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埔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江埔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从化市江埔街道办事处从化市江埔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项目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从化市江埔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拟对从化市江埔街道办事处从化市江埔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X********,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01月17日至2014年01月23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GX********。 采购项目名称:从化市江埔街道办事处从化市江埔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服务期限:1年。 采购预算:45.73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从化市江埔街辖区范围内,2014年已投入使用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年度的运行维护管理服务,详细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8.1报价人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8.2报价人提供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近年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8.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报价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1)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年审合格);
2)报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报价人提供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近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及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报价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文件。
报价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报价人的报价。
若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报价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1月17日起至2014年01月2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科技园建中路56、58号301单元)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4年1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科技园建中路56、58号301单元。 谈判时间:2014年1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 谈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科技园建中路56、58号301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采购人联系人: 刘晓文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科技园建中路56、58号301单元联系地址:从化市江埔街七星路16号
邮编:510665邮编:510900
开户银行:中行广州工业园支行
帐号:********2669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说 明1招标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从化市江埔街道办事处。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3“报价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4“甲方”系指采购人。2.5“乙方”系指成交供应商。2.6“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2.7“书面形式”系指纸质文件形式,不包含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非纸质形式。2.8“成交供应商”系指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报价人。2.9“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2.10“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报价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报价人的公平竞争地位。2.11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3合格的报价人3.1报价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合格的报价人3.2.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3.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3符合竞争性谈判邀请“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特殊条款。3.3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除联合体外(如允许),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3.3.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3.3.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3.3.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4合格的服务和货物4.1“服务” 是指报价人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物,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4.2“货物”是指报价人制造或组织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报价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4.3报价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用户需求。4.4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5报价人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报价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报价人承担。5投标费用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谈判响应文件和参加报价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竞争性谈判文件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6.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6.2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6.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1)竞争性谈判邀请(2)竞争性谈判须知(3)采购人需求书(4)政府采购合同(样本)(5)附件(格式)6.4报价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服务要求等)。报价人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报价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2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报价人。7.3除非需要,不举行项目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举行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的,则按以下规定:7.3.1在竞争性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7.3.2报价人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价人授权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7.3.3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报价人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8.1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报价人提出的疑问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当于报价截止前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已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报价人,报价人在收到补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8.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并对潜在报价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报价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9投标的语言报价人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报价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己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10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10.1报价人编写的谈判响应文件应编排为三部分:①商务响应文件(包括报价一览表);②技术响应文件;③报价信封,谈判响应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按规定填写的竞争性谈判函、资格声明函、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条款说明、公平竞争承诺书、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报价明细表;②按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报价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③按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报价人提供的服务及货物是合格的,而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④按规定提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作出的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及商务要求等;⑥报价人认为须提交与评审内容相关的其他资料。10.2商务部分文件是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报价人的资格合格,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文件是指证明报价人提供的服务和货物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10.3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11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11.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报价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报价人在报价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谈判响应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11.2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谈判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报价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经公证处公证),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11.3报价人须用人民币作为报价的货币单位。谈判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1.4报价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多个子包进行报价的,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可按每子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报价人应当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谈判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报价人承担。11.5报价人必须对谈判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11.6如果因为报价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报价人承担。12竞争性谈判报价12.1报价人人应按照“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书” 中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报价中。12.2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该报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报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应作无效竞标处理。12.3报价明细表内容应包含:12.3.1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12.3.2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12.3.3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12.3.4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12.4报价为本次招标内容的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不得在成交后提出任何增加费用要求,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性因素。12.5报价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2.6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须标明“免费”。12.7报价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2.8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及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3证明报价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1报价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报价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13.2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报价人。14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14.1报价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报价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证明服务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4.2.1服务主要内容、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详细说明;14.2.2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内容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服务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服务内容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报价人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报价人在阐述时应注意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服务内容、要求和标准,报价人在报价中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15投标保证金15.1报价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报价人须知一览表》中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5.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必须于《报价人须知一览表》中规定的时间UU以银行划账或电汇UU的方式到达以下账户(以收款行收到日期为准):收款单位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 户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工业园支行账号:****************3668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15.3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以报价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应出具报价人授权书。15.4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请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第五章)封入“报价信封”里。15.5报价人未按上述规定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的,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5.6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所有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15.7所有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或转账的方式予以退还。15.8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报价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或《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采用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采用其他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16投标有效期16.1从竞争性谈判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UU90UU天(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投标。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报价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报价人可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报价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谈判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全部谈判响应文件数量参看《竞争性谈判须知一览表》,所有谈判响应文件应用A4规格纸打印装订成册(如采购需求要求提交设计方案展示图纸,图纸规格统一按A0(约1189mm×841mm)规格编制)。于封面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报价人的全部谈判响应文件均不退回。17.2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17.2.1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谈判响应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UU谈判响应文件正本每一页均要求加盖报价人公章UU,副本可以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17.2.2谈判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增删和修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8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报价信封的密封和标记:18.1.1报价人应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和电子文件单独一起密封提交,若联合体投标,应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一并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信封”的字样。18.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封装:18.2.1所有谈判响应文件及样板(如有)应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时间及地点以第一章投标邀请为准),并当面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专责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1)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2)以电报、电话、电传、传真或邮递形式递交的;(3)密封不严、册装不整的;(4)未提交或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8.2.2正本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报价信封单独封装,封套表面标明 “正本”、“副本”或“报价信封”字样。在每一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注明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如:收件人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包装内容: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信封报价人名称:报价人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在规定的开标时间2013年 月 日 前不得启封18.3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谈判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责任。18.4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9投标截止期19.1报价人应在不迟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指明的地址。19.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谈判响应文件。20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报价人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密封好提交,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后,报价人不得对其谈判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竞争性谈判流程21开标及抽取谈判顺序21.1开标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21.2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报价人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适用)参加。21.3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到点时,主持人应当宣布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已到,以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受。21.4主持人宣读开标大会会场纪律。21.5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经检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文件,开标时,由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前三名报价人授权代表作为全体报价人推选的代表就全部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谈判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报价人名称、初次报价和谈判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1.6开标会记录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示。21.7代理机构组织报价人抽签决定谈判顺序。22谈判小组22.1谈判由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成员按政府采购规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三人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一名,其余评委均依法于评审工作开始前一个工作日从广州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2.2谈判小组名单在谈判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含采购人代表)不得参与同自己或任职单位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谈判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专家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也可以要求其回避: 22.2.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参与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22.2.2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22.2.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22.2.4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22.2.5谈判小组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22.2.6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谈判小组成员中超过两名;22.3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正性情形。23谈判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检)查23.1谈判小组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检)查。谈判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采购响应无效: 1)供应商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谈判响应文件没有供应商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名的;3)供应商不符合资格条件;4)谈判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5)谈判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谈判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或指标;6)供应商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没有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7)投标报价不确定或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列出的招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8) 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的;9)联合体的报价人未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的(如适用);10)报价人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的;11)谈判期间,供应商没有按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发现报价人有实质性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即现场告知报价人并说明理由。如其谈判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即被视为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得参与技术、商务和价格等的后续谈判。24谈判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及谈判24.1谈判小组将对报价人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应实行现场告知,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24.2本次谈判采用一轮评审报价形式。首先,采购代理机构的主持人先唱出所有报价人的报价。谈判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即通过符合性审(检)查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4.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将逐一与通过符合性审(检)查的报价人(以抽签顺序为准)分别先后就商务、技术和价格进行相同轮次的谈判(一轮报价,具体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并形成谈判纪要文件;谈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条件、技术规格、价格、验收、合同执行计划、相关服务、质量保证、与采购人配合等内容,谈判目的在于澄清报价、优化需求,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报价人的技术、价格和其他任何信息。24.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正: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谈判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24.5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及作出有关承诺。如谈判小组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第二次不得高于或者等于第一次报价。最终报价内容须现场公布。24.6在谈判过程中,报价人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报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后生效,报价人应受其约束。24.7谈判小组按照评定成交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报价人提供的最终报价及有关承诺进行评审。25评定成交的评审方法和标准25.1本项目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人,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有效报价(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的价格,即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即对能每满足一项▲条款需求的给予5%的价格扣除,以累加方式得出总折扣率,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合同标的按第二次(最终)报价执行。(即此关于价格评审规定仅适用于排名,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的实际支付按照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支付。)谈判小组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第二名报价高于第一名报价20%(含)以上的,不推荐为成交候补供应商。25.2如按上述价格评定方法出现最低有效报价并列情况,抽签决定其中之一为成交供应商。26定标原则与授标26.1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方法、步骤、标准,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竞争性谈判报告。26.2谈判小组提交竞争性谈判报告和推荐成交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竞争性谈判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确认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未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26.3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应采购人要求,通知评委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报价人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须确认成交的报价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报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投标无效处理。26.4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没有其他成交候选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7质疑与回复27.1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27.1.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7.1.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27.1.3提起质疑的日期。27.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7.3报价人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报价人公章)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逾期质疑无效。报价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27.4报价人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报价人公章)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逾期质疑无效。报价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27.5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报价人名称、联系人与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理书面质疑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对于捏造事实、进行虚假质疑及投诉情节严重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至三年。27.6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应该是经过质疑的事项。28成交通知书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法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8.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授予合同29合同的订立29.1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9.3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0合同的履行30.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0.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31招标代理服务费31.1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1.1.1成交服务费按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及方法按《竞争性谈判须知一览表》中规定执行。31.1.2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抵扣服务费,不足部分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31.1.3成交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32其他32.1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www.gzgxgw.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32.2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B2B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书一、项目概述1.概况从化市江埔街道办事处已建1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及管网收集系统),服务人数:26176 人。为确保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及管网收集系统正常运转,从化市江埔街人民政府拟将从化市江埔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交由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公司承包管理,以保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连续、稳定、达标排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报价人必须对包组内整体内容进行报价,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或报价价格超过包组预算资金(最高限价)将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服务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因此成交人需支付本项目前期投入的费用,该费用的计算,按日历天计算,从2014年1月1日至成交人完成工作交接之日止,每天的支付金额按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额,除以365天。成交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前期投入的费用,此费用已经包含在成交价内,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2.项目内容一览表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年)预算资金(最高限价)万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服务1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45.733. 服务范围具体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包括:从化市江埔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2010-2014年)已完工项目,共计10条行政村,服务总人口26176人,共计10条行政村的所有污水处理站(包括格栅池、厌氧池、人工湿地、生态塘等)及集水管网(包括集水管、检查井、沉砂井等)的运行维护管理。4.服务方式该项目采用“全承包”方式,即包含材料费、技术管理费、人工费、污水设施维保费、水泵运行电度费(如有)、污泥(含植物收割物)清运费、第三方检查费、环保部门罚款费、税金等所有费用。详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运行所需的所有药剂费、材料费、化验费、运行所需的辅助工具等费用。(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所有保养及维护人工费。(3)如有动力提升泵的,水泵的运行电度费。(4)定期的清池费、污泥(含植物收割物)处理处置费。(5)投标人管理费以及操作人员的工资、节假日加班费、福利、劳保、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6)水质采样分析化验费用。(7)投标人的法定利润、税费、相关管理费用等一切开支。(8)污水中COD、BOD、pH、SS等指标超标排污费及罚款;(9)第三方检查费用。二、污水排放执行的标准污水经处理后,排放的污水需达到《农村灌溉水质标准》(GB18466-2005),进出水主要指标如下表。进出水主要水质指标指标pHCODcrBOD5SSNH3-NTP进水(标准限值,mg/L)6-860-20050-100100-20010-251.0-2.5出水(标准限值,mg/L)5.5-8.51506080----三、污水设施运行管理内容及要求(1)运行维护管理主要工作内容。成交人应严格按照《从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案》(附件:从府办[2011]102号)和从治水函[2013]18号文件,对具体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进行维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内容:处理设施的物料组织、人员组织及维护保障工作,具体包括格栅池维护、提升泵井维护、厌氧池维护、人工湿地维护等,维护工作分日常维护和特别维护。日常维护工作内容:1、定期检查污水管道和污水收集沟渠,清理淤积物,保持管道和沟渠的过流通畅。2、格栅池:每周对格栅进行清查一次,以保持格栅井的正常功能。3、沉砂井:每周对沉沙井清淤一次,以防止泥沙淤泥造成水泵堵塞。4、集水井:每半年对集水井清淤一次,以防泥沙淤积造成水泵堵塞。5、提升泵井:每年一次对提升泵井进行污泥清掏。按检修要点定期对水泵进行检修,检查轴承等易损件,拆泵壳防生锈、干燥电机、更换润滑油等。6、厌氧池:每年对厌氧池清淤一次以防止污泥淤积。厌氧池作业时,要先打开全部的检查井井盖,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入,防止发生窒息或中毒事故。7、人工湿地维护:每周对人工湿地内杂草、病虫害以及植物残体进行清理;对人工湿地内的植物进行收割换荏,湿地植物需保持核实的覆盖度;在必要时,注意植物的收割或补种;收割的植物宜妥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做好日常护理,防止杂草滋生和及时清除枯枝落叶,防止腐烂污染。8、生态塘内的水生植物夏季及时收割,冬季需及时清理水生植物残体。定期清理水面漂浮物和落叶。水面的水生植物覆盖率控制在20至30%,覆盖率多时宜收割和清理。9、生态沟内的水生植物夏季及时收割,冬季需及时清理水生植物残体。保持沟内水流通畅。10、定期检查,水泵宜安装水位自动控制,并有报警装置。水泵的运行、运行维护应按照水泵厂家提供的操作规程执行。11、场地绿地内无明细砖瓦石块,无堆土;道路及时清扫,无垃圾,无积水;铺装路面无杂草;绿化带植物无明显病虫为害症状。12、机械设备运行维护应严格按照水泵厂家提供的操作规程执行,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油、漏气等现象,定期保养、检查,及时添加润滑油、润滑脂及零配件等。13、池面、池体及各种附件等要保持清洁完好,配水均匀。金属构件无明显锈迹。水面无明显结垢、泡沫、漂浮物等。14、填料安装紧固,无松动、缠绕、结块。曝气设施运行正常,曝气均匀,无明显破损、断裂等。15、及时对污泥集中处置或外运委托相关单位处置。16、指定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处理站排水水质定情进行检测,保证出水水质达到设计排放标准。特别维护内容:对设施进行运行检查发现问题时要及时报上级部门,同时按要求进行维护,每次维护后必须及时记录在维护明帐上。(2)运行维护管理具体工作内容(见下表)。养护类别工作要求1、植物养护(1)池内、池外植物均无占绿、毁绿现象;无虫害、枯枝烂头、枝体倾斜等现象;(2)按绿化养护要求,对各类植物定期做好修枝、整形、除草、修边、施肥、浇水、喷药、除虫、防病、防冻、防晒、补种等养护工作;(3)池内应做到无板结、无垃圾、无石块、无杂草;土壤板结严重的,需及时更换。2、池体管护(1)池上及池周边绿化带内无杂物堆放,做到整洁美观;(2)发现池体堵塞,及时疏通;(3)池内进水杂物每月清理一次;(4)出水井每月清理一次。3、管网维护(1)发现裸露、破损、堵塞等现象,及时填埋、包裹、疏通、更换;(2)新建房屋农户或其他农户家中新增的排污口,做到及时纳管;(3)每户独立窨井内杂物应及时清理,一般一个月清理1至2次,窨井破损应及时修复。(3)工作要求1、维护管理人员对格栅井、沉沙井、厌氧池、人工湿地、生态塘(沟渠)等处理设施日常检视时,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2、建立健全维护作业制度和汇报制度。做好运行设施维护日常检视工作,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报告采购人,如出现堵塞或损坏,应及时清理疏通和维护,必要时更新设备,并做好记录;定期将运行维护的污水处理设施资料(如进、出水水质,水量以及处理达标率等重要指标)报送采购人备案。3、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资料、养护维护记录、检查记录等处理设施档案,并有专人保管,及时更新,以便查用。双方对各个污水处理站点的实际情况进行备案登记。4、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制定应急预案,预防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障设备和人员的安全。5、将污水处理设施概况、平面布置图、操作细则等上墙明示,规范填写运行记录。管网检修、设备操作等安全规程应置于控制室和各设备间醒目位置。6、因管理不善,造成站内机电设施(包含水泵等)被盗或者受到破坏,由成交人负责补齐或者更换,费用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7、在合同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设施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做好设施安全运行维护,承担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人员死亡、财务损失等安全事故,成交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8、接受采购人和从化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执行采购人和从化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9、对照《从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案》做好设施维护具体工作,配合采购人做好迎接广州市和从化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甲方的考核工作。10、定期培训和考核工作人员,确保维护管理人员牢固树立服务质量意识,熟悉维护方法和维护技术指标,并熟练进行设施运行维护操作。1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训练和应急演练,每年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不少于1次,并做好相关资料存档工作。12、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开展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安全运行。13、负责承担承包项目运行维护管理所需配备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所有的工资和税费、通讯费等费用。14、除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的具体工作和义务外,合同期内双方必须执行广州市和从化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相关规定,保障合同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15、成交人应自身具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相关技术能力。16、成交人应在每月4日前将运行维护记录表上报给采购人的负责职能部门。四、项目履行能力▲ 1.本地服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在从化市区内有服务场所(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提供工商注册证明。 ▲ 2.报价人有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C级或以上,须含有河涌保洁类▲ 3.报价人连续两年有在广州地区税务局纳税35万以上的,提供广州地区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 ▲ 4.报价人在广州市地区所辖市、区及街、镇级部门成立的工会组织并评定或证明为3A的。 ▲ 5.经验业绩:报价人近三年在广州地区有环卫、环保、清洁类、城乡清洁类的业绩400万元或以上(限于政府采购类并以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为准)。 ▲ 6.报价人投入本项目自有产权的设备配置要求:A日常巡检车辆2台; B压缩式垃圾清运车辆1台,车辆限载在3吨以下,上牌年限在二年之内,需提供资料: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车发票、车辆保险单据;(用于本项目的巡检车辆、垃圾运输车辆。需合符江埔街辖区内的各村道路、社道行驶的高度、宽度、载重通行能力要求,并且核定载重少于5吨。辖区内部分村道严禁5吨以上车辆通行、部分社道严禁3吨以上车辆通行)。 ▲ 7.招收录用本地(从化市)户籍的员不低于10人工,连续购买社保6个月的:(提供社保及身份证明)。 ▲ 8.为了保证项目完成质量,报价人在城乡清洁环卫环保类由镇、街政府部门评定的2次以上优秀企业荣誉(提供相应政府部门证明文件)。五、管理费用(1)管理费用包括设施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保养保洁、植物收割、污泥清理处置、水质检测、水泵的维修、管理维护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2)在广州市和从化市相关主管部门对从化市各镇街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考核中,如果因成交人维护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广州市和从化市相关主管部门扣罚采购人维护管理经费,那么采购人相应扣罚成交人相同金额的维护管理费用,直到扣完为止。六、支付办法1、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必须提交成交价10%为期一年的质保金或履约保函;2、采购人在合同履约期内(1年)费用分四次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逢三、六、九、十二月的前五个工作日,成交人凭发票及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交付采购人,配合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采购人在收到相关文件的十个工作日进行支付;3、在合同履约期间,采购人对成交人进行定期检查。(见附件一)全年定期检查平均成绩80分以下,质保金不作退还;全年定期检查平均成绩80—84分的扣发质保金的30%;全年平均成绩85分以上,质保金全额退还。如退还质保金,在合同期满二十日内进行退还。附件:1、从府办[2011]102号.2、从治水函[2013]18号七、维护考核标准: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标准序号项目质量要求考核标准扣分1管道沟渠定期检查污水管道和污水收集沟渠,清理淤积物,保持管道和沟渠的过流通畅;1.污水管道、污水收集沟渠有堵塞,扣5分;2.造成堵塞污水浸路现象的,扣5分;2格栅及时清理格栅的垃圾;未对格栅进行及时清理,扣4分;3沉砂井每三个月需对沉砂井进行清污一次;未对沉砂井进行定期清理,扣4分;4集水井每半年对集水井清淤一次,以防止泥沙淤积造成水泵堵塞;1.未对集水井进行定期清理,扣1分;2.造成堵塞水泵,烧泵现象的,扣2分;5厌氧池厌氧池没年清淤一次以防止污泥淤积,没5年对厌氧池填料进行更换;1.未定期对厌氧池进行定期清理,扣1分;2.未定期换填料的扣3分;6人工湿地每年夏季及冬季对人工湿地内杂草、病虫害以及植物残体进行清理,对人工湿地内的植物进行收割和换茬;湿地植物需保持合适的额覆盖度,在必要时,注意植物的收割和补种,收割的植物宜妥善处理,防止二次污染。1.人工湿地内有明显砖瓦石块,堆土,扣0.5分;2.人工湿地路面有杂草,扣0.5-1分;3.有明显病虫为害症状,扣1-2分;4.人工湿地水面有漂浮物,扣0.5-2分;5.未定期对人工湿地进行定期植物收割和换茬,扣0.5分;造成人工湿地阻塞,扣2分;6.收割的湿地植物未妥善处置的,扣1分;7生态塘生态塘内的水生植物夏季及时收割,冬季需及时清理水生植物残体,定期清理水面漂浮物和落叶,水面的水生植物覆盖率建议控制在20至30%,覆盖率过大时宜收割和清理。1.未对水生植物及时收割的,扣0.5分;2.水面有大量漂浮物和落叶的,扣0.5分;3.水生植物覆盖率超过50%,扣1分;4.覆盖率超过90%以上,扣2分;8生态沟渠生态沟内的水生植物夏季及时收割,冬季需及时清理水生植物残体,保持沟内水流畅通。1.未对水生植物及时收割,扣0.5分;2.水面有大量漂浮物和落叶,扣0.5分;3.水生植物覆盖率超过50%,扣0.5分;4.覆盖率超过90%以上的,扣2分。9泵定期检查,水泵宜安装水位自动控制,并有报警装置,水泵的运行、运行维护应严格按照水泵厂家提供的操作规程执行。1.发现水泵及其附属设备被盗现象,要求运行维护单位赔偿被盗水泵及其附属设备,并扣5分;2.水泵未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运行维护不当出现烧毁现象,扣5分;10绿化卫生场地绿地内无明显砖瓦石块,无堆土。道路及时清扫,无垃圾,无积水;铺装路面无杂草,绿化带植物无明显病虫为害症状。1.场地有明显砖瓦石块、堆土,扣0.5分;2.园路未及时清扫,有垃圾、积水,扣0.5分;3.铺装路面有杂草,扣0.5分;4.绿化带植物油明显病虫为害症状,扣1分;11接触氧化法鼓风机机械设备运行维护应严格按照水泵厂家提供的操作规程执行,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油、漏气等现象,定期保养、检查,及时添加更换润滑油、润滑脂及零配件等。1.出现设备被盗现象,要求运行养护单位赔偿被盗设备,并扣3分;2.为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运行养护不当出现设备损坏现象,扣3分;12接触氧化工艺池体池面、池体及各种附件等要操持清洁完好,配水均匀,金属构件无明显锈迹、水面无明显结垢、泡沫、漂浮物等。1.未定期对池体进行清洁,扣0.5分;2.金属构件有明显锈迹,扣0.5分;3.水面有明显结垢、泡沫、漂浮物,扣0.5分;4.造成进出水口堵塞,扣1分;13接触氧化填料、曝气设施填料安装紧固,无松动、缠绕、结块、曝气设施运作正常,曝气均匀,无明显破损、断裂等1.填料松动、缠绕、结块,扣0.5分;2.曝气设施有明显破损、断裂,扣0.5分;3.出现接触氧化池堵塞的,扣1分;14接触氧化工艺污泥及时对污泥集中处置或外运委托相关单位处置为及时对污泥进行处置的,扣3分;15水质达标指定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处理站排水水质定期进行检测,保证出水水质达到设计排放标准。一个水质指标未达标,扣3分;合计得分(100-总扣分值)考核部门意见:运行管理单位意见: 考核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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