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水务局关于聘请专业机构对2018年7月18日至2021年9月18日期间我市应急污泥处理处置成本进行审核的询价公告
海口市水务局关于聘请专业机构对2018年7月18日至2021年9月18日期间我市应急污泥处理处置成本进行审核的询价公告
为加强我市污水厂污泥应急处理处置工作,我局决定聘请专业机构对2018年7月18日至2021年9月18日期间我市应急污泥处理处置成本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现就有关询价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2018年7月18日至2021年9月18日期间我市应急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审核 | |
工作内容 | 承担2018年7月18日至2021年9月18日期间的应急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审核工作,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 |
服务期限 | 三个月 | |
控制价 | 3.8万 | |
公告期限 | 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下午17时止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二、资格要求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
2 | 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3 | 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会计专业审核资质 |
4 | 承诺与项目单位不存在利害关系(承诺书并加盖章公章) |
5 |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发布公告后至开标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三、报价书组成
1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2 | 报价函 |
3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
4 |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
5 | 工作计划书 |
5 |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6 | 企业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7 | 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
报价书密封盖章,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
四、提交报价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 | 翁先生 | 电话 |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栋南楼2051室 |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1年10月29日下午17时止(逾期不受理) | ||
备注 | 只接受现场报价,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 |
五、询价结果公示
我局对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报价及任务书等文件进行评定,并结合报价单位的报价、资格、业务等确定承担单位,同等条件下以最低报价为中选单位后在我局官网上公示。
六、其他补充事宜
承担单位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海口市水务局
2021年10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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