320号文件,检验试验费按中值计取,提前竣工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不计。7)企业管理费:景观绿化工程按园林景观工程三类费率中值计取;室外景观给水、景观电气等工程按水、电、暖、通风及自控安装工程三类费率中值计取。8)利润:景观绿化工程按园林景观工程费率中值计取;室外景观给水、景观电气等工程按水、电、暖、通风及自控安装工程费率中值计取。9)规费:景观绿化工程按园林景观工程费率计取;室外景观给水、景观电气等工程按安装工程费率计取。且执行宁波市文件甬建价(2011)13号。10)税金:按城(镇)费率计取。(3)最终结算价款按合同浮动率进行浮动。注:合同浮动率=(投标总价÷招标控制价-1)×100%。(余同)6、本工程结算竣工决(结)算以区级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论为准。十二、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本工程在开工后七天内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为(与履约担保对等的金额)。2、按每个月实际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如下:2.1 按每个月已完成的并经总承包单位、监理、项目管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的合格工程量的70%(含工程预付款)的工程价款进行进度款的支付。2.2 室外附属及绿化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75%(含预付款),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存档要求的完整竣工资料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余款待政府区级审计机关出具审计结论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2.3 承包单位应及时提交每个月已完工程的工程量月报表和月工程进度款支付报表以及下月施工计划报表,经总承包单位复核盖章后送监理、项目管理和建设单位审核后方可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十三、材料设备的供应1、合同范围内约定的由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及设备原则上由承包单位采购,但遇特殊情况,建设单位保留采购供应材料、设备的权利。特别原来学校需迁移的树木,施工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建设方的安排,对原来设计的树木进行合理的增减,迁移费用按相应规定计取。2、必须符合设计和招标文件确定的规格、等级的要求,主要材料(设备)技术规格、等级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严禁使用“三无产品”;主要建筑材料应按质监部门的规定及要求做好试验工作,合格后方能使用。3、承包单位采购材料、设备,按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采购,进场前需提交质保单和检验报告。其中,苗木产区不是在宁波大市范围的,须提供植物检疫证,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现场代表、项目管理现场代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4、承包单位采购的设备材料的特殊要求:为从严要求工程质量,应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苗木除胸径、球冠、高度等规格要符合招标要求外,还应具备长势旺盛、形式好、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条件。5、承包单位未按要求采购设备和建筑材料必须承担工程的返工损失和工期、质量的违约责任。十四、工程变更1、本工程变更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证确认后,方可执行。若因特殊原因,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或监理人要求承包单位对变更内容先予以实施,则承包单位须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后14天内上报工程变更洽商单,否则建设单位有权视为该项目变更不涉及费用变更。2、承包单位在合同期内发现施工图内问题局部修改可由承包单位进行完善、深化,并报建设单位和原设计单位认可,其修改出图费用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3、当工程发生变更时,由建设单位签发工程变更洽商单,重大结构变更或其他重要部位变更应有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4、工程如发生变更,除重大工程变更且已签证或另签订补充合同外,变更费用不计入工程进度款拨付范围,待工程结算时,一并结算。5、工程发生变更均须按建设单位工程变更程序申报,若涉及的工程变更需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审查程序的,则按鄞政办发[2006]138号文件及鄞政办发[2012]247号文件,其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确认的时间予以顺延。6、若变更或解除施工合同(包括签订补充协议),应参照《关于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审查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鄞政办发(2006)137号)文件规定履行审查程序。十五、竣工验收与结算1、如承包单位未能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历天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书,由此引起的工程结算审计滞后,后果由承包单位自行负责。建设单位在收到结算报告后及时报项目管理单位初审后转政府相关审计部门终审。最终工程结算以区级政府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论为准。2、承包单位应当如实上报工程结算,若初审及政府审计部门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其工程造价核减率超过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及核增工程价款的追加审计费用(费率5%),由承包单位承担。承包单位在付清应承担的审查费后,方可进行工程价款结算。3、承包单位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本工程验收达到要求后60天内承包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符合归档要求的4份竣工资料和4份竣工图纸,其中原件2套(包括原件扫描光盘2张)。所有竣工资料要求做到真实、完整。一切竣工资料必须报监理全面核对,并签章后交建设单位确认。存档的竣工资料将由承包单位完成,其中所需的费用均由承包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不再支付。十六、违约、索赔和争议 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三方任何一方如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损方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惯例等要求违约方赔偿。1、本合同中关于建设单位的违约责任如下:(1)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单位可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支付应付未付款项同期银行贷款利息。(2)建设单位在收到承包单位工程完整的竣工结算及相关资料后60天内提供审核意见并报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出具审计结论后30天内,付至审计结算总价的95%,如不及时支付,建设单位支付应付未付款项同期银行贷款利息。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单位的违约责任如下:(1)进度违约责任:若因承包单位原因延误其他工种施工而造成工期延误,承包单位除赔偿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外,建设单位还有权对承包单位处以罚款5000元/天,合同工期赔偿限额为合同总价的3.0%。(2)质量目标违约责任:质量未达到投标承诺,承包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质量违约金;承担履约保证金的同时,不免除承包单位质量返工或整改的责任,直至工程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要求。(3)安全文明施工违约责任: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条例,随时接受总承包单位、监理、项目管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并落实检查整改意见,确保文明安全施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主管部门检查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不合格的,承包单位无偿采取措施整改并达到合格要求。如果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因承包单位原因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承包单位承担合同总价的2%的安全事故承诺违约金,并承担一切费用。若施工过程中发生被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停工整改时,每次承包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0.5%的违约金。(4)苗木等未按照设计确定的树种、规格进行采购的,除无条件退场外,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支付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5)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到场率≥50%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率≥80%的承诺,承包单位支付违约金限额为履约担保金额的50%。(6)竣工交付后60天内必须向总承包单位移交1份完整的存档(符合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资料,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1份完整的存档(同城建存档资料)资料,2份符合政府审计要求的决算资料,逾期移交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0.5%的违约金。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 依法向鄞州区人民法院起诉 方式选择解决。十七、工程保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约定本绿化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 2 年,确保所有苗木、花卉、草坪100%成活率。2、其他项目保修期限均为2年:保修期从本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工程保修担保的金额为竣工结算价的5%,待2年质保期满后28天内扣除承包单位应承担的保修费用后退还保修金余款(不计利息)。十八、其他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战争、地震、对宁波市有影响的强台风及超强台风。2、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投保内容:无。(2)承包单位投保内容:现场所有承包方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和施工机械设备保险等。按鄞州区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保险。3、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合同价款(实行履约担保额度浮动)的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转帐支票或汇票)。履约保证金在竣工交付后无息退还。4、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率按《关于印发宁波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甬建发〖2009〗269号文件、《鄞州区财政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及补充说明执行。5、工程竣工验收,由承包单位先自验,总承包单位再组织复验,复验通过后由总承包单位向监理、项目管理和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6、关于成本差额风险保证金的管理办法为:(1)由承包单位按合同足额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动用及退还,但如出现承包单位因成本差异而提出的工程费用索赔,按合同原则经建设单位委托的咨询机构审查属实的,可进行签证,如出现不成立索赔,按异常成本差索赔处理,以索赔不成立的部分金额进行等额扣除成本差额风险保证金的处罚,处罚记录在签证中,以工程索赔签证的累计扣除数进行扣除成本差额风险保证金,在工程结算中一次性处理留给建设单位支配;(3)执行扣除成本差额风险保证金后,其剩余部分按合同约定无息退还。十九、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由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后生效。二十、本合同一式壹拾贰份(三正九副),建设单位一正五副,承包单位一正三副,总承包单位一正一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第二卷第六章图纸 1、图纸目录序号名称图号日期备注总图部分01景观施工说明Z-012013.602种植施工说明Z-022013.603总平面图Z-032013.604详图索引平面Z-042013.605竖向设计分图一Z-P-012013.606竖向设计分图二Z-P -022013.607竖向设计分图三Z-P -032013.608尺寸标注分图一Z-P -042013.609尺寸标注分图二Z-P -052013.610尺寸标注分图三Z-P -062013.611铺装平面分图一Z-P -072013.612铺装平面分图二Z-P -082013.6绿化部分13苗木表LS-012013.614绿化种植总平面图LS-022013.615乔木种植总平面图LS-032013.616乔木种植分区一LS-042013.617乔木种植分区二LS-052013.618乔木种植分区三LS-062013.619灌木种植总平面图LS-072013.620灌木种植分区一LS-082013.621灌木种植分区二LS-092013.622灌木种植分区三LS-102013.6详图部分23景石大样、树池做法、圆形座凳做法LS-012013.624滑台、条石座凳做法LS-022013.625汀步、铺装通用、花坛通用、侧石通用做法、停车位、园路通用、塑胶场地做法LS-032013.626廊架平面图、立面图、1-1剖面LS-042013.627廊架基础平面、侧面图、JI做法、DL做法LS-052013.628隐形铁丝围墙平面、立面 隐形铁丝围墙基础LS-062013.629木平台平面、立面木平台剖面、节点一LS-072013.630仿木栏杆做法LS-082013.631门口小品平面、门口小品A立面、C-C剖面LS-092013.632门口小品B立面、门口小品A-A剖面、B-B剖面LS-102013.633门口小品基础平面布置图、GZ-3、 GZ-2、 GZ-1、1-1剖面LS-112013.634非机动停车棚平面、非机动停车棚立面、侧立面LS-122013.635非机动停车棚基础平面、JI做法、节点一、DL做法LS-132013.6一、宁波市风景园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图(电子版)。目录如下:2、标准图集清单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相关说明、图纸说明不详的参照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3、图纸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一般要求1. 工程说明1.1 工程概况1.1.1 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2 本工程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 鄞州区姜山镇。1.2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1.2.2 施工现场临时供水管径:已预留接口,承包单位自行解决。施工现场临时排污管径:已预留接口,承包单位自行解决。施工现场临时雨水管径:已预留接口,承包单位自行解决。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能够满足施工电量。1.2.3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根据需要,另行提供。1.3 地质及水文资料1.3.1 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根据需要,另行提供。2. 承包范围2.1 承包范围2.1.1 承包单位自行施工范围本工程承包单位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招标期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要求(含招标期间发生的设计联系单、招标补充说明等)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含种植土回填、绿地平整、苗木种植、乔木支撑、地被种植、施工及两年养护并保洁等)、景观给水、景观电气、其他(含景观石、溪卵石、条石坐凳、学校铭牌(门口小品)、滑轮台、木平台、塑胶场地、花(廊)架、停车棚、园路铺装及基层、汀步、花坛、树池、仿木栏杆、隐形铁丝围墙等)(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2.1.2 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3)上述暂估价项目的与本节第 2.1.1 项承包单位自行施工范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无。2.1.3 承包范围内的暂列金额项目(4)关于暂列金额的其他说明: 无 。2.2 发包人独立发包项目和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2.2.1 由发包人独立发包的其他工程属于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不属于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发包人独立发包给其他独立承包单位的工程如下:无。2.3 承包单位与独立承包单位的工作界面2.3.1 承包单位与独立承包单位(包括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供应商)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无。2.4 承包单位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2.4.1 承包单位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及其详细要求如下:/。4、质量要求4.2 特殊质量要求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如下:无。10、履约担保10.1 承包单位履约担保10.1.1 承包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前,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提供不少于合同总价7%的履约保证金。2、景观绿化工程的招标技术要求一、绿化苗木、草坪种植及养护工程主要施工内容1、清理绿化苗木、草坪的种植区域,使之适合绿化苗木和草坪的种植。2、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地形整理,使场地的标高符合设计要求。3、施工阶段绿化苗木、草坪的移栽、种植和养护。4、保养期内绿化苗木的修枝、草坪的修剪、除草、除虫及养护等工作。5、种植苗木前如需修剪的,必须经现场监理按施工图规格进行确认。6、其他有关的工作。二、对种植土的基本要求1、种植土(客土)的理化性质必须符合《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的要求;土壤疏松不板结,土块易捣碎;严禁使用建筑垃圾土、盐碱土、重粘土、砂土及含有其它有害成分的土壤;严禁在栽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2、种植土的质量要求:含有正常含量的分解有机质;无重粘土、粗砂、石头、土块、 其它植物、根、木棍及其它物体。3、表层黄土进行人工细平,在种植绿化前请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现场确认后再进行下一工序,放坡及坡度朝向自然。三、对肥料的基本要求肥料的氮磷钾比例须根据本地情况而定。运至工地的所有肥料,均包装在封闭的容器内,容器外表有肥料制造商的详细说明,包括肥料的成份、在本地使用的合法性及制造商的名称等。四、对植物苗木的基本要求1、健康、长势良好的植物苗木具有良好的姿态、树形完整、有很多分枝条并且生长健壮、茂盛(按照不同种类的自然长势);有足够之枝叶以展现该树种之形态;土球和裸根树根系的规格符合《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的规定;土球完整、包扎恰当牢固,裸根树木根系完整;无虫害,并无导致树木死亡的病原体。 2、供苗时,所有植物苗木种类、规格及苗龄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3、乔木全部为全冠,分支点要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分支点要达到2.5m。4、树冠要美观,无缺绿病、枯黄或缺乏叶绿素等症状;无化学物质、病原体或虫害所导致的植株膨胀直立及枯萎。5、冠木栽种必须横成排竖成行,苗木要基本垂直,冠木树干、冠形等均要基本一致。6、植物苗木的根系有良好的发展,在种植盆内可见到向四面八方伸展、分配均匀的树根。7、所有栽种的乔木均切根定植一年以上、并已放置在水泥或金属制的种植盆内种植的苗木,以确保在施工前树冠的修剪可减至最低程度,以获得最佳的种植效果。8、承包单位为已栽种的苗木提供稳固的支撑并确保土上植株的物理牢固性,支撑的材料、形式及尺度应统一。五、绿化苗木及草坪的养护1、基本要求① 根据合同规定,绿化苗木及草坪的养护工作自第一株植物苗木运到施工现场时开始,持续到工程竣工后两年维修养护期满,最后审查批准后为止。② 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加强巡视,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在确认大树成活后,方可进入正常养护管理;植物保养包括浇水、残叶清除、栽培、除草、修剪、伤口治愈、病虫害防治、喷保护层、扶直倾斜的植物、对种植得过低的植物进行调整,以及其他一切确保植物正常、健康生长的园艺工作。③ 保证绿化苗木健康生长,展现其最佳的景观效果;草坪健康、四季常青。2、浇水:为确保植物良好生长,所有树木、灌木及草坪均须及时浇水;3、除草:所有种植区域不能有杂草,除草后,所有在除草时被去除掉的覆盖物与土壤应重新填回;所有除掉的杂草及垃圾及时运出现场。4、随时对植物及其支撑进行加固,特别是在暴雨和狂风季节。5、修剪:为了加速植物的繁茂长势、促进开花,在保养期内所有已枯死及损坏的枝条及枯花应被及时除去。6、抽稀:对于过份拥挤的灌木,承包商要及时减少植枝的数量,把多余的灌木挖出,并按业主及景观设计师的要求移栽到指定的地点,重新种植浇水及施肥。7、保护涂层:所有直径大于30毫米的切口均涂以适当的保护层。8、施肥:承包单位需每年两次施用迟效氮磷钾化学肥料颗粒;第一次施肥在早春,第二次在初秋。9、病虫害防治:承包单位需随时检查所有植物是否被病、虫害及真菌所感染,发现病、虫害及真菌后,及时采取治疗措施。在使用杀虫、杀菌剂时必须十分小心,并需考虑公众的安全与便利,避免不必要的扩散;任何由于承包单位的行为疏忽而引致的公众投诉概由承包单位负责。10、保护和维修:所有栽种植物均受到保护,防止侵袭破坏或对树木技条的损坏。对于因种植、养护或修剪不当等原因而引起的植物枯死、枯萎或其他损坏,承包单位在适合的种植时间里按原合同中指定的植物进行补种或替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六、绿化苗木及草坪的最后移交在保养期结束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将一起对绿化苗木、草坪的种植及养护工程进行验收。在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所要求解决的事项均已完全解决的情况下,绿化苗木及草坪工程将正式移交给建设单位。七、乔木、灌木、草皮养护管理后的效果标准乔木、灌木、草皮养护管理后的效果标准不得低于如下标准1、树丛(包括乔木、灌木):序号项目养护效果标准1景 观(1)各类乔木及灌木之间层次合理,配置科学,密度合宜,具有群体美;(2)特殊造型树丛符合设计意图2生 长各类乔木及灌木:(1)枝叶生长、色泽正常;(2)观花树木按时茂开花;(3)观果树木正常结果;(4)色叶树种季相变化明显(5)乔木至少保留至三级分枝3排 灌(1)树丛范围内无积水,暴雨后2h内必须排完积水;(2)植株不得出现失水萎蔫现象4有害生物控制(1)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2)枝叶受害率控制在8%以下;树干受害率控制在3%以下;(3)无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无影响景观面貌的任何杂草5清洁无垃圾,保留落叶层2、孤植树:序号项目基 本 标 准1景 观(1)树形完美,树冠饱满,符合观赏要求;(2)树穴覆盖完整2生 长(1)枝叶生长正常;(2)观花、观果树种正常开花结果3排 灌(1)排水通畅,无积水;(2)植珠不得出现失水萎蔫现象4有害生物控制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无杂草5清 洁无垃圾3、绿篱:序号项目整形式基本标准自然式基本标准1景观(1)无缺株,无枯株;(2)修剪必须保持3面以上平整饱满,直线处正直,曲线处弧度圆润(1)无缺株,无枯枝残花;(2)开花植物开花期一致;(3)修剪保持自然丰满2生长植株生长健壮,规格大小基本一致植株生长健壮,规格大小基本一致3有害生物控制(1)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2)植物受害率控制在10%以下;(3)无杂草(1)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2)植物受害率控制在10%以下;(3)无杂草4清洁无垃圾无垃圾4、地被植物:序号项目单植地被标准混植地被标准1景观(1)种植密度合理;(2)植珠规格整齐;(3)无死株,群体景观效果好,季相变化明显(1)混植种类配置合理;(2)叶色、叶型协调;(3)无死株和残存枯花2生长(1)生长茂盛;(2)覆盖率大于95%无空秃(1)生长茂盛,符合生态要求;(2)覆盖率大于95%,无空秃3排灌(1)排水通畅,雨后基本无积水;(2)植株不出现失水萎蔫现象(1)排水通畅,雨后无积水;(2)植株不得出现失水萎蔫现象4有害生物控制(1)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2)受害率控制在10%以下;(3)无明显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无明显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1)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2)受害率控制在20%以下;(3)无明显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无明显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5清洁无垃圾无垃圾5、草坪、草地:序号项目草坪标准草地标准1景 观(1)草种纯,色泽均匀;(2)成坪高度,冷季型为6~7cm,暖季型为4~5cm,草坪面貌达到平坦整洁;(3)修剪后无残留草屑,剪口无焦口、撕裂现象成坪高度约为10~15cm或自然高度2生 长(1)生长茂盛(2)覆盖率大于95%;(3)无空秃(1)生长良好;(2)覆盖率不小于80%;(3)无大于0.5㎡以上的集中空秃3切 边切边边缘线明显4设 施护栏完好无损护栏完好无损5排 灌(1)排灌系统基本通畅,雨后1h内积水必须排完;无明显积水坑;(2)植株不得出现失水萎蔫现象(1)排灌系统基本通畅,雨后8h内积水必须排完。无明显积水坑;(2)植株不得出现失水萎蔫现象6有害生物控制(1)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状;(2)草坪草受害率控制在5%以下;(3)基本无杂草(1)无严重有害生物危害状;(2)草坪草植株受害率控制在20%以下;(3)无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无明显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7清 洁无垃圾无垃圾第四卷第八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5项规定的内容及示范文本格式提供。第十一章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9项规定的内容及示范文本格式提供。附件1施工技术方案承诺书致:(招标人):贵单位的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迁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包括:各分部分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工程进度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拟配备本招标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劳动力计划表;计划开、竣工日期及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临时用地表。我公司承诺,若我方中标,按以上要求编制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迁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并承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技术方案并经贵单位同意后实施。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日附件2投 标 函致: (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名称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的投标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我方已按规定提交人民币(大写): 整的投标担保。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除非另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我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向你方提交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 %。(4)我方保证在规定的工期90日历天所有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完毕,且满足总承包单位总体施工进度要求,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配合总包争创“甬江杯”标准,安全达到合格,配合总包达到宁波市“标化”工地标准。5、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