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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5日 09:46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1)闽0403执867号

黄海树:

申请执行人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与被执行人你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冻结了你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保单,保单编号:P130*****5659596。现本院拟解除上述保单保险合同,提取现金价值。若你方有异议,可在收到后1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

承办人:邓法官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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