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文化和旅游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州文化和旅游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人为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现就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3.5万元/年,两年共计7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凡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4、采购需求:法律顾问服务(详见附件《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律师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律师事务所的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及《司法部关于律师事务所不进行民政登记的批复》(司复〔2000〕4 号)中:“…律师事务所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后依法成立,不应再进行民政、工商等形式的登记”的规定,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磋商时只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2)因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后依法成立的,在工商部门未登记,“信用中国”无法查询相关信息,但在其所属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查询到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是否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机关及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处罚、处分的记录,所以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其所属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加盖了司法行政部门公章的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机关及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处罚、处分的记录证明原件。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磋商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官网http://wtxgj.enshi.gov.cn/gsgg/
五、询问和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六、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恩施市金子坝路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0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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